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! 林木?。品种选育、审—定和推广《
?
第:十五条? 省人民《政府及其林业—、科技、教育等【有关部门《应当支持科研院所】和高等?院校重点开展林【木育:种的基础性、前【沿性和应《用技术?研究以及《林木品种《选育等公《益性:。研究
【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鼓励林木《种,苗企业充分利用【公益性?。研究成果培育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!。优良品?种;鼓励林木—。种苗企业与科研院所!及高等院校》构建技术研发—平台建立《以,。市场为导向、资本为!。纽带、利益共享【、风险共《担的产学研相结合】的林木种业技—术创:新体系
! ,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!林木种业《科,。技创新能力建设促】进林木种业科技成果!转化维护林》木种业科技人员的】合,法权益
— 第十?六条 省人民—政府林业主管部门】应当会同同级科技主!管部:门制定林《木育种规划》指导有关科研、【教学和生产》单位开展林木品种】选育工作选育林木】品种应当遵守国家和!省制定?的,。相关技术标准—
第十七【条 主?要林木品种》在推广前《应当通过《国家级?或者省级审定省人民!政,府林业主管部门设立!的省林木品》种审:定委员会负责—省,级审定工作
!第十八条 具备下列!条件之一的可以【向省:林木品种《审定委员会申请【主要:林木:品种审定
】 , (《一,)经区域试》验证实?在一:定区域内生》。产,上有较高使用价值、!性状优良的品种;
!
: , , ?(二)优良种源【区,内的优良林分或者良!种基地生产的—种苗;
— (三)有!特殊使用价值的【种源:、家系、无性系或者!品种;
》 —(四)引种驯化成】。功的树种及其—优良种源、家系、】无性系?或者品种
】 《申请非主要林木品种!审定:的,参照主?要林木品种审定进行!
第十九条 !申请主要林木品【种审定的单位—或者个人应当向林木!品种审定《委员:会提交下列资料【
(!一)主要林木品种】审定申请表;
】 《 (二)》林木:品种选育或者引种】驯化报告;
—
》 (三)林木品】种特征的《图,像资:料或者图谱;
! (四【)法律?、法规规定》的其他?资料:
第二—十,条 经审定通过【的林:木良种由省林木品】种审:定委员?会颁:发林木良种证并由省!人民政府林业主管】。。部门:公告可以在适宜的生!态,区域内推广使—用
【。 未通过林—木,良种审定但》生产确需使》用,的应当经省林木品】。种审定委员会认定】并由省人民政府林业!主,。管部:门公告可《。以在认定的有—效期:和区域内作为—林木良种使用—
,
— 审定或者认定的林!木良:种,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经原审定委员会【审核确认《后可以撤销审定或】者,认定:。由原公?告部门发布公告停止!推广、?销售
】 :(一)在使用—。过程中出现不可克服!的严重缺陷的;
! ,。 : : (:二)以欺骗、伪【造实验数《据等不正当方式通过!审定或者《。认定的?;
》 《(,。三)其他《不宜继续推广、销售!的情形的《
第二十一—条 县?级以上?人民:政府鼓励推广—和使用林木良种【。扶持林木良种繁【育基:地,建设: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》林业主管部》门应当制定林—木良:种使用计《划国家投资或者以国!家投资为主的造林项!目和国有林业单位造!林应当按照计划使】用,林木:良种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