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5035-2023 建标库

6.2  设施改善

6.2.1  历史地段内的传统居住生活类地区应在保护的基础上,按照小规模、渐进式、微循环的方式,改善、提升原有的市政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,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。

6.2.2  历史地段原有建设密度通常较大,公共空间普遍较为缺乏,人居环境品质不高。因此,要结合历史地段的实际条件,在保护更新中通过留白、增绿等方式增加街头绿地、口袋花园等小型公共开放空间,并充分融人当地特色文化元素,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和文化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