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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章 林木种质资!源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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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《 省人民政府—。应,当,加强林木《种质资源的保—护和管理《。省人民政府林业主】管部门应当有计划】地组织林木种—质资源普查确定【并公布本省》。可供利用的林木种】质资源目录拟定本】省重点保护的天【然,林木种质资源目【录并报省人民政府确!定公布
】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林业】主管部门负责开【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!、收集、整理、【鉴定、登记》、保存、交流和利】用等工作并》建立林木种质资源档!。。案,
? 单位【或,者个:。人发现具有》特殊价值的林木种质!资源应当向》县级:。以,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!部门:报告由林业主—管部门进行鉴—定和保护《
《第八:条 国?家依:法保:护种质资源任—何,单位:和个人不《得侵:占和破坏种质—资,源;禁止采》集或者采伐》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!林木种质资源
】 —县级以上人民—政,府林业?主管部门应当—对下列林木》种质资源予以—保护
》 (一)】列入国家《和省重点保护—种质资源《目录的天然种—质资源;
】 (二)【。珍稀、濒危和本行政!区域特?有,的林木种质资—源;
【 (三)需【要保存的具有民族】医药价值的林木【种质资源;》
(!四)主要造林树种】、乡土树种的优【树种质资源;
! (五)】其他具有特殊价值的!林木种质资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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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?九条: 省人民政府—林业主管部》门应:当对需要保护的【林木种质资源建立】种质资源库》、种质资源保护【区、种?质资源保护地予以】。保护对面积较小【不具备上述》条件的应当建—立种质资《源保护点予》以,保护:
? :。 省人民政府】林业主管部门应【当明确林《木种质资源库、林】木种质资源保护【区、林木种质资【源保护地、林木种】质资源保护点—。内保护的《林木种质资源种类】和保护?范围并?予以公告县》级,以上人民政》府林业主管部—门应当设立》保护标?志,。、建立?。保护档案明确—保护措施和管护责】任人
《 : ? 对林?木种质资源库—、林木种质资源【保护区?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!地、:林木种?质资源保护点内保】护,的非国家《。。重点保护天然—林,木种质?资源省?人,民政府林《业,。主管部?。门应当定期》确定可以采集—。。。或者采伐《的林木种质资源【的种类、数量并【。予以公?告
》 县》级以:上人民?政府林业主管部【门应当对《列入林木《。种,质资:源保护范《围内:的林木所有》者给:予适当补《偿
第十条】。 林木种质资—源库、林《木种质?资源:保,护区、林木种质资源!保护地?以,。及林木?种质资源保护点内】禁止:下列行为
! , (?一)擅自《采集、采伐林木【种质资源;》。
】(二)擅自引进外来!物种;
》 (【三)倾倒、堆置垃圾!。或者其他有毒有害】废,弃物、排放》废气:、,污水;
【 (四—),露天采矿《。、挖:砂、取土;
—。
《 (五)—开垦、狩猎、放牧】、烧:荒;
— , (六)—其他破坏林木种【质资:。。源的行为
】第十一条 因科【学研究等特殊情【况需要采《。。集,或者采伐国家重【点保护?的天:然林:木种质资源除国【家林草种质资源【库内林木种质资源】采集、采伐报国家有!关主管部门》批准:外,其余应当《经,。省人民政府林业主】管部门批准并提【。交以下?材料
! (一)所有—权人或者经营权人同!意采集或者》采伐意?见;:
—。 (二)》项目批准《文件;?。
,。
? (三)用途!说明;
》 : (四)采】集,或者采伐方案;
】
, 《 (五)法—律、法规规》定的其?他材料
— 第十二条 因【科学研究、林木良种!。。。选育、种质资—。。源更新?、,人,工繁育以及文化交流!等需要采集或者采伐!林木种质资源—库、林木种质资【源保:护区、?林木种质资源—保护地、林》。木,种,质资:源保护点内》保护的非天》然林木种质资源应当!经所有权人或者经】营权人同意》采集或者采伐行为】应当:在省:。。人民政府林业—主管部门确定可以】采,集或者采《伐的林木《种质资?源的种?类,。、数量范围内进行
!
第十三条【 工程?建设:应当不占或者少占】林木种质资》源,库、林木种质资源】。。。保护区?、林木种质》资源保护地以—及林木种质资—源保护点确》需占用的《应,当提供占用必要【性说明、占》用后:对,林木种质资源的影响!及,恢复或者补救方案并!经原:设立机关同意
【
第十四—条 需要保护的【林木种质资源受到】威胁:的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。林,业主管部门》应,当组织?。抢救:性收集?、保护
!因,工,程项目建设导致抢救!性收集、保护—所,产,生的相关《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!。承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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