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第二章《。。 申请 第九!条 :地理标志产》品保护申请》由提:出产地范围》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或者:其指定?的具有代表性—的社:会团体、保》护,申请机构(以下【简称申请人》)提出 》第十条 申》请保护的产品—产地在县域范围【。内的由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提出产地【范围的建议;—跨,县域范围的由—共,同的上级地方人民】政府提出产》。地范:围的建议;》跨地市范围的由【有,关省级?。人民政府提出产【地范围的建议;【跨省域范《围的由有关》。省级:人民:政,府共同提出产地范】。围的建议 第十一!条 地理《标志产?品的保?护申:请材料应当向省级知!识产权管理部门提】交     【。申,请,材料包括 》   ?  (一)有关地方!人,民政府关于划定【地理标志《产,品,。产地范围《的建议 《     (二)】有关地方人民政【府关于地理标志【产品申请、保护【机,制,的文件   【  (三)地理标】志产品的相关—材料包括 —    1.地【理,标志产品保护申【请书;   【  2.《地,理标志产品保护要】求包括?产品名称、产—。品,类别:;申请人信息;产】地,范围;产《品描述;产》品的理?化、:感官等质量特色【、,。特定声誉或者其【他特性及其》与产地的《自然因素和》人文因素之间—关系的说明;—作为专用《标志使用管理机构】的地方知识产权【管理部门信息; ! ,   3.》产品质量检》验检测报告; 】  :  :4.拟?申请保?护的:地理标?志产品的技术标【准; 《    《5.产?品名称长期持—续使用的文献记载】等材料; 》   ?  6.产》品的知名度产品【生产、销售》。情况的说《明;  》   7.地理标志!产品特色质量—检验:检,测机构信息 【    (》四)其?他说明材料》或者证明材料 第!十,二条 省级知识产权!管理部门应当—自收到?申请之?日起:3个月?内提出初审意见审查!合格的将初审意见和!申请材料《报送国家知识产权】局;:审查不?合,格,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