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第三节! 运营许可管理【。
,
,
第92》.,643?条 运营《。种类
【 (a?)运行人可以申请下!列一项?或者多项运》行种类的运行
【
《。。 , (1—)留空飞行
—。
《 ,。。 (2—)航线飞行
—。
? (【3):其他:飞行
》 (b》)运:营,合格证申请人可以向!局方申请下列—一项或者多项经营】种类
— , 》(1)载客类
】 《 (2)载】人类
】 《(3)载货》类,。
】 (4)培训类
!
? ? (5)—其他类
》第92.645条 !。颁发条件
》
《 (a)运行—人申请运《营合格证和相应【。运,营规范应当具—备下列条件
【。 《 :。 (1《)有:实施安全运营所需的!管理机构《、管理人员》和符合本规则—B章安全操控要【求,的,操控:。员
】 : (2)有符合安】全运:营要求的无人驾驶航!空器:及有关设施、设备】
【 , (3)有实施】安,全运营所《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!规程保证持续—具备按照制度和【规程实施安全运营】的能:力
:
, ?。 (4)】申请从事经营活动的!应当为营《利法人
【 (b《)涉及外商投资的】还,应当符合国家外商投!资管:理的有关要求
第!92.?6,47条 申》请材料
》 《(,a)运行人申请运营!合格证和相应运【营规范应《当按:照局方规定的格【式,和方:法提:交申请书及下列【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!性负责
】 (1【)符合局方所要【求内容的《手册
】。 (2)民】。。用无人?驾驶航?空器、运行》设备设施《的购买合《同、租赁合同—或者协议文件的副】本
! (3)与管理人!员、民用无人驾【驶航:空器操控《员,签署的?劳动合同
— : 》 (4)说明—计,划运行?的性质和范围的【文件以及符合局【方要:求的保证持续具备按!照制度、《。规程、手《册,实施安全运营能【。力的:运行风?险评估报告》及测试验证》文,件
】 (《5):。申请人符合本—规则所有适用条款的!符,合性声?明
《 (《b)申请从》事经营活动的—还应当提《。交,下列材?料
? 【 (1)营业—执照
?
》 , (2》。)法定代《表人:身份证明文件—
,
】 (3)涉》及外商投资的还需提!供股东、实际控制】人及管理团》队合:规性声明文件
】 】(4)?拟申请的经》营种类及相》关说明材《料
第9》2.64《9条 局方审查【
《 (a)局方应当!当场或?。者,在收到申请》书之后的5个工【作日内以书面形式】通知申请人是—否受理申请申请人】未能:提交齐全的》材料或者申请书【格式不符合要求需】要,申请人补充申—请材料?的局:方应当在该5个工作!日内一次《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!正的全部内》容
— ,(,b):局方受?理申请后将对申请人!的申请材料是否符】合,本章:的要求进行审查【对,申请人?能,否,按,照本:章安全运《行进行验证检—。查
— (c?。)局方?应当自受理申—。请之日起20个工作!日,内作出是否颁发运营!合,格,证和相应运》营规范的决定但由于!申请人的运行风【险或者风险缓解措】施有:效性:存在争议时应当由】有关机构进行检验、!检,测、鉴定或者组【。织专家评《审的时间不》计入前述《期限
《第92?.651条 证【。件颁发
《
, (a)【局方作?出颁发运《营合格?证和:相应运营规范—决定后应当自作【出决定之日》起,10个工《作日内向申请人颁】发、送达运营合格】。证,和相:应,运营规范
— : (b)局方审查!决定不予颁发运营合!格证和相《应运营规范》的应当以《书面:形式通知申》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!申请人享《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!或者:提起行政诉讼—的权:。利
第9》。2.6?53:条 证件《内容
?
(—a)运营合》格证包含《下列内?容
】 (1)合【格证持有人的名称
!
: ? 《(2:)合:格证持有人主运【行基地的《地,址(如设有》)
【 : (3)合格证】的编:号
】 ?(4:)合格证的生效【日期:和有效期《
: 【 (:。5)负责监督该【合格证持有人运行的!局方机构名称或【者代:号
》 ? (《。6)被批准的—运行种类
— ? : (7》)被批准的经营种类!
【 (8)说明经!审定该合格证持有】人符合本章的相【应要求批准其按所颁!发的运营规范实施运!行
?。 ? : (9》)运行?管理联?系人信息
【。 ?(b)运营》规,范是运营合格证的附!件内容?包括局方规定的【合格:证持有人应》当遵守的与》行使合格证权利相】关的批准、条件和】限,制等规范
—第92.6》5,5条 有效期限
】
(—a)除法律、法【规、:。规章另?有规定以及》本条(b《)款规定的情形外】运营合?格证自颁发或—者更新之日起—有效期为2》4个日历《月
— (:b)如果合格证持有!人连续间断其运【。营规范?中,批,准实:施,的载:客类、载《人类运营《达30?天或者连续间断运】营,规范中批准的其他】运营种类达1—80天只《有符:合下列?条件方可继续实施相!应种类运营》
,
— (1)在【实施该种类运行【之,前至少?提前7天通知—局方
【。 (2【),如果局方决定重新】进行全面检查—以确定其能否实施】安全运?行运行人应》当在:。前述7天期间处【于能随?时接受检查的—。状态
第》92.657条 】保存:和使用
》 (a—)合格证《持有人应当在其主运!行,基地(?。如设立)或者其【他局方可接受—的地点保存运营【。合格证?和相应运营》。规范以备局方检【查确定其是否—符合运营《合,格证和相应运营【规范:的规定
《
: : (b)《合,格证:持,有人应当保证—每个参与运》行的人员熟知运营】规,。范中适用于该人员】工作职责的》有关规定并》遵照执行
【 , (c)合格【证持有人不得涂改、!出借、?。买,卖或者转让运营合格!证,
第?92:.659条 运【。营合格证的修改
! (a)【在下:列情形下局方可以修!改按本章颁发的运】营合格证
》
【 (?1)局方《认为为了安全和公众!利益需要修改
】 (!2,)合格?证,持有人申请修改且】局方认为安全—和公众利益允许进行!此种修改
》
!(3)运《。营合格证《所载明事项发生【变更:合格证?持有:人申请?修改
?
, , (b)运营合!格证的修改》应,当符合局方规定【的条件、标准和【程序
第9—2.:66:1条: 运营规范的修【改,
: , (a)在下】列情形下局方可以修!改按:本章颁发的运营【规范
! , (1《)局方?认为为了安全—和公众利益需要【修改
》 (】2)合?格证持有人》申请修改且局方【认为安全《和公众?利益允许《。此种:修改
】 (3)运营!规范所载《。明事项发生变—更合格?证,持有人申《请修改
— ?(b:)运营?规范的修改应当符】合局:方规定的条件、标】准和:程,序
第9》2.6?6,3条 证件更—新
(】a):合格证持有人应【当在其运营》合格证有效期届满】30个工《作,日前向局方》提出更新申请
】 (b)运】营合:。格证的更新应当符合!局方规?定的条件、标准和】程序
》 ,。 (c)》当合格证持有人未在!。本条(a)款—规定的?期限内提《出申:。。请或者不满足—本条(b《)款:规定的更新条件、】标,准和程序时不得为】其更新运营合—。格证
第92【.665条 —撤销和注《销
(】a)合格证持有人不!。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!的局方撤销其运营】合格证和《相应运营规范
! : (b)有下列情】况之一的局方依法】。办理运营合格证【。和相应运《营规范的注销手续】
,
— , (1)运营合】格证:有效期?届满未延续的
】 ? 《。 (2)运》营合格证持有人依法!终,止的:
? ? , (3)合格】证持有人自愿—放弃:运营合格证和—相应运营规范并将其!。交回局方
】 (4】)运营合格》证和相应运营规范被!吊销:或者:撤销的
— 【(5:)法律、《法规规?定的应当注销—。行政许可的其他情】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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