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二章 宗教团】体
第—十条 宗教团体的成!立、变更、注销应当!按,。照国家社会团体【管理的有关规—定经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》宗教事务部门审查】同意后由同级社会团!体登记管理》机关:依法办?理登记
》 : , 宗教》团体应当依照—国家、自治》区社会团《体管:理,以及宗教事务管【理,有关规定制定章程加!强自我?教育、自我》管理、自《我约束全面》从严治教《
【 ,宗教团体按》照章程开展活动受法!律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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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一条 》宗,教团体?具有下列职能
! (一)】协助贯彻落实法律】、法规、规》。章和政策维》护宗教院校》、宗教活《动场所、宗教教职】人员和信教公—民,的合:法权益;
! (二)指导、!规范宗?教教务制《定规章制度并督【促落:实;
! ,(三)?从,。事宗教文化研究开展!宗教思?想建:设深入挖《掘教义教规中—有利于?。社会和谐、时代进】步、健康文》明的内?容对教?义教规作出》符合当代中国—发展进?步要求、符合—中华优秀传统—文化的阐释;—
? (四)】开展宗教教育培【训培养宗教教职人】员认定、《管,理宗教教职人员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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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(五)建立宗—。教教职人员》。档案并依法进行管理!;
】 (六)法律、【法规、规章和宗教团!体,章程规定的其他职】。能
第十二条 】宗,教团体认定宗教【教职人员应当遵【守有关法律》、法规以及全国性宗!教团体制定的—宗教教?职人员认定办法【不,得,擅自认定、》委派、?指定、聘任或者撤】换宗教教职》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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