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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章 议案的提出】和审议? ? 第十七《条 主任会议可【以,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!于常务委员会职权】范围内的议》案由常务《委员:。会会议审议 】     》省人民政《府、省人民代表大会!各专门委员》会可:以向常务《委员会提《出属于常《务委员会职》权范: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!。议决定提《请常务委员》会会议?审议或者先交—有关的专门》委员会审议、—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!机构研?究提出报告再—提,请常务委员》会会议审议》 :     常务委!员会组成人员—5人:以上联名可以向【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!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!内的议案由》主任会议决定—是否提请常》务委员会会议—。审,议或者先《交有关的专门委【员会审议、常务【委,员会有?关工作?机,构研究提《出报告?再决定?是否提请常务—委员会会议》审,议;不提请常务委员!会会议审议的主任】会议:应当向常务委员【会会:议报告或《者向提案人说明 ! 第十《八条 ?受主任?会议委托常务委【员会:有关机构可以—代拟议案草》案并:向常务委《员会会?议作说明 第!十九条 提请常务】委员会?会议审议的》议,案应当在会议召开】10:日前:提交:常务委员会有关【法律、?法,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!定 》。    临时—召集的常务委—员会会议不适用前款!。规定:     向!常务委?员会:。提出议案应当—同,时提出?议案文本和说明 ! 第二十条 对】列入常务委员会【会议议程的议案【提议案的机关、有】。关的专门委员会、常!务委员会《有关机构应当提【供有:关的资料 —     提议】案机关的负责人可以!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!议或者联《。组会议上对议—案作补充说》明 ? 第?二十一条 常务【委员会全体会议【听取关于议案—。的说明内容相—关,联,的议案可《以合并说明》   —  :常务委员会全体会】议听取议案说明后由!分组会议、》联组:会议进?行审议并《。由有关的《。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!、,提出报?告 ? 第二十二条 列!入,常,务委员?会会议议《程的法?规案的审议、—审查依照有》关法律?、法规的规定办【理 第—二十:三条: 提请常务委员【会,审议的任免案、【撤职案应当附有拟任!免、撤职人》员的基本情况和任】。。免、撤职理由等【书面材料 】   ? 常务委员会—。审议任免案》、撤职案依》照,云南:省人民?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?任免:。地方国家《。机关工作人员办【法的规定执行 ! 第:二十四条 提请批准!国民经济和社会【发展规划纲》要、:计划、预算的调整方!。。案和决算的议案【交财政经济委员会】审查也可以同时【交,其他有关《专门委?员会:审查:由财:政经济?委员会向常务委【员会会议提出—审查结?果报告有关专门【。委员会的《。审查意?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!议    】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!展规划纲要、计【划的调整方案应【当在常务委员—会,举行全体会》议审查的4》5,日前交?财政:经济委员会进—行初步审《查  —   预算调整方案!、决算草案应当在】常务委员会举行【全体会?。议审查的30日前交!财政经?济,。委员会进行初步审】。查预:算,工作委员会承—担相关具《体工作 第】二十五?条 常务《委员会联组会议可】以听取和审议专门委!员会:对,。议,。。案审议意见的汇报对!会议议题进行讨【论, 第二十六条!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!议议程需要表—决的议?。案在审?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!进一步?。研究的由主任会议提!出经常务《委员会全体会—议同意可以暂不【付表决交有关专门委!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!有关机构进一—步研究后《向主任会议报告 ! 第二十七条 列!。入常:。务委员会会议议【程的议案在交付表】决前提案人》要求撤回《的经主任会议同意】对该议案的审议【即行终止 —第二:。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!认为必要时》。可,以组织关于特定问】题的调查《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!委,员会:的报告作出》相应的决议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