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》 , 历史?地段
《
【
6.1 保护】。重,点
》
《6.:1.1? 历史地》段是意见中新增的保!护,。对,。。象类:型,对历史地段的—保护侧重《保,护,传统的空间肌—理和历史环境—要严格保护历史地】段内的历史建筑【。、传统?风貌建筑等》有价值的遗》存及其历史环—。境
6.!1.2 历史【地,段内可根据需要适】当,新,建建筑但是新建【建筑应?在高度、体量、色】彩、材料《等方面?与历史地段原有的景!观,风貌、历史环境【相协调不应破坏历史!地段原?有,的空间特色和景观特!征不得新建对环境有!。污染的设施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