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第四节 物业管】理委员会 】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街道【办事处(镇》人民:政府)应当根据业】。主的申请在六个【月,内,组建:。。物业管理委》员会 》 ,    (一)【。不,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!件的; 》 :    (》二)具备成》立业主?大会条件但》未成立经物业所在地!的区(县)住房城乡!建设主管部》门或者街道办事处】。(,镇人民政府)指【导后仍不《能成立的; —    — (三)《业主大会成立后【未能选举产生业【主委员会《的; 》   ?  (四)业—主委员会《。不,。履行职责《或者无法正常—开展工作达一年以】上经:街道办事《处(镇人民政—府)指导仍未—能产生?新一届业主委—员会的? , ,     物【业管理委员会任期不!。超,过两年?;,。任期届?满仍未能产》生或者重新选举业】主委员会的应当在区!(县)住房城乡【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!下由街?道办事处(镇人【民政府?)重:新组建物业》管,理委员会业》主委:员会产生《或者重新《选举的?街道办事处(镇【人民政府)》应当自业主》委员会备案》之,日,。起三:十日内?解散物业管》。理委员会《 第》三十:六条 ?物业: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!职责   】  (一《)推动成立业—主大会筹备成立【业,主委:员,会;    ! (:。。二):组织换届、》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!; :   》  (三)组织【业主依法《决定物业管理区【域内有关共有—和共同管理》权利:的重大事《项    】 物业管理委员【会的议?事规则参《照本条?例第:二十九条的规定执】。行 : 第三十七条 !物业管理委员—会由街?道办事处(镇人民政!府)、居(村)民】委员会和业》主代表组成》其中业?主代表?不少于全体成—员的百分之六十业】。主代表人选应当符合!本条例规定的参选业!主委员会成员的【条件由街道办—事处(镇人民政【府)组织业主推荐】产生或者从热心公】益事业的业主中【确定物业管》理委员会主》任由街?道办事处(镇—。人民政府)选派【代表担任  !   街道办事【处(镇人民政府)】应当将物业管理委】员会成员的名—单及其基《。本情况向全体业【主公示?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五!日公示期满》无异议?或者异议不成立【的,物业管理委员会成】立 ? :    物业管理委!员会凭?街道办?事处(镇人民政府】)出具的成立证【明办理印章刻—制手续 第三十】八条 未成》立业主?大会且未成立物业管!理委:员会的物业管—理区域?发生:物业服务人停止【服务或者其他重大、!。紧急物业管理—事件需要业主共同】决定解聘、》选聘物业服》。务人或?。者其:他事项的由街—道办事处(镇人【。民政府)《指,导协助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