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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章 监督管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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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 !资质认可机关应【当对其认《可,的职业?卫生技术服》务机构在资》质,认可有效期内至【少,进,行一次评估检查【重,。点检查资质条件保】持和符合情况
! 评估》检,查可以通《过能力验证、现场核!查,等方式开《展
?第三十?三,条 县级以上地方】卫生健康、疾病预】防,控制主?管部门应当依—据各自职《责,按,照有关“双随机【、一公?。。开”的规定加强对】本行政区域内从【业的职业卫生技【术,服务:机构事中事后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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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条 【县级以上地》方,卫生健康、疾病【预防控制主管部门】。对职业卫生技术服】务机构的监》督检查主要包括下列!内容
《 (一—。)是否以书》面形式与《用,人单位明确技术服务!内容、范围》以及双方的责任【;
《 (二)是【否,按照标准规范要【求开展现场调查、职!业病危害因》素识别?、现场采样、现【场检测、样品管理】、实验室分析、数据!处理及应用、—危害程?度评价、防护—措施及其效果评价】、技术报告编制等】职业卫生《技术服务活》动;
】。(,三)技术服务内部审!。核、原始信》息,记录等是否》规范;
【 (四)》职业卫生技术服【务档案是否完整;】
—(五)技术服务过】程是否存在弄虚作假!等违:。法违规情况;
【
》(六)是否按照规】。定向技术服》务所在地卫》生健康?主,管部:门报送职业卫生技术!服务相关信息;
】
》(七)是否按照规】定在网上公开职业】卫,。生技术报告相关信息!;
? (八)依】法应当监《督检查的其他内【容
? , 县级以上地方!卫,生,。健康、疾病预—防控制主管部门在对!用,。人单位职业病防【治,工作进行监》督,检查过?程中应当加强—对有关职《业卫:生技术服务》机构提供的职业【卫生技术服务进行】延伸检查
第三】十五条 县级—以上: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!当建立职业卫生技术!服务机构信息—管理系统会》同疾病预防控制【主管部门建立—职业卫生技》。术服务机构及其从】业人员?信用档?案记录?违法失信行为并依】法向社会公开依据】职业卫?生技术服《务机构信用状况【实,。行分类监管
第】。三十六条《 职:业卫生技术服务【机构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资质《认可机关《。应当注?销其资质
— (一)资质!认可有效期》届满未延续》的;
— :(二:)依法终《。止,的;
《 《(三)资质认—可依:法被:撤销、撤回或者【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!的;
【 (四)法律—、法规规定的应当】。。注销资质认可—的其他情形
【第三十七条 卫【生健:康、疾病《预防控制主管部【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!有下列行为
【 ? (:一)要求《用人单位接受指【定的:职业卫?生技术服务机构进】行职业卫生技术【服,务;
— ,。 (二)变相—。设立法律、法—规规定以《外的行政《许,。可;
(!三)限制本行政区】域外职业卫生技【术服务机构到本地】区开:展职:业卫生技术服—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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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】干预职业卫生技【术服务机《构开展正常活动【;
《 (《五)向?职业卫生技术服务】机构: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!用;
(!。六)向职业卫生技】术服务机构摊派财】物,、推销产品》。;
—。 (七?)在职业卫》生,技术服?务机构报销任何【费用;?
—(八)对不具备资质!条件的申请人予以】资质认可
—第三十八《条 :任何单位《或者个人发》。。。现职业卫生技—术服务机构及其从】业人员、卫生—健康和疾病》预防控?制主:管部门?及其工作《人员、技《术,评,。审专家违反有—关,职业病防治的法【律、法规和》本办:法规:定的行为有权向【县级以上卫生健【康、疾病《预防控制主管部【门或者其《他有关部门举报
】
《 卫生健《康,、疾病预防控制【主管部门应当为【举报人保《密并依法《进行核查和处理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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