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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一章 总则—
《第一条 《为了保障公民—宗,教信仰自由维护【宗教和睦与》社会和谐规范宗【教事务管《理提高宗教工作【法治化水《平根:据宪法、国务院宗教!事务条例和有—。关法律?、法:规结合自治区—实际制定《本条: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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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条 自?治区行政区域—内的宗教事务及相关!活动适用本条例【
: , 第三条 公民有宗!教信仰自由
】 《 任何组《织或者?个人不得引诱、强】制公民信仰宗—教或者不信仰宗教】不,得歧:视信仰宗教的—公民(以《。下称信教公民)或者!不,信仰宗教的公民(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】。)
》 : 信教公民和【不信教公民、信【仰不:同宗教的公》民之间应当》平,。等,相,待、互相尊重、【和睦相处
— ? 任《何组织?或者个人不得制造】不同宗教、》同一宗?。教内部以及信教公】民,。与不:信,教公民之间的矛盾和!。纷争
第四条! 宗:教事务?管理坚持《保护合法《、制止非法、遏【制极端、抵御渗透】、打:。击犯罪的《原则:
第》五条 自治区依法】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!积极:引导宗教与社会【主义社会相》适应维护宗教团【体、宗教《院校、宗教活—动场:。所、宗教教职—。人员和信教》公民的合法》权益
】 :宗教团?体,、宗教院校》、宗教活动》场所:、宗教教职》人员和信教》公民应当遵守宪法】、法律、法规和【规章践行社会—主义核心价值—观坚持我国宗教中国!化方向维护国家【统,一、民?族团结、宗教和睦、!社会稳定
— 任何组!织或者个人》不,得利用宗教进—行分裂国《家、传播宗》教极端思想》、煽动民族仇恨【、实施?暴力恐怖、破坏【民族团结、扰乱社会!秩序、损害》公民:身心健康的活动;不!得利用宗教妨碍国家!行政、司法、教育、!文化、婚姻、—计划生育、继承等】制度实施;不得利】用宗教进行其他危害!国家安全和利—益、社?会公共?利益和?公民合?。法权益的活动
】。 第六《条 各宗教坚持独】立,自主自办的原—则宗教团体、—宗教院校《、宗教活动》。场所和宗教事务【不受外国势》力的干涉、支配
! —宗教团体、宗教院校!、宗教活动场所、】宗教教职人员与境】外宗教组织和宗【教人士开展》友好:往来或者《进行宗教文化学【术交流活动应—。。当遵:守国家相关》。。法律、法规、—规,章在平等友好、【相互:尊重、互《不干涉的基础上【进行
《 :第七条 各》级人民政府应—当加:强宗教工作建立健全!宗教工作机制保障】工作力?量和必要的工作条件!加强:基,层宗教事务服务管理!听取:宗教团体、宗教院校!、宗教活动场所【、宗教教职》人员和信教》公民的意见为宗【。教团体、宗》教,院校和宗《教活动场《所提供公共服务【
】县,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宗教事《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!区域内涉及国家利】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!宗教:事务进行《行政管理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《其他有关部门—在各自?。职责范?围内依?法负责有关》的行政?管理工作
【 乡镇【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!处应:当在:。县级:人,民政府宗教事—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!本行:政区域的宗教事务】管理工作
—。 村民】委员会、居民委【员会应当依法协助】人,民政:府管理宗《教事务发《现,非法:宗教组织、非法传】教人员、《非法宗?教活动以《及,利,用宗教干《预基层公《共事务的及时—。报告所在地乡镇【人民政府、街—道办事处或者—宗教事务等有关部】门
》第八条 自治区人】民政府宗教》事,务部门应当组织【推,进自治区宗教工作信!。息化建设提升—宗教:事务管理《信息化水平
【第九条 县》级以:上,人,民,政府对在维护国家】统一、民族》团结、宗教》和,睦、社会稳定遏【制极端、抵御渗透、!制止非法宗》教,活动等方面做出显著!成,绩的宗教团》体、宗教院》校、宗教活动场所】、宗教教职人员及】公民按?照国: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!给予:表彰:、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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