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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:二章 食品生—产经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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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《节, 一般?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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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—条 从事《食品生产《经营应当《依,法取得?许可:。或者登记、备—。案并在生产经营场】所的显著位置—公示其营《业执照、《许,可证或者登记、备案!凭证等信息国家规定!不需要取得食品【经营许可、》登,记、:备案的适用其规【定,
第十—二条 县《级以上?人民政府负》责食:品生产经营》。。许,可或者登记、—备案工作的部门【应当与?同级: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!部门建?。立定:期会商、信》。息共:享和信息反》馈机制并根据需要】依法组织开》展现场核查
!第十三条 任何单】位和个人《不得生?产经营下列食—品
— (一)—以有:。毒有害动植物、微生!物为原?料制作的食品;【。
【 (二)使用废弃】食用油脂加工制作的!食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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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注水或者非!法注入其他物质【的肉类;
! (四)法【。律、法规禁止生产经!营的其他食品
! 第十四条 —食品生产经营—企业:的主要负责人—应当:落实企业《食品安全管理—制度对本企业的食】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!
《 食品—生产经营企业、【网络:食品交?易第三?方平台提供》者、大型《食品仓储企业—、集中交《易市场开办者、展销!会,举办:者以:及学校、《托幼机构、》医疗机构、》养老机构、》建筑工地等》集,中用餐单位》的食:堂应当按照规定配】备专职或者》兼职食?。。品安全?管理人员并》加强培训和考核经】考核不具《备食品安全管—理能力的不得上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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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?十,五条: 食:品生:产经营者应当—建立:并执行从《。业人员健康》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!接入口食品工作的】食品生?产经营?人员、送餐人员以】。及从事餐具、—饮具集中消毒的生产!人,员应当每年进—行健康检《查,取得健康证明后方】可上:岗
第十六】条 食?品生产?经,营企业、集中用餐单!位食堂以及其他【。食品:生产:经,营者应当依照法律、!行政法?规规定?的食品?安全追?溯体系的要求如实记!录并保存进货查验、!。食,品销:售等信息保》证食品可追》溯
第—十七条 食品—生产经营者》应当依照法》律,、法规规定》和食品安全》国家:标准使用食品添【加,剂不得?超范围、超限量使用!
? 食品生产!经营:。者应当使用》专用设?备或者在专》门区域贮存食—品添加剂并作—显,著标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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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八条 食品生产【经营者?使用直接接触—食,品的包装材料、【容器等?。食品相关产品—应当建立进货查【验记录?制度查验供货—者的资质证明—、产品合格证—明等文件《并保存相关》凭证记录和》凭证保存期限不【得少于食品相关产品!保质期满《后六个月;没有【。明确保质《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!于二年?
第十九条— 商场、车站、机场!、体育场《馆、风景名胜区等】经营场所、公共【场所的经营者或者】管理者应当查验入场!的食品生产》经营:。者的许可证或者【登记、备案凭证督】促其维护良好的生产!经营环?境和条件发》现食品?安,全违法行为的应【当,。立即制?止并向有关》部门报告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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