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二章 机构设!立
》第一节 企业集团】财务公司法人机构设!立
第六条】 设:立企业?集团财务公司—(以下简称财务公】司)法人机构应当具!备以下?条件
(!一)确属集中—管理企业集团资金的!需要经合《理预测能够达到【一定的?。。业务:规模:;
(二!。)有符合中》华人民共和》国公司法和》国家金?融监督管理》。总局:规定的公司章程;
!
(—三)有符合规定【条件的出资人;
! (四)注册!资本为一次性—实缴货币资》本最:低限额为10亿元】人民币或等值的【可自由?兑换货币;
【。 (五)【。有符合任职资格条】件的董事、高级管】理人员并且》在风险管理、资金管!理、信?贷管:理、结算等关键【岗位上至少各有1名!具有3?年,。以上相关《金融:从业经?验的人?员;
(!六)财务公司从【业人员中从》事金融或财》务工作3年以上的人!员应当不低于总【人,数的三分之二—、5年以上的人员应!当不低于总人数【的三:分,之一:且至:少引进1名具有5】年以上银行》业从业经验的高级】管理人?员;
》 (七)建【立了有效的公—司治理、内部控【制和风险管理—体系;
【 (八)建立了与!业,务经营和监管—要求相适《应的信息科技架构】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!必要:、安:全且合规的信息系】统具备保《障信息系统有效安】全运行的技术—与,措施;
》 (九)【有与业?务经营相适应—的,营业场所、》安,。全,防范措施和》其他设施;
—
《 (十)国》家,。金融监督管理总【局规章规定》的其他审慎性条【件,
,
第七条 财务【公司的出资》人主要应为企业集】。团成员单位也—可包括成员单位以】。外的具有丰》。富行:业管理经验的投【资者成员《单位:以外的?单个投?资者及其关联—方(:非,成员单位《)向:财务公司投》资入股比例不得【超过20%
第】八条 申请设—。。立财:务公司的企业集【团,应当具备《以下:条件
【 (一)符合—国家产业《政策并拥《有核心主业
! (二)具备2】年以上?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和!资金集?中管理经《验
》 (三)最近1个!会计年度末总资产】不低于300亿元】人,民币:或,等值的可自由兑换】货币净资《产不低于总》资产的3《0%:;作为财务公司控股!股东的最近》1个会计年度末净资!产不低于总资—产的:40%
!(四)财务状—况良好最近2—个会:计年度营《业收入总额》。每年不低于200亿!元人民币或等值的】可自由兑换货币【税前利润总额每年不!低于1?0亿元人民币或【等值的可自由兑换】货,币,;作为财务公司【控股股东的应最近3!个会计年度连续【。盈利
】(五)现金流量稳定!并具有较大规模最】。近2个会计年度末的!货币资金余额不【低于50亿元人民币!或等值的可自由兑】换货币
》 (六—)权益性投资余额原!则上不得《超过:本企业净资产—的50?%(:含本次投资金—额,),;作为?财务公司控股股东】的权益性投资余额】原则:上不得超《过本:企业净资《产的40%(含【本次投资金额—);:。国务:院规定的投》资,公司和控股公—司除外
《。
(七)】正常经营的》成员单?位数量不低于5【0家确需通》过财:务公司?提供:资金集中管理和服】务
》 ,。 (八)《母公司具有良好的公!司治理结《构或有效的》组织管理方式无不】当关联交《易,
(九)!母公司有良好—的社会?声誉、诚信记录和】纳税记录最》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!违规行?为
》 (十《)母公?司最近?1个:会计年度末》的实:收资本?不低于5《。0亿元人民币或等】值的可自《由兑换货币
【 (十—一)母公《。司入股资金》为自有资金不—得以:委托资金、债—务,资金等?非自有资金》入股
【 (十二)国家【金融监督管理总【局规章规定》的其他审《慎性条?件
第《九条 成员单位【作为财务公司出【资人应当具备以【下条:件
— (一)依法设立具!有法人资格
】 (二》)该:项投资符合》国家法律法规规【定,
《 (三《)具有良好的—公司治理《结构或有效的—组织管理方》式
《 (四)—具有良好的社会【声,誉、:诚信记?录和:纳税:记录
】(五)经营管—理良好最近》2年无重《。大违法违规行为
】。
(六)财!务状况?。良好最近2个会【计年度连续》盈利;作为财务公司!控股股东的》最,。近3个会《计年度连续盈利【
(七】。)最近1个会计年】度,。末净:资,产不低于总资产的3!0%;作为财务公司!控股股东的最近【1个会计年度—末净资产不》低于总资产》的40?%
(八!)入股资《。金为: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!资金、债务资金等】非自有资金》入股
(!。九)权益性》。投资余额原则—上不得超过本企【。业净资产的》50%(含本次投资!金额);作》为财务公司控股【股东的权益性投【资余额原则》上不得超《过本:企业净资《产的40%(—含本次投资金—额);?国务:。院规定的投资公司】和控股?公司:除外
】(十)国家》金融监?督管理总局》规章规定的》其他审慎《性条件
第十条】。 成员单位》以外:的投资者作为财务公!司出资人应为境内外!法人:金,融机构并《具备以下《条,件
?。 , (一)依法设!立具有法人资格【;
(二!)有3年以上资金集!中管理经验;
【。
? (三)资—信良好最近2—年未受到境》内外监管《机,构的重大处罚;【
: ,。 (《四)具有《。良好的公《司治理结构、—内部控制机制和【健全:的风险?管理体系;》
? , (五)》满,足所在国家或地区】监,管当局的审慎监【管要求;
【 , (?。六)财务状》况良好?最近2个会计年度】连续盈利;》
,
: (《七)入股资金为自有!资金不得以委托【资金、债务资金【等,非自有资金入股;
!
(八)权!益性投?。资余额原则上—不得超?过本企业净》资产的50》%(:含本次投资》金额)国务院—规定的投《资公司和《控股公司除外;
】
(九)】作为主要《股东自取得股权【之日起5《年内不得转让所【持有的?股权经国家金—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!派,出机构批《。准采取风险处—置措施、国》家金融?监督管理《总局:或其:派出机构责》令转让、涉及司【法,强,制执行或者》在同一出资人控【制的不同主体间转】让股权等《特殊情形《除,外并在拟设公—司,章程中载《明;
(!十)投资者为境外金!融机构的《其最近2年长—期信:用评级为良好及【以上所在国家或【地区金融监》。管当局已《经与国家金》。融监督管理总局建】立良好的监督管理合!作机制;
!。 (十一)国家【金融:。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!定的其?他,审慎性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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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一条 有以下【情形:之一的企业不—得作为财务公司的出!。资人:
,
(一)公!司治理结构与机【制存在明显缺—陷;
》 , :(二)股权关系不透!。明、不规范关—联交易异常》;
【(三)核《心主:业不突出且其—经,营范围涉及行业【过多;
】 (四)现金流量】波动受经《济景气影响较—大;
(!五)资产负》债,率,、财务杠杆率高于】行业:平,均水平;
】 (六)代他人持!。有财务公司股权;】
》 (七)被列为【相关部?门失信联合》惩戒:对,象;
《 (八)存】在严重逃废银行债】务行为;
】 , (九?)提供虚《假材料或者作—不实声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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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十)因违—法违规行为被—金融监管部》门或政府有关部门】。查处造成恶》劣影响;
— : (?十一)其他对—财务公司《产生重大不利影【响的情况
第十】。。二,条 申请设立—财务公司应当遵【守并:在拟设公司章—程中载明下列内容
!。
(一)】股东应当遵》守法律法《。规和监管规》定;
】(二)应经但未【经监:管部门批准或未【向监管部门》报,告的股东不得行使】股东大会召》开请:求权、?表决:权、提名权、提【案权、处分权等权利!;,。
: (三—)对于存在虚—假陈述、滥用股【。东权利或其他损【害财务公司利益【。行为的股东国家【金融监督管理总【局或其派《出机构可以限制或禁!止财务公《司与其开展》关联交易限制其【持有财务公司股权的!限额等并《。可限制其股东大会召!开请求权、表决【权、提名《权,、提案权、处分权】等权利;
! (四)集》团母公司及财务公司!控股股东《应当在必要时向财】务公司补充资本【;
? (五)主要!股东:承诺不将所》持有的财务公司股】权质押或设立信托】
:第十三条 一家企】业集团只能设立【一家财务公司
第!十四条 财务公司】。设立须经筹建—和开业两《。个,阶段:
第十《五条 企业集团筹建!财务公司《应由母公《司作为申请人向【拟设地省级派出【机构提交申请由省级!派出机?构受理并初步—。审查、国家金融【监督管理总局审【查,。并决:定决定机关自受理之!日起4?个月内?作出批准或不批【准,的书面?决定
第》十六条 财务公【司的筹建期》为,批准决定之日起【。6,个月未能按期完【成筹建的应在筹【建期限届满前1【个月向国家金融监】督管理总局和拟【设地:省级派出机》构提交筹建》延期报告《筹建延?期不得超过一—次延:长期限?不,得超:过3个月
【 申《请,人应在前款》规定的期限届满前提!交开业申请》逾,期未提?。交的:。筹建批准文件失效】由决定机关注销筹】建,许可
第十七条】 财务?。公司开业应由—母公司作为申请【人向拟设地省—级派出机构提交申】请由:省级派出机构受理、!审查并决定省级派出!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!个月内作《出核准或不予核【准的书面决》。定并抄报国家金【融监督管理》总局
第十八【条, 申:。请,人应在收到开业核准!文,。件并领取金融—许可证后办》理工商登《记领取营业执照【
—财务公司应自领【取营业?执照之日起6—个月内?开业不能按》。期开业的应》在开业期限》届满前1个》月向省级派》出机构提《交开业延《期报告开业》延,期不得超过一—次延长期限》不得超过3个月【
—未在前?款规:定期限内开业—的开:业核准文件失—效由决定机关—注,销开业许可发证【机关收?回金融许可证并予】以公告
第—十,。九条 外《资跨国集团》可直:接申:请设立财务》公司也可通过其【在中国?境内设立的外资投资!性公司申请设立财务!公,。司,
—外资跨国集团直接】申请设立财》务公司的外资—跨国集团适用本【办法第八条》第(一)、》(二)、(八)、】(九)、(十)、(!。十一)项《的规定;其在中国境!内投资企《业合并口径的收【。入,、利润等指标适用】本办法第八条—第(四)、(五【)、(六)、(七)!项的规定《同时其最《。近1个会计年度末】的净:资产不低于120亿!元,人民币或等值的【可自由?兑换货币净资产【不低于?。总资产的40—%,。
通【过外资投资性—。公司申请设》立财:务,公司:的,外资投?资,性公:司适用本办法第【八条除第(三)项】以外的规定同时【其最:。近1个?会计年度《末,净资产不低于—1,20亿元人民币或】等值的可自由—兑换货?币净资产不低于【总资产的《40%
【 外资《跨,国集团申请设立【财务公?司适用?本节规?定的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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