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二章 —城,市更新规划和—计划:。
第十条【 市:、县(市)、上街】区人民政府应—当建立城市体—检评估?制,度定期组织开展城市!体检工?作城市?体检:结果应当作为编【制,城市更新专项—规划和城市更新【年度计划《的重要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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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一条 市自】。然资源和规划部门】依据国?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!城市体检结果组【织编制?主城区城市更新专项!规划报市人民政府】批准县(市)、上街!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!门组织编制本辖区城!市更新专项规—划报同级人民政【府批:准
》 编制城【市更新专项规—。划应当?与控制?性详细规《划,相衔接
! 城市《。更,新专项规划》应当明确规划—期内城市更》新,。。总体目标和发展策】略、重点更新区域】、,组织:体系和?更新:。保障机?制等主要内容—
《第,。十二条 《市、县(市)、【上街区自《然资源和规》划部门依法组—织编制的控制性详】细,规划是城《市更:新项目实施的规划依!据
《 第十三条 区人民!政府组织城市更新主!管部门等编制本辖区!的城市更新年度计划!由市城市更新—主管部门统筹研【究纳入?市本级?城市更新年度计划】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!向社会公布
】 县(【市)、上街区人民政!。府组:织城市更《新主管?。。部门等编制本—辖区的城市更新年度!计划向社会公布并报!市城市更新主管部】门备案
!编制:城市更新年度计【。划应当广泛听取公众!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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