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】章 听取和》审议报告
第!二十:九条 常务委员会根!据,年度工作计划和【需要听取和审议省】人民政府、省监察】委员会、省高级人民!。法院:、省人民检察院【的专项工作》报,告
— , :常务委员会》召,。开全体会议》定,期听取下《。列,。报告
】 (一)》关,于国民经济》和社会发展计划【、预算执行情—况的:报告关于《国民经济和社会【发展: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!况的中期评估—报告;
《
《 (二》)决:算报告、审计工【作报告、审计—查出问题整》改情况的《报告;
】 (《。三)关于国有资【产,管理情?况的:报告;
《
: ? (四)》关于:政府债务情况的【。报告;
! (?五)关于年度—环境状况《和环:境保护目标完—成情况的《报,告;
《 《 , (六)常务—委,员会执法检查组【提出的执《法检查?报告;
《
【(七)关于》省人民代表大—会,会议主席《团交付审《议的代表《提出的?议案审议《结果的?报告;
】 , (?八)关于省人—民代表大会代表【建议、批评和意见】办理情?况的报告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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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?九)关于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】查工作情况的报告;!
【 (十)其他报告
!
— 提请常务》委员会会《议,审议、审查》的报告应当在会议召!开10日前提交常】务委员会有关法律、!法规另有规定的从】其规定临时召—集,的常务委员会会议除!外
》第三十条 常务委员!会全:。体会议听取报告【后可:以由分组会议—和联组会议进行审议!。或者审查
【 《 主任会议可以决】定将报告交有关【的专:门委:员会审议或者审查】。提出意?见
第—三十一条 常—务委员会《认为必要时》可以对有关报告【作出决议有关机关】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!限内:将执行决议的情况】向常务委员会报告】
? 《 主任会议可以根】。据工作报告中—的建议、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!的审议?意见提?出有:关法规问题或—者重大问题的—决定:的议案提请常务【委员会审议必要时】由常务委员会提请省!人,民代表大会审—议
?第三十?二条 常务委员【。会组成人员对各项】报告的审《。议意见经《有关专门《委员会、工作委员会!整,理后按?程,序由常务委》员会办公《厅交有关机关研究】处理有关机关—应当在3个月—内向常务委员会书面!报告研究《处,理情况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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