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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章》 适航管理
【 第一节 一般】规定:
第92【.30?1条 适用范围
】
: : 本章规定适—用于国产《中型、?大型民?用无人驾驶航空【器系统(《无人驾驶航》。空,器及其遥《控,台(:站)等?)的设计批准、【生产批准和》适,航,批准包?括下列证件的—申,请、:颁,发,和管理
《
, (a)【型号合格《。证、补充型号—合格:证
《 , (b)生产【许可证
】 ,(c)适《航证、出口适航证】、特许飞行证
】 《对于进口民用无人驾!驶航空器系统局方依!据中国与相》关国家的适航协议】、备忘录或》者技:术性协议参照民【用航:。空产品?和,零部件合格》。审,定,规定(CCAR21!)规定使《用型:号认可证、补充型号!认,可证实施管理
!。 对《于民用无《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上!。。安装的发《动机、螺《旋桨、零部》。件局:方根据?民用航空产品和零】部件合格审定规【定(:CCAR21)【规定颁?发型号合格》证,、补充?型号合格证》、零部件《制造人批准书、【技术标准规》定项目批准书—或者随?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!系统的型号合—格审定或者补充型】号合格审定一—起,批准但应当充分考虑!无人驾驶航空—系统上安《装的发动机、螺旋桨!、零部件《。的特殊性相关程序和!要求可以参》照本:规定执?行
第92.【303条《 溯:及力
】(a:),2024《年1月1日(含)以!后针:对,民用无人驾驶—航空器系统开展的】设计及其后的制造】活动应当《遵守本章规》定
— (b)2024年!1月:1日以前已经—。设计定型的中型【、大型民用无—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如!果按照本规则第9】2.6?03条(a)—款申请?运营合格证用于【民用航空活动且【不进行设计更—改的在?。2026年11月2!6日前可以经过局方!接受的安全评定【在局方规定的使用限!制下取得《特殊适航证
—
第92《.,305条《 合格审定程序【和职责
— (《a)申请《。人申请本章第9【。2.3?01条所述证件【的,合格审定程序包【括
! , (1)申请—人,按照局方规》定的统?一格式填《写相应的申》请书并提交规定的】文件资料
— , — (2)对于申请】材料不齐全或—者不符合格式要求】的局方应当当场或】者在收到申请—之后的5个》工,作日内?一次性书面通知申】请人需要《补正的全部》内容申请材料齐全或!。者申请人《按照局方《的通:知提交全部补正材料!的局方?应当受理《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!人不予受《理的局方应》当,书面说明理由
【
? —(3)申《请,人,应当按照受理通知】书的要?求缴纳相关费用
】
—。 (4)—在确认收到申请人】缴纳:的相关费用后局方根!据需要?组织审定委员会、】审查组或者监—察员开展适航评审】工作
! (《5)局方自受—理申请之日2—0,。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!颁发:合格证件的决—定不予颁发》证件:的,应,当书:面说明理《由,前项所需《。。。的,专家技术评审时间不!。计算在内
【 ?(b)民航局负责对!全国范围内适航审】定行政许可》。。及其相关活动实施统!一监督管理》负责正?常类、运输类—、限用类民用—无人驾驶航空—器,系统的型号合格【证、补充型》号合格?证,的审批工作
! , (c)民航地区】管理局负责》对所辖区《域内的以下行政许可!及其活?动实施?。监督管理《包括
?
【 (1)》实施以下行政—许可证件的审批工作!
《 】 :(,i):民用无人《驾,驶航空器系统—生产许可证》
— 】(ii)《民用无人驾驶—航空器特许飞行【。证
【 (》2)受民航局委【托实施以下行政许可!证件:的审批工作
【 : , !。(i)限用》类,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!系统的型号》合格证、补充—型号合格证
】 】 (ii)民用!无人驾驶航空—器适:航证:
《 ? , (【iii)民用无【人驾驶航空》器出:口适航证
第92!.307条 —基于风险《的审定原则
—
》。民用无人驾驶—航空器系统的合格】。审定工作采》用基于风《险,的,原则实施分类管【理局方?。综合考虑民用无【人驾:驶,。航空器系统的特性、!运行场景、新颖【特征和复杂程度等以!及申请人《。能力及其以》往合格审定过程的】表现:确,定审查项目》的风:险以及与《风险:相匹配的审查方式
!
第:92.?309条 》豁免
】(a)受适》航标准和环境保护要!求中有关条款约束的!申请人可以因技术】原因向民航局申请】暂时:或者永久《豁免某些《。条款
《 , ?(b)申《请人应当《向民航局提交—包括下列《内容:的,申请豁免报告—
! (1)请求—。豁免:的适航?标准或者环境—保护要求《及其具?。体条款
! : (2《。)豁免的《原因以及为保证具】有可接受的安—全,水,平,所采取的措施和限制!
【。 (3》)豁免涉《及的范?围,包括民用无人驾驶】航,空器系统及适用【期限
【 (4【)申请人的名—称,、地址如为法—人还应当包括—法定:代表人的姓》名、职务
【 (c》),民航局应《当在收到评审组提】交的评?审报告后做》出是否批准豁免的】决定必要时在批准前!。征求公众意见
】第92.3》11条 故障、【失效和缺《陷的报?告,
,
(a)】型号合格证、补充型!。号合格证持》有人应当建立系统】收,集、调查和分析其】设计:的民用无人》驾驶:航,空器系统出》现的故?障、失?效和缺陷
】 (b)》。当民用无《人驾驶航空》器系统存在故障、失!效和缺陷时》型号合格证、补充】型号合格证持—。有人或者其权—益转让?。。协议受让人》应当向局方报告
! ? (c)《型号合格证》、补充型号合格证持!有人或者其权益转】让协议受让人—及,。生产许可证持有人】在确认?其制:造,的任何?。民用无?人驾驶?航空器系统》由于偏离了质量【系统而出现的缺陷可!能造成潜在的不安全!状况时应当向局【方报告
!(d)在确认故【障,、失效或者缺—。陷存:。在后48小时内本条!(b)款《。、(c)款规定的】权益转让协议—受让人或者》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!规定的格式向—。局方提交《报告
》 , (e《。)如果调查》表明:根据本章规定生【产的民?用无人驾驶》航空器系统》由于制造或者—设计缺?陷而处于不安全【状况该?。民用无人驾》驶航:空器系?统的设计批准持【有人应?当向:局方报告调查结【果以及用《。。于纠正?该缺:陷已采取《的和拟采《取的措施如果要【求,对现有的民用—无人:驾,驶,航空器系统采取【纠正缺陷的》措施设计批准—持有人应《当向局方提》供颁发适《航指令?所需的资料》
第92.—315条《 替换件和改—装件
【 (a)安装在【经型号合格审定【的,民用:无人驾驶航》空器系统上的替换件!或者改装件应—当符:合下列条件之一【
【 ?。(,1)依据型号合格证!生产:的
】 (2)依【据局方的《生产批准生产的
!。 — , (3?。)标准件(例—如螺栓或者螺母)
!
, (!4)民用无人驾驶】航空:器系统所有人或【者占有人按照—局方规定《为维修或者改—装自己的无》人驾驶航空器—系统而?生产的零《部件
— (【5)根据民用—航空器维修单位合】格审定?规则(CCAR14!5,)的规定在维—修许:可证持有人批—准,维修项目范》围内在其质量系【统控:制下制造《的、在民用》。无人驾驶航》空器系?统,或者零部件修—理或者改装中—消耗的零部件
】 (b)【除本条?(a)款第》(1)项和第(2)!项外任何人不—得声明其生》产用于销《售目的?的替换件或者—改装件适《合安装?在经型号合格审定】的民:用无人驾《驶航空器系统上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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