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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章 地理标》志产:品保护体系及专用标!志使用
【第十七条 地—理标志产《。品所在地《人民政府《规划并实《。施标准体《系、检测体系和质量!保证体系《等保护?体系建设
—第十:。八,条 地理《标志产?品获得保护后根据产!品产地范围、类别、!知,名度:等方面的因素申请人!应当配合《制定地理标志产品有!关国家标准》、地方标准、团【。体标准根《据,产,品类别研《制国:家标准?样品
》 标《准不得改变保护【要求:中认定?的名称、产品—类型、产地范围、】质量特色等强—制,性,。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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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九条 地—理标志产品特色质】量检验检测工—作由具备相关资质条!件,的检验检测》机构:承担必要时由国【家知识产权》局组织检验检测【。。机构进行复检
第!二十条 地理—标志产品《产地范围内》的生:产者使用专用标【志应当向产地知识产!。权管:理部门提出申—请并提交以》下材料?
:。 ? ,(一)地《。理标志专用标志【使用申?请书;
》 ? ,(二:)地理标志产品【特色:。质量检验检测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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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地知识!产权管理部》。门对申请使用专【用标志的生产者【的,产地进?行核验上述申请经所!在地省级《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】审核并经《国,家知:识产权局审查合格注!。册登记?后发布?公告生产者即可【在,其,产,品上:使用地理《标志专用标志
! 国家知识【产权局也可》以委托符合条—件的省级知》识,产权管理部门进【。行审查审查合—。格,的由国家知识产【权局注册登记—后发布公告
【第二十一条 —。在研讨会、展—览、展?会等公益性活—动中使?用地:理标志?专用:标志的?应当向?。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!管理部门《提出备案申》请并提交以下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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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)地理标志专用【标志:使用登记备》案表;
】 (二)地理标志专!用标志使用设—计图样
【 所在《地省:级知识?产权管理部门对上】述备案申请进行【审,查,审查:合格后?报国家知识》产权局备案国家【知识产权局备—案后有关《主体可以在公益性】活动中使用》地理标志专用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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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二条 》地理标志专》用,标志:合法使用《人应:当在国?家知识产《权局官方网站下【载基:本图案?矢量图地《。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!图可按照比例—缩放标注《应当清晰可识不得】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!形状、?。构成、?文字字体、》。图文:比,例、色值等
【第二十?三条 地理标—志产品生产者应当】按照相应《标准组织生产其他单!位或:者个人?不得:擅自:使用受保《护的地理《标志产品名》称或者专用标志
!。 地理标志产!品获得保《护后申请人应当采取!措施对地理标志产】品名称和专用标【志的使用、产品【特色质?量等进行管》理,
:第二十四条》 地方知识产权管】理,部门负责对本行政】区域内受保护地理标!。志产品的《产地范围、名称、质!。量特色、标准符【合性、专用标志使用!等方面进行日—常监管
》 : 省?。级,知识产权管理部门】应当定期向国家【知,识产权局报送地理标!志产品?。以及专?用,标志监管信息和保护!体系运行情况—
:第二十五《条 本办《法所称?地理标志产品名【称或者专用》标志的使用是—指将地理标志产品】。名,称或者专用》标志用?于产:。品、产品《包装或者《容,。器以:及产品交易文书上】或者将地理标—志产品名称》或者专用标志—用于广告宣传—、展览以《及其他商业活动中】用以识别产品产地来!源或:者受:保护地理标志产品】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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