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五章 物《业管理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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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条 !业主:可以选?聘物业服务》人为本?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!业服务也可以自行】管,理本物业《管,理区域?
【 选:聘物:。业服务人前业主委】员会应当将物—业服务选《聘方案?和物业服务合同【草案的内容在物【业管理?区域的公告栏等显著!位置和?信息化系统公—示十五日以上并【征集业主意见意见】征集情况应当向业主!大会通?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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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!大会可?以通过招标等方式】。选聘物业《服务人鼓励业主大会!通过政府公共资源招!标,平台选聘物业服【务人:
《第四十?五,条 业主《委员会?或者物业管理委员】会应当代表业主与】业,主共同选聘》的物业服务人依法订!立书面物业服务【合同
《 ? 物业服—务人应当自物业服务!合同签订之日—起十:五日内将合同报送物!业所在地区(县)住!房城乡建设》主,管部门备案
】 第四十六条 【物业:服,务人应当按照有关法!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!务合:同约定提供下列物】业,服务
! (一)业》主共有部分的—维,护、:绿化养护《、,环境卫生保》。洁;
【 (二)共用设!施设备的日常运【行、维?护和管?理;
《 》 (三)物业管理区!域,。内秩序维护、安【全防范、车辆—停放管理、装饰装修!管理:等事:项,;
》 (》四)物业服务档案和!物业:档案的?管理;
! (五)》法律:法规规定《。和物:业服务合同约定的】其他:服务事项《
《第四十七条》 物业服务人提【供物业服务时应当履!行,下列义务
》
? (》一)建?立物业服务沟通【平台听取业主—。、物业使用人的【意,。见和建议《。改进和?完善服务《。;
— (二)及时】向,业主:、物业使用人告【知安全、合理使用】物业的注《意事项;《
】(三)?对业:主、物业使用—人违反管理规—约的行为进行劝【阻、制止并及—时报:告业主委员会或者】物业管理委员会;
!。
— (四)对物业【。管,理,区域内违反城—乡规:划,、治安管《理、:。市容环境、装饰装修!、消防安全、垃圾】分类、噪《声,管理、排水管理【、卫生防疫》、养犬?遛犬等法律》法规:规定的?行,为及时劝阻、制止并!及时报告相关行【政管理部门;
! 》(五)发现安全风险!隐患的?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!采取相应防》范措施;
【 (—。六)配?合物业管理区域【内供:水、排水、供—电、供气、通—。信、有线电》视、新能《源充电桩等相—。关,设施设备的安装、】维修、养《护、更?新和:改造工作《。。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!制;
?
— (七)妥善—保管在物《业服务活动中获取】的业主?信息:不得用于与物—业管理无关的—活动;
】 , (八)配合街】道办事处(》镇人民?政府)、居(村)】民委员会做》好社区治理相—关工作自觉接受相关!行,政管理部门指导和】监督
?
第四十八条 !物业服务人在物业】服务活动中不得【有,下列行为
【 (一)】将全部物业》服,务转委托给第三【人或者将全部物业】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!托给第三人》;
】 (:二)挪用《或者擅自使用—住宅专?项维修资《金;
?
《 ?(三)擅自改变物】业服务用房》用途;
《
, 》 (四)《擅自改变物》业管理区域内按照】规划建设的》共用部位和》共用设施设备用途】;,
— (五《)未依法将利用共】用场地、共用部位】、共:。用设施设《备开展经营性—活动的收益》等列入公共收益;
!。
: ? (六)将应【。当由物业《服务人或者他人承】担的:用水、用电》、用气等费用列【入业主公《摊费用;
!。 : (七?。),以签订虚《假合同的方式出租物!业共:用,部位、?。共用设?施设:备;
】 (八)》指定业主购买特定】。商品或?者服务指定装修物料!搬运队伍;
【 (九】)擅自占用、挖掘物!业管理区域》内道:路、场地超出物业】服务合同约定占用】业主共?。有车位损害业主共同!利益;?。
,
【(十)擅自利—用共用?场地、共用》部位、共用》设施:设备进行经营;
】
(十!一)限制通信、【有线:电视等单位实施网】络接入或者改造【;,
(!十二)无正》当理:由拒绝供水、供电、!。供,气,等公共经营企业员】工开展安全检—查,、,抢修、维修等活【。动,;
?。 (十】三):违法违规或者超出】物业:服务合同约定收取费!用;
— (》十四)损《害业主权益影响住宅!小区:环境的其他行为
】
第《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!。人应当将下》。列信息在物业管【。理区域的公告栏等】显著位?置,予,以公示并接受业主查!询,
】(一:),物业服务人》的营:业执照和项目负责】人姓名、服》。务电话;
》
(二!)物业服务内容、】。。服务等级《标,准、收?费项目、收费标准和!方式;
【 (三)电梯!、消防、监控、【人防等?专项设施设备的【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名!称、资质、》联系方式、》。应急处置方案等;
!
(四!)物业?。服务合同履行以及物!业服务项目收支【情况;?
— (?五)业主共有部【分的经营收》。益情:况,、专项维修资金【的使用情况;
【
(六!)法律法规、管理规!约规:定应当公示》。的其他?信息
! 本条第一》款第四?项、第?五项:所,列信息每年至少【公,布一:次业主对公》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!服务:人应当在七日内予】以答复业主》委员会可以聘请【专业机构进》行审计
第五!十,条 物业服务—费实行?政,府指导价《和市场调节价实【行政府指导价的具体!范围按照国》家、省有关规定【。执行
》 实行【政府指导价的价格主!管部:。。门应当会同住—。房城乡建设主管【部门根据物业服【务等级标准》和物价指《数,变动情况等制定相】应,的基准价《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!。公布
! 实行?市场:调节价的物业服务费!由物业服《。务,人与业主双方协商】确定物业管理—行业:协会应当《在住房城乡建设【主管部?门指导下根据本行】政区域经济》发,展,水平和?成本:变动:情况公布各类物业服!务项:目,、标准及《。成本信息供业主和】物业服务《人协商物业服—务费时参考》引导业主与》物业服务人通过合同!约定物业服务价格调!整方式
第】五十一条 物业管理!区域内供水》、供电?、供气、通信、有】线电视等专业—经营单?位已服务到最终用户!的,可,以委托?物业服务《人代收相关》费用物业服务人代收!相关费?用的不得提高—收费标准或者向业主!。收取手续费等—额外费用
】 : 未经供水、【供,电、供气等专业【经营:单位或者业主委【托物业服务人不得对!共有物业或者—物业专有部》分实施停《水、停?电,、停:气法律法规》另有规定或者可能对!业主利益《、公共?安,全造成?重大损失的》紧急情形除外
! 第五?十,二条 物业服务【合同期限届满前三】个月业主委员—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!。会应当组《织召开业主大会【决定续聘或者选【聘物业服务》人续聘或者选聘的】决,定书面告知物业【。服务人和街道办事】处(镇人民政府【),。
— 决定续聘的【业主委员《会或者物业管—理委员会应当在物】业服:务,合同期限届满前与物!。业服务人续签物业服!务合同?
第五十【三条 物业服务【。人应当自物业服务】合同终止之日起十】五日内在街道—办事处?(镇人民政府)的】监督下向业》主委员会、物业管】理委员会、决定自行!管,理的业主或者其【指定人履行下—列交接义务并配合】做好:交,接工作
】 (一)移交】物业服务用房—、物业共用》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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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!)移:交建设单位按规定提!供的资料《;
!(三)移交业—主清册、《物业管理档案、物业!。服务期间《形成的物《。业和设施设备使用】、维护保养和定【期检验?等技术资料运行、】维护保养《记录;
《
(】四)结清预收—、代:收的有关费用;【
— (五)法—。。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!。务,合,同约定?的其他事项
【 交【接各方应《当,共同对交接》情况进行查验书面记!录查:验情况并《签订:。确认书业主大会选聘!的新物业服务人应】当参与交接查—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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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在新物业服务人或!者决定自行》管理的业主接管之】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!继续提?供,物业服务并可以【请求业?。主,支付该期间》的物:业服务费《
第五十四】条 业主大会决【定解聘物《业服务人或者不【再续聘物业服务人的!原,物业服务人应当【自物:业服务?合同终止之日—起十五日内退出【物业管理区域并配合!新选:。聘的物业服务—人接管原物》业服务?人不得强行提供物】业服务不得向业主收!取物业?服务费?。用不得以《业,主,欠交物业服务费【、,。部分物业《权属存在《争议或者对业主大会!决定有异议等理由拒!绝办理交接新—物业服务人、业主】、业主委员》会、物业管》理委员会可》以,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!请仲裁不得》强行接管
》
《 原物业—服务人在物业服务期!间,。出,资,。或者垫资配置的【用于服务全体—业主的?固定设施设备—应当与业主、业主】。委员会、物业管理】委员:会协:商处理;协商—不,成的可以依法提起诉!讼或者申请仲裁【不得强行拆除有关】设施设备
】 住房—城乡建设主管部【门和:街道办事《处(镇人《民,。政,府)应当加强对物业!服务人?交接工作的监管
】
第五十五条 !业主委员《会、物业管》。理,委员会可以在—。居(村)民委员会的!指导下组织业—主开展物业服务【满意度测评工—作物业?服务人应当对物业】服务满意度测评【结果作出反馈—整改:的书面?说明测评结》果和书面说明在物】业管理区域的—公告栏等显著位置】公示三十日》以上并报送区(【县):住房城?乡建设主管部门
】
— 对在物业服—务中取得显著成绩】或者获得市级以【上物业管《理荣誉称《号的物?。业,服务人?住房城乡建设主【管部:门应当给予》表彰、奖励》
第五十六条! 业主拒绝物业【服,务,。人继续提《供服务?或者物业服务人【无法再提供服务物】业管理区域出现失管!弃管状态的街—道办事处(镇—。人民政府)应当【。在区(?县)住房城乡建【设主:管部门指导下—确定:应急物业服务人提供!保安、?。保洁、共用设施设】备运行?等,基本物业服务
! 提供【应急物业服务—的街:道办事处《(,。镇人:民政府)应当将【。服务内?容、服务期限—、服:务费用等相关内容在!物业管理《区域的公告栏等显著!位置公示应急物业】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!。六个月服务费用由】全体业?主承担
—。 应急【物业服务期间—街道办事处》(镇人民政》府):应当组织业主—共同决定后》续的物业管理—方式:
第五十七】条 突发事件应对】期间街道《办事处(镇人—。民政府)应》当组织落实》市、区(县》)人民政府依—法采取的各项应急】措施指导、督促物业!服务人开展相应级别!。的,。应对工作并给—予物资和资金支【持
!物业服务人》应,当服从政府统一指】挥在街道《办事处(镇人民政】府)指?导下配合居(村【)民委员会开展应急!工作依法落实—应急处置措施
! 》业主应当配合物【业服务人执行—政,府依法?。实施的应急措施【和其他管《理措施
》 第五十八条 】业主决定自行管理本!物业管?理区域的《自行管理《的,执行机构《、管理方案、—。收费标准、管理【期限等应当》经业主大《会表决同意业主委】员会应当自》业主大会决定—自行管理之日起三十!日内向街道》办事处(《镇人民?政府)备案备案时应!。当提交业主大会表】决,结果、业主大会决定!和自行管理方—。案
业】主,大会、业主委员会】应当依法实》施管理和经营承担安!全生产?、消防安全、—经,营管理等相关责任】。接受:街道办事处(—镇人民?政府)?和相关?行政管理部门的【指导和监督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