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三章 技术服】务
第二【十三条 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!构应当建立、健【全职业卫生技—术服务责《任制主?要负责人对本机【构的职业卫生技术服!务,工,作全面负责专职【技术负?责人:。和,质,量控制负责人应【当按照?法律、法规》和标准规《范的规定加强—职业卫生技术—服务的全过程管【理报告?审核人、授权签字人!、技术服《。务项目负责人及参】与人:。员,按照职责分工—参与技术《服务在技术报—。告及原始记》录上签字并承担相应!责,任未达到技术评审】。考核评估要求—的专业?技术人员职业卫【生技术服务》机,构不得安排其参与】。职业卫生《技术服?务,
职【业卫生?。技术服?务,机构应当组织专【业,技术人?员每年接受不—。少于八?学时的继续教育培】训
第二十四【。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!。务机构应当按照法】律法规和工作—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!监测的采样规—范(:GBZ159—)、电离辐》射防护与《辐射源安全基本标】准(:GB18871)、!工业:企业:设,计卫生?标准(GB》Z1)、《工,作场所?有害因素职业接触】限值(GBZ—2,.1、G《BZ2?.2)等《标准规范的》要求开展《现场调查、职业病】危害因素识别、【现场采样、现场【检测、样品管—理、实验室分—析、数据处》。理及应用、危害程度!评价、防《护措施及《其效果评价、技【术报告编制等职业卫!。生技术服务活动如】实记录技术》服务原始信》息确保相关数据信】息可溯源科学、客】观、真实地反映技】术,服务事项并》对出具的职业—卫生技术报告承【担法律责《任
第二》十五条 职业卫【生,技术服?务机构应当依法【独,立开展职业卫—生技:术服务活动因—检,测项目限制或—者样品保存时限【。有特殊要求而—无法:自行检测的可—以,委托: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!。职业卫生技术服【务机:构进:。行,样品测定样品—现场采集和检—测结果分析》及应用等工》作不得委《托其他机构实施
!第,二十六条 职业卫生!技术服?。务机构应当公开办事!制度和程《序方便服务对—象,并采:取措施保证服务质】量
第《二十:七条 职业卫生技术!服,务机构应当在认可】的范围内《开展:技术服务工》作并:接受技术服务所在地!卫生:健康、疾病预防【控制主管部门—的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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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职业《卫,生技:术,服务机构应》当,按照规定及时报【送职:业,卫生技术服》务内容、时间、【参与人员等相关【信息职业卫》生技:术,服务信息报》。送管理规定由—国家:卫生:。健康委?统一制定并向社会】公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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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八条 职业卫生技!术服:务机构开《展技术服务时应【当以书面《形式与?用人单位明确—技术服务内容、【范围以及双》方的责?任
《。 用人单位【提出的技术服—务内容、范围及【要求违反法律、法规!和标准规范规定【的职业卫生技—。术服务机构应当【予以拒绝
—第二:。十九条 《职,。业卫生?技术服?务机构?。及其:工作人员在从事职业!卫生技术服务活动中!不,得,有下列行《为
(】一)超出《。资质认可《。范围从事技术服务】活动;
【 (二)出具虚】。。假或者失实的职业卫!生技术报告》;
》。 (三)转—包职:业卫:生技术服《务项目;
【 (四)—擅,自更改、简化职业卫!生技术服务》程序和?相关内容;
! (?五)法律《、法规规《。定的其他《违,法行为
》第三十条《 职业?卫,生技:术服务机构》不得使用非本—机构专业技术人【员从事职业卫生技】术服务活动》
: ? ,职,业卫生技术服务机】构专业技术人员不】得有:下列行为《
(一)!在职业卫生技术【报告或者有》关原始记《录上代替他》人签:字;
】(二)未参与相应职!业卫生技术服—务事项而在》技术报告或者有【关原始?记录上?签字;
【 (三)其—他违反法律、法规和!标准规?范,的行:为
第三十一条】 职业卫《生技术服务机构【应当建立职》业卫生技术服—务档案并长期妥善保!管,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!案包括职业卫—生技术服《务过:程,控制记录《、,。现,场勘查记录、—相关原始记录—、,影像资料、技术报告!。及相关?证明材?料
职】业,。卫生技术《服,务机构应《当为专业技术人【员提:供必要的个体防【护用品
— 职业卫—生技术服《。务机:构,应当自出具职业卫】生技术报《告之日起《二十个?工作:日内在本《单位网站《上公开技《术报:告相:关信息?(涉及国家秘—密、商业秘密、技术!秘密:及,个,人,隐私的信息》。和法律、法规规定】可不予公《开的除外)公—开的时间《不少于五年公开的信!息应包括《以下内容
】 :(一)用《人单位名《称、地址及联系【人;
— (二)技术服务!项目组人员名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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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)现场调【查、现场采样—、现场检测》的专业技术人员【名,单、时间用人单位】陪同人;《
—(四)证明现场【调,查、现场采样、现】场检测的图像影像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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