安全验证
。 —第三章 机构变更】 , 第一节 法人!机构变更 】第一:百零:九条 非银》行金融机构法人机】构变更事项包括变】。。更名称变更》股权:或,调整股权结构变更】注册资?本变更住《所修改公《司章程分立或—合并金融《资产管理公》司变更组《织形式以及国家金融!监督:管理总局《规定的其他变更事】。。项 第一百一【十条: 金融资产》。管,理公:司变更?名称由国《家金融监督管理【总局受理、审—查,并决定其《他非银行金》融,机构变更《名称由?。地,市级派?出机构或所在地省】级派出机构受理、】审查并决定》决定机关自受—理之日?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!或不批准的书—面,决定由?地市:级派出机构或省【级派出?机构决定《的应:将决定抄报》。上级监管机关— 第一百》一十一条 出资人及!其关联方《。、一致行动人单【独或合计《拟首次持有》非银行金融机构资】本总额?或,股份总额5%以上】或不足?。5%但对非》银,行金融?机构经营《管,理,有,重大影响的》以,及,累计增持非》。。银,。行金:融机构资本总—额或:。。股份总额5%以上】或不足5%但引起】实,际控制人变更—的均:应,事先报国《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!或其派出机构核准】。     出资】人及其关联方、【一致行动人单独或】合计持?有非银行金融—机构资本总》额或股份总额1%以!上、5%以下的应当!。在取得?相应股权后10个工!。作日内?向国家金融监督管】理总局或所在地省】。级派出机构报告【 :第一百一十》二条 同一》出资人及其控—股股东、实际控制】人、控股子公司【、一:致行:动人、实际控制【人控制或共同控制的!其他企业作为—主要:。股东入股非银行【金融:机构的家数原—则,上不:得超过2家其中【对同:一类型非银行—金融机构《控股不得《超过1?家或参股不得超【过2:家     【国,务院金融监管部【门批准设《立的:金融控股公司、根】据国:务院授?权,持有金融《机构股?权的投资《主体入股非银行金融!机构的投资人经国家!金融监督管》理,总局批准入股或并购!重组高风险非—银行:金融机构的不受【。本条前款规定—限制 第一—百一十三《条, 金融资产》。管理公司以外的【。非银行金融机构【。变更:股权或调整股权结】构须经审批的—。拟,投资入股《的出:资人应分别具—备以下条件  】   (一)财务公!司出资人的条件【适用本办法》第七条至第十二条】及第一?百一十二条的规【定;:因企业集团合并【重组引起财务公【司股权变更》的经国家金》融监督管理总局认】。可可不受第八条第二!项,。至第六项《、第十?项第九?条第六项、第七【项、第九项以及【第十一条第》五项:规定限制《  ? ,  (二)》金融租?赁公司出资人的条件!适用本?办法第二十一—条至第三十条—及第一百一十二条的!规定 《    (三)汽】车金融?公,司出资人的条件适】。用本办法《第三:十七条?。至第四十一》条及:第一:百,一十二条的规定 】    《。 (四)货币—经,纪公司出资人的条件!适用本办法第四十八!条,至第五?十一条及《第,一百一十《二,条的:规定     (!五)消费金融公司】出资人?的条件适用本办法第!五十八条至第六十】三条及第一百一十二!条的规定消费—金,融公司开业满5年】且不涉及实际控制人!变更的不受本—办法:第六十三条规定的】限制 《    《本办法施行》前已成为非银行【金,融,机构控股股东的申请!变更股权或调—整股权结构涉及该】控股股东资格审核时!净资产率应不低【于30%《 第一百一十【四条 金融资产管理!公司:变更股权《或调整股权结构须】。经审批?的应当有符合条件的!出资:人包括?境内金融《机构、境外金—融机构、境》内非金融《机构:、境外非金》融机构和国家金【融监督管理总—局,。认可的其他出资人 !。 第一百一》十五条 境内金【融机构作为金融资】产管理公司的出【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!件 ?  :  (一)》主,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!监管要求; —     》。。(二)?公司治理良好内【部控制健全有效; !     (三)】财务:状况良?好最近2个会—。计年度连续盈利; !     (四)】社,会声誉良好最近【2年无重大违法违】规行为和《重大案件;   !  :(五)入股资金为】自有资金不得以【委托资金、》债务资金等非—自有资?金入股; 》     》(,。。六)权益性投—资余额原则上—不得:超过本企业》。。净资产?的5:0,%(含本次投资金额!)国务院规定—的投:资公司和控股公【司除外; 》    《 (七)《国家金融监督管【。理总局规章》规定:的其他审慎》性条件 第一【百一十六条 —境外金融机构作为】金,融资产管理公司的】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!条件 ?     (一【)最近2年长期信】用评:级为良好   】  (二)财务【状况:良好最近2个—。会计年度连续盈利】   《  (三)商业【银,行资本?充足率应当》达到其?注册地银行业资本充!足率平均水》平且不低于》10.5%;非银行!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!低于:加权风险资产总额】的10%  【   (《四)内部控》制健全有效  】   (《五)注册地金融机构!监督管理制度完善 !   ?  (六《)所:。在国(地区)经济状!况良好 》  :  (七)入股【资金为自有资金【不得以委《托资金、债》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!入股 《    (八—)权益?性投:资余额原《则上不得超过本企】。业净资?产的50%(含【本次投?资金额) 》     (九)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!局,规章规定的其他审】。慎性条件 第【一百一?十七条 境内非金融!机构作为金融资【产管理公司的—。出资人应当》。符合以下条》。件 ?    (一)依法!。设立:具有法人资格 【 ,    《。(二)具有良好的】公,司治理结《构或:有,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!    《 (三)具》有良:。好的社会声誉、诚】信记录?和,纳税记录能按期足】额偿还金融机—构,。的贷款本《金和利息《最近2年内无重【大违:法违规?行,为 ?    (四—)具有?较长的发《。展期和?稳定的经《营状况 》   ? (五)《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!能力:和资金实力 —     (—六)财务状》况,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!度连续?盈,利;作为金融资产】管理公司《控,股股:东的最近3个会计年!度连续盈利》 :    (七)最】近1:个会:计年度末净资—产不低于总资—产的30%;作为】金融资产管》。。理公司控股》股东的最近1个【会计年度《末净资产《不低:于总资产的40【%;本办《法施行前已》成为金融资产管理】公,司控股股东的—。申请变更股》权或调整《股权结?构涉及该控》股股东资《。格审核时《净资产率应不—低于:30% 《    《 (八)入股资金为!自有资金不得以【委托资金《、债:务资:金等非自有资—金入股   【。  (九)权益【性投资余额》原则上不得超—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!0%(含《本次投资《金额);作为金融】资产管理公司控股股!。。东的权益性》投资余?额原则上不得超【过本企业净资产的】40:%(含?本次投资金额)【;国务院规定的投资!公,司,和控股公司除外【。   《  (十)国家金】融,监督:管理总局规》章规定的其他—审慎性条件 【第一百一《十,八条 境外非金融】机,构,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!司的出资《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!    》 (一)依法设立具!。有法人资格》 ,    《 (二)具》有良好的公司—。治理结构或有效【的,组织管理《。方式  》   ?(三)具有》良好的社会》声誉、?诚信记录和纳—税,记录最近2年未【受到境内外监管机】构,的重大处罚   !  :(,四)有10》年以上经营管理不】良资产投资管理【类机:构的经验 —    (五)满足!所在国家或地区监】管当局的《审慎:。监,管要求  —   (六》)财务状况良—好最近2个会计年】度,。连续盈利;》作为金融《资,产管理公司控股【股东的最近3个会计!年度连续盈利 】  :  (七)》最近1个会计年【度末:净资:产,不低于总资产—的30%;作为【。金融资?。产管理公司控股股】东的最近1个—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!低于总资产的40】。%,     —(八)权益性—投资余?额原:则上不?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!的50%(含本次】。投资:金额);作》为金融资产管理公】司控股股东》的权益性投》。资余额原《则上不得超过—。本企业净《资产的40%—(含本次投资金额】)    — (九)入》股资:金为自有资》金不:得,以委:托资金、《债务资金等非自【有,资金:入股:    》 (:十)国家《。金融监督管理—总局规章规》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! 第一百》一十九条 存在以下!情,。形之一的企》业不得作为金融资】产管:理公司的《出资人?     —(一:)公司治理结—构与机制《存,在,明显缺陷《;,  ?   (二)关【。联企:业众多、股权—关系复?杂且:不,透明:、关联交易》。频繁且?异常; 》   ? (三)核心主业不!突出且其经》营范围涉及》行,业过多;    ! (四)现》金流量波《动受经济景气影【响较大;  【   (五)资产负!债率、财务杠—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!平;     】(六)代他》人持有金融》资产管理公司股权】;,  ?   (七)被列】为相:关部门失信联合【惩戒对象;   !  (八《)存在严重逃—废银行债务行为; !     》(九)提供虚假材料!或者作不实声明; !  :  : (:十,)因违法违规行【为被金?融监:管,部门或政府有关部】。门查:处造成恶劣影响; !     (—十一)其他对—。。金融资产管理—公司产生重大不【利影响的情》况 第一百二【十条 入股》金融资产《管理公司《应当遵守并在公【司章程中载》明下:列内容  —。。   (一)股东应!当,遵守法?律法规和监》管规定; 》    《 (二)应》经但未经监管部【门批准或未》向监:管部门报《告的:股东不得《行使股东大会召开请!求,。权、表决权、提名】权、提案权》。、处分权等权利; !    《 (三)对于存在虚!假,。陈述:、滥用?股东权利或其他损】害金融资产管理【公司利益行》为的股东国》家金融监《督管理总局或—其派:。出机构可以限制或禁!止金融资产管理公】司与其开展关联交】易限制?其,持有:金融资产《管理:。公司股权的》。限额等并《可,限制其股东》大会召?开请求权、表—决权、提名权—、提案权、处—分权等权利》。;    — (四)主要股东自!。取得:股权之?日起:5年内不得》转让所持有的股【权经: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!局或其派出机构【批准采取风险处置】措施、国家金融监督!管理总?局或其派出机构责令!转让:、,涉及司法《强制执行《或者在同一出资人】控制的不《同,主体间转让股权等】特殊情形除外—。;     【(,五)主?要股东?应当在必要时向金融!资产管理公司补充资!本 第一百二【。十,一条 涉《及处置高风险非银行!金融机构的变更【股权或调整股—权结构的许可事项可!不受出资人类型等】相关规定限制— 第一百二十【。二,条 金融资产管【理公:司变更股《权或调整股权结构】须经审批的》。由国家金《融,监督:管理总局受理、【审查并决定国—家金融监《。督管理?总局:自受理之日起—。3个:月内作?出批准?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!。     金【融租赁公司、汽车】金融公司、货币经纪!公司、消费金融公司!变更股权《或调整股权》结构引起《实际控制人变—更,的财务公司变更【。股权或调整股权【结构引起所属企业集!团变更的由所在【地省:级派出?机构受理并初步审】查、:国家金融《监督管理总局审【查并决定决》定机关?自受理之日》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!或不批准的书面决】定  《   ?金融租?赁公司、汽车金融】公司、货《币经纪?公司、消费金融【公,司变更股权或调【整股权结构》须经审批且未—引起实际控制人变】更的财务公》司变更股权》或调整股权结构须】经审批且未引—起所属企业》集团变更的由—地市级派出机构或所!在地省级《派出机?构受理并《初步审查、》省级派?出机构审查并—决定决定《机,关自受理之日起3】个月:内作出批《准或不批《准的:书面决定并抄报国家!。。金融:监,督管理总局 第】一百二十三条— 非银行《金融机?构申请变更》注,册资:本应当具备以—下条件 《  :   (一)变【更注册资本》。后仍然符合国家金融!监督管理总局—对该类机构最—低注册资本》和资本充足》性的要求;   !  (二)增加【。注,。册资:本涉及出资人资格】须经审批的出资人应!符合:。第一百?一十三条至第一百二!十一条规《定的条件;》     —(三)国家》金融监督管理总【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!慎性条件 》。 第一百二十四条】 非:银行:金融机构申请—变更:注,册资本的《许可:程,序适用本办》法第一百一十条【的规定变更注—册资本?涉及出资人》资,格须经审《。批的许可程序—适用本办法第—一百:二十二条《的规定 第—一百二十五条 非银!行,金融:机构以公开》募集和上市交易股】份,方式以及已上市的非!银行金融机》构,以配股或募集—新,股份的方式》变更注册资本—的应当符合中—国证监会规》定的条?件     向中!国证监会申请前有】关方案应先获得【国家金融监》督管理总局或其【派出机构的批准【许可程?序适用本办法—第一百二十二—条的规定 第一】百二十?六,条 非银《。行金融?机构:变更住所应》当有:与业务?发,展相符合《的营业场所、—安全防?范措:施和其?他设施  —   ?。非银行金融》机构因行政区划调】整等原因而引起的】行政区划《、街道、门牌号等发!生变化而实际位【置未变化的不需【进行变更住所的【申请但应《当于变更后15日内!报告为其颁发金融】许,可证的金融监督管】理机构并换》领金融许可证  !   非银行金融机!构因房屋维修、增】扩建等原因临时变】。。更住:所6个月以内的不】需进行变更住所申请!但应当在《原住:所、临时《住所公告并提前10!日内:向为其颁发》金融许可证》的金:融,监督管理《机构:报,告临时住所应当【符合安全、消防主管!部门的相关要求非银!行,金融机构回迁原【住所应?当提前10日—将有权部门出具的】消防证明文件—等材料?抄报:为其:颁发金融许可证的】金融监督管理机【构 第《一百二十《七条 非《银行金融机》构同:城变更住所的许可】程序适用本办法【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! 第一《百,二十八条 》非银行金融机构异】地变更住所》分为:迁址筹建和迁址开】业两个阶段 — 第一百二十—九条 金融资产【管理公司异地—迁址筹建《向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!局提交申请同时抄】报拟迁入地省—级派出?机构由国家金融【监督管理总局—受理、审查并决定国!家金:。。融,。监督管理《。总,局自受理之日起【2个月内作出—批,准或不批《准的书?面决定抄送拟迁入】地省级派出》机构国家金融监【督管理总局在—作出书面决定之前应!征求拟迁入地省【级派出机《。。构的意见 —    金》融资产管理公—司以外?的非银行金融—机构跨省级》派出机构迁》址筹建向迁出地【省,级派出机构》提,交申请同时抄报【拟迁入地省级派【出机构?。由迁出?地省级派出机构【受,理,、审查并决定—迁出地省级派出机】。构自受理之》日,。起2个?月内作?。。出批准或《。不批:准的书面决定并抄报!国家:金融监?督管理总局》抄送拟迁《入地省级派出机【构迁出地省级派【出机构在作》出书面决定之—。前应征求《拟迁入地省级—派出:机构的意见金—融,资产:管理公司以外的【非银:行,金融机构在》省级:派出机?构,辖内跨地市级—派出机构迁址筹建向!省级派出《机构提?交申:请,由省级派《出机构受理、审【查并决定省级派【出机构自《受理之日起2个月】内作出批准或不批】准的书面《决定并抄报国家金融!监督管理总》局抄送有关地市级派!。出机构?省级派出机构—。在作出书面决定之】前应征求有关—地市级派出机构的】意见     】非银行金《融机:。构应在?收到迁址筹建批【准文:件之日起6》。个月内完成》。异地迁址的准备【工作并在期》限届满前提交迁址开!业申请?逾期未提交》的迁址?筹,建批:准文件失效 — 第:一百三十《条 非银行金融【机构异地迁址—开业向?迁,入地省?级,派,出机构提交申—请由其?受理:。。、审查并决定—省级派出机构自受理!。之,日,起1个月内作出批准!或不批准《的书面决定并抄报国!家金融监督管理总】局抄:送迁出地《省,级派出机构 第一!百三十一条 非银行!金融机构修改—公司章程应符合中】华人:民共和国公司法、金!融资产管理公—司监管办法、企业集!团财务公司管—理办法、《金融租赁公司—管理办法、汽—车金融公司管理【办,法、货币《。经纪公?司试点?管理:办法、消费金融【公司试点管理办【法、商业《银行股?权管理暂《行办法及其》他有: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! 第一?百,三十:二条 非银》行金融机《构申:请,修,改公司?章程的许可》程序适?用本办?法第一百《一十条的规定—。   《 , 非:银行金?融机构?因为发生变更名称、!股权、注《册资本、《住所或营业》场所、业务》。范围等前置审—批事项以《及因股东《名称、住所变—更,等原因?。而引起公司章程内容!变更的?不需申请修改章【程应将修《改后的章程向监管机!构,报备 《第一百三十》。三,条 非银行》。。金融机构分立应符】合,有关法律、行—。政法:规和:规,章的规定   】。  金融资产管理】公司分立向国家【金融监督管理总【。局提交申《请由国家金》融监督管理总局【受理、审查并—决定国家金融监【督管理总《局自受理之日起3个!月内作?出批准或《不批准?的书面?。决,定,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!分立向所在地省【级派出机构提交申请!由省级?派出机构受理并初步!审查、国家》金融监督管》理总:局审查并决》定决定机关自受【理之日起《3个月?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!的,书,面决定    】 非银行《金融机构分立后依然!存续的在分立公【告期限届满后应按照!有关变更事项—的条件和程序通过】行政许可分立后成】为新公?司的在分《。。立公告期限届—满后应?按照法人机构开【业的条?。。。件和:。程,序通过行政》许可 第一百三】十,四条 非银》行金:。。融机:构合并?应符合有《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】和,规章的规定》     金融资!产管理?公司吸?收合:并向国家《金,融监督管理总局提交!申请由国家》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】受理、审查并决定】国家金融《监督管理总局自受】理之日起3个月内】作出批准或不批【准的书?面决定?其他非?银行金融机构吸收】合并由吸收合并方向!其,所在地省级派出【机构提出申请并抄报!。被吸收合并》方所在地《省级派出《机构由吸收合并【方所在地省级派出】。机,构受理并初》步审:查、国家金》融监督管理总局审】查并决定决定机关】。自受理之日起3【个月内作出批准或】不批准的书面—。决,定吸收合并》方所在地省级—。派出机构在将初【审意见上报国—家金融?监督管?理总局之前应—征求被吸收合并方】。所在地省级派—出机构的意见 】    吸收合并事!项涉及吸收合并【方变更股权或调整股!权结:构、注册资本、【名称以及被吸收合】并方解散或改建为分!支机构?的,应符合相应》事项的许可条件【相应:事,项的:。许可程序可按照相关!规定:执行或与吸》收合并事《项一:并受理、审查并决】。定一:并受:。理的吸收合并方【所在地省级派出【。机构在将《初,审,意,见上报国家金融监督!管理总?局之前应就》。被吸收合并方解散】或改建分支机构【征求其他相关省级派!。出机构的意见—     金【融资产管理公司新设!。合并向国家金融监督!管理总局提交申请】由国家金融》监督管理《总局受?理、审?查并决定《国家金?融监督管理》总局自受《。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!出批准或《不批准的书面—决定:。其,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新!设合并由其中一方作!。为主报?机构向其所》在地:省级派出机构提交】申请同时抄报另【一方所在地省级派出!。机构由主报》机构所在地省—级派出机《构受理并初》步,。审查:、国家?金,融监:督管:理总局审查并—。决定决定机关—自受理之日起3个】月内作出批准—或不批准的》书面决?定主报机构》所在地省级》派,出机构在将》初审意见上报国家金!融监督管理总局之前!应征求另一方所【在地省级派出机【构的意见    ! 新设机构应—按照法?人机构开业》的条件和程序通【过行政许可新设【合并事?项涉及?被合并方解散或改建!为分支机构的应【。符合解散或设立分】支机构的许可条件】许可程序可按照相】关规:定执行?。或与新设合并事【项一并受理、审查】并决:定一并受理的主报】机构所?在地省级《派出机构在将初审意!见上报国家金融【监督管理《总,局之前应《就被合并方解散或】改建分公司征求其他!相关省级派出—机构的意见》 第一百三十【五条 ?金,融资产管理公—司变更组织形式应当!符合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公《司法、金融》资产管?理公司监管办法【以及其他法律、【行,政法规和规》章的规定 —第一百三十》六条 金融资产【管理公?司变更组织形式【由国家金《融,。监督管理总》局受理、审查并决】定国家金融》监督:管理总?局自受理之日起3】个月内?作出批准或》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! 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