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】章 机构设立
】 第一节 企【业集团财《务公司法《人机构设立
】
第六条 设立企】业集团?财务公司(以下【简称财务公司)【法人机构应》当具备以《下条件?
,。
(一【)确属集《中管理企《业集团资金的—需,要经合理《预测:能,够达到一定的业务】规模;
— (二)有【。符合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公司法和—国家金融监督管【理总局规《。定的公司章程;
】
《 (三)有符—合规定?条件的出资人;
】
? , (四)注册资本为!一次性实缴货币资】本最低限《额为10亿》元人民币或等值的】可自由兑换》货,。币;
?
(五【)有符合任职资格条!件的董事、高级管理!人员并且在风—险管理、资金管【理、信贷管理、【。结算等关键岗—位上至少各有—1名具有3年以上】相关金融从业经【验的人员;
【 (六)【。财务公司从业人【员中从事金融或财务!工作:3年以上的》人员应当不低—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!、5年以《上的人员应当不【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!一,且至少?引进1名具有—5年:。以上银行业从业【经验的?高级管?理人员;
》
(七【)建立了有效—。的公司治理、—内部控制和风险管】理体系;
】 :(,八)建立《。了与业务经营—。和监管要求》相适应的《信,息科技架构具有支】撑业务经营的—必要、安全》且合规的信息—。系统具备《保,障信息系统有效安全!。。运行的技术与措施】;
?。 《(九)有与业务经营!相适应的营业场所、!安全防?范措施和《其,他设施;
! ,。(,十,)国家金《融监:督管理总局》规章规定《的其他审《。慎性条件
第七】条 财务公》司的出资人主要应】为企业集团》成员单位《也可包括《成,员单位以外的—具有丰?。富行业管理经—验的投资者成—员单位以外的单个投!资者及其关》。联方(非成》员单:位)向财务公—司投资入《股,比例:不得超过2》0%
?
第八条 》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!企业集团应当具备】以下条件
》
《 ,(一)符合国家【产业政策并拥有核心!主业
— (二)》。具备:2年:以上企业《集团内部财》务和资金集中管理经!验
》 (三)最近【1个会计年度—末,总,资产:不低于3《。00亿元人》。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!。兑换货币净资产不】低于总资产的30%!;作:为财务公司控股【股东:的,最近1?个会计年度》末净资产不低—于总资产的40%】
(【四)财务状》况良好最近》。。2,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!总额每?年不低于200【。亿元人民币或等【值的可自由兑—换货币税前利润总额!每年不低《于10亿元》人民币或《等值:的可:自由兑换货》币;作为财务公【司控股股东的应最近!3个会?计年:度连续盈利
【 , (五)—现金:流量: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!最,近,2个会计年度末的货!币资金?余额不低于5—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!的,可自由兑换》。货币:
? , :(六:)权益性投资余额】原则上?不,。得超过本企业净资】产,的50%(含本次】投资金额);作为】。。财务公司控股股东】的权益性投资余额原!则上不得《超过本?企业净资产的40】%(含本次投资金额!);国?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!和控股公司除外【
? (七)—正常经营的成员单位!数量不低于50【家确需?通过:财务公司《提供资金《集中管理和服务
】
: (八)母公司!具,有良好的公司—治理结构或有—。效的组?织管理?方式无不当关联交易!
—(九)母《。公,司有:。良好的社会声誉、诚!信记录和《纳税记录最近2【年内无重大》违法违规行为
】 (十)【。母公司最近1个会计!年度末的《实收资?本不低于50亿元】人民币或等值—的可自由兑换货币
!
》(十一)母公司入】股资金为自有资金】不得以?委托资金、债务【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!股
—。 (十二)国家金】融监:督管:理总局?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!性条件
《
第九条 成员单位!作为财务公司出【资人应当《具备以下条件—
: ? (一)依法设立具!有法人资格
】 (二)该项投!资符合国家》法律法规规定
! (三》),具,。有良好的公司治【理结:构或有效的组织管】理方式
《
《 (四)具有良好】的,社会声誉、诚信记】。录和:纳税:记录
》 (五)经营管!。理,良好最近《2,年无重大违法违规】行为:
,
, (六)财务!状况良好最近2【个会计年度连—续盈:。利;作为财务公【司控股股东的最近】3个会?计年度?连,续盈利
】 (七)最》。。。近1个会《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!于总资产的》30%;作为—财务公司控股股【东的最近1个会计年!度末净资《产不低?。于总资产的40%】。
(【八)入股资金为【。自有资金不得以委】托资金、债务资【金等非自有资金入】。股
(九!)权益性投资余额】原则上不得》超过:本,企业净资《。产的:50%(含》本次投资金额—),;作为财《。务公司控股股东的权!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!不,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!的,40:%(含本次投—资金额?);:国务院规《定的投?资公司和控》股公司除《外
(十!)国家金融监督管理!总,局规:章规定的其》他审慎性《条件
第十条 成!员单位以外》的,投资:者作为财务》公司:出资人应为境内外】法,人金融机构》并具备以下》条件
《 (一)【依法:设立具有法人—资格;
【 , (二)有3年【以上资金集》。中管理经验;—
《 , (三)资信—良好最近2年—未受到?境,内外监管机构—的重大处罚;—
《。 , (:四,)具有良好的—公司治理《结构、内部》控制机制和健全【的风险管理体系【;
— (五)满足所【在国家?或,。地区监管当局的审】慎监管要求;
】 (六—),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!个会计年度连—续盈利;
】 :(七)入股》资,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!。委托资金、债务【资金等非自有资金】入股;
《
(八)】权益性?投资余额原》则,上不得超过本企【业净资产《的50?%,(含本次投资—金额)国务》院,规定:的投资?。公司和控股公司除】外;
?
: : ,(九)作为主要股】东自取得股权之【日起5年内不—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!经国家金融监督【。管理总局或》其派出机构批准采】取风险处置》。措施:、国家金融监—督管理总局或—其派出机构责—令转让?、涉及司法强制执行!或者:在,同一:出资人?控制的不同》主体间转《让股权等特殊情【。形除外并在拟—设公司章程中载【明;
?
》(,十)投资者为—境外金融机构的其】最近2年长期—信用评级为良好【及以上所在国—。家或地区金融监【管,当局已经《与国家金融监督管】理,总,局建立良好的—监督管理合作机制】。;
《 (十一)国】家金融监督》管理总局规章—。。规定的其他审—慎,。性条件
第十一条! 有以下情》形之一?。的企业不得作—为财务?公司的出资人
! (一)—。公司治理结构—与机制存在明显缺】陷;:
》 (二)股权关系不!透明、不规范关联交!易异常;
》
(—三)核心主业不【突出且其经营范围】涉及行?业,过多:;
(四!)现金流量波—动受经济景气—影响较大;》
(【五):资产负债率、财【务杠杆率高》于,。行业平均水平;【
—(六)代他人持有】财,务公司股权;—
—(七)被列》为,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!戒对象;《
,
(八)存!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!行为;
】 (九)提供虚假】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!;
》。 (十《)因违?法违规行为被金【融监管部门或政府】有关部门查处造成】恶劣影响;
—
》(十一)其他对【财务公司《。产生重大不》利影响的情况
【
第十二条 申请】设立财务《公司应当遵》守并在拟设公司【章程中载《明下列内容
! , (一)股东应当】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!规定;
!(二:)应经但未经—监管部?门批准或未向—。。监管部门报告—的股东不得行使股】东大会召开请求【权、表决权、提名】权、提案权、—处分权等权利—;,
(【三)对?于存在虚假陈述、滥!用股东权利或其【他,损害财务公》司利益行为的股东国!家,金融监督《管理总局或其—派,出机构可以限—制或禁止财务公【司与其?开展:关联交?易限制其持有财务公!司股权的限额等【并可限制其股—东,大会召开《。。请求权、《表决:权、提名权、—提案权、处》分,权等权利;
—
? (四)集—。团,母公司?及财务公司控股股】东应当在《必要时向财》务公:。司补充?。资本;
【 (五)主要【。股东:。承诺不?将所持有的财—务公司股《权质押或《设立信托
第十】。三条 一家企业集团!只能设立一》家财务公司
【第十四条 财—务公:司设立须经》筹建和开《业两个阶《段
第十五条 企!业集团筹建财务【公司应由母》公,司作为申请人向拟设!地,省级派出《机构提?交申请由省》级派出机构受理【并初步审查、国【家金融监督管—理总局审查并决【定决定?机,关自受理之日—起4个?。月内:作出:批准或?不批准的书面决定
!
第十六条 —财,务公司的筹》建期为批准决—。定之日起6个—月未能按期完—成,筹建:。的应在筹建期限【届满前1个》月向国?家金:融,监督管理总局—和,拟,设地省级派》出机构提交筹建延期!。报告筹建延期—不得超过一次—延,长期:限不得超过3—个月
《。 ? ,申请人?应在:前,。款,规定的期《限届满前提交—开业申?。请逾期未提交的筹】建批准文件失效【由决定机《关注销筹建》许可
第十七【条 财务公司开业应!由母:。公司作为申请人向拟!设地省级《派出机构提交—申请由省级派出机】构,受理、审查并—决定省?级派出机构自受理】。之日起2《个月内?作出核?准或不予《核准:的书面决定》并抄报国家金融【。监督管理总局
【
第十八条》 申请人《应在:。收到开业核准文【。件并领取金融许可】。证后办理工商登【记领:取营业执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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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财务公司应!自领:。取营业执照之—日起6个《月内开业不能—按期开业的应在【开业期?限届:满前1个月向—省级派出机构提【交开:。。业延: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!超过一次延》长期限不得》超,过3个月
— 《。未在前款《规定期限内开业的】开业核准文件失【效由决定机关注销】开业许可发证机【关收回金融许—。。可证并予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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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十九条 外资跨国】集团可直接》申,请设:立财务公司也可通】过其在中国境内【设立的外资投资性】。公司申请设立财【务公司
》 外资跨国】集团直接申请—。设立财务公司的外资!跨国集团适用—本办法第八条第【(一)、(二)、】(八)、《(九:。)、(十)、(十一!)项的规定;—其在中国境内投资】企业合并口径的收】入、:利润等指标适用本】办法第八条第—(四)、(五)、(!。六):、,(七)项的规定同】时其最近1》。个会:计年度末的》。净资产不低于1【20亿元人民币【或等值的可自由兑】换货:币净资产不低—于总资产的40【%
》 通过外》资,投资性公司申请【设立财务公司的外】。资投资性公司适用】本,办法第八条》除第(三)项—以,外,的,规定同时其最—近1个?。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!低,于120亿元人民币!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!货币净资《产不低?。。于总资产的4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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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资【跨,国集团申请设立【财,务公司适用本节【规定的程《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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