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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:章 地理《标志产品保护体系及!专用标志使用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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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七条 地理标志!产品所在地人民政府!规划:并实施标准体系、】检测体系和质量保】证,体系等?保护体系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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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地理标!。志产品获《得保护后根据产【品产地范围、类【别、:知名:度等:方面的?因素申请人》应当配?合制定地《理,标志产?。品有关国《家标准、地方—标准、?团体标准根据产品类!别研制国家标—准样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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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—准,不得改变保护—要求中?认定的名称》、产品类《型、产地《范围、?质量特色等强—制,性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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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地理标!志产品特色质—量检验检测》工作由?。具备相关《资质条件《的检:。验,检测机构承担—必,要时由国家知—识产权局组织检验检!。测机构进行》复检
第二十条 !地理标志产品产【地,范围内的生》产者:使用专用标志—应当向?产地:知识产权管理部门】提出申请并提交【以下材料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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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)地理标志专用标】志使用申请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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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【)地理标《志产品特色质量检验!检测报告《
《 产地知识产权】管理部门对申—请使用专《用标:志的生产者的产地】进行核验上述—申请经所在地—省级:。。。知识产?权管理部门》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!权局审查合》格注册登记后—发布公告生》产者即可在其—产,品上:使用地?理标志?专用标志《
?。 : 国家知《识,产权:局也可以委托符合】条件的省级知—识产权管理部—门进行审查》审查合格的由—国家知识产权局【注册:登记后?发布公告
第二十!一条 在研讨—会、展览、》。展,会,等公益性活动中使】用地理标志专—。用标志的应当—向所在地省级知识】产权管?理部:门提:出备案申请并提【交以下材料
】 : ,(一)地理》标志:。专,用标志使用》登,记备案表《;
(二!)地:理标志?专用标?志使用设计图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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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省!级,知识产?权管理?部门对上述》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审!查合格后报国—家,知识:产权:局备案国家知—识产权局备案—后有关主体可以在公!益性活动中使—用地理标志专—用标志
第二十】。二条 地理标—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!人应当在国家知识】产权:局官方网《站下: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地!理标:志专用标志矢量【。图可按?照比例缩放标—注,应当清晰可识不得更!改专用标《志的图?案形:状、构成、文—字字体、图文比【。例、色值等
第二!十三条 地理—标志产品生产者应】当按:。照相应标准组织生】产其:他单位或者》个人不得《擅,自使用受保护的地理!标志产品名》称或者专用标—志
地理!标志产品获》得保护后《申请人应《当采取措施》对地理标《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!志的使?。用、产品特色质量】等进行管理
第】二十:四条 地方》。知识:产,权管理?部门负责对本行【政区域内受保护地理!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!、名称、质量特【。。。色、标准符合—性,、专用标志使—用等方面进行日常监!管
? 省级知识】产权管理部》门,应当定期向国家知】识产权局报送地理标!志,产品以?。及专用标志监管信】息和保护体系—运行:情况
第二十【五条 本办法所【称地理标志产品名称!或者专用标志的【使用是指将地理标志!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!志用于产品》、产品包装或者容】。器以及产《品,交易文书《上或者将地理标志产!品名称或者专—用标志用于广告宣】传、展览以及其他】商业活动《中用以?识别产品产地来源】或者受?保护地理标志产品】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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