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! 业主大《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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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十九条 业主大【会由物业管》理区域内全》体业主组《。成一个?物业管理区》域成立一个业—主大会?
】业主:大会通过业主大会会!议和业主《委员会行使职权【任何:。。单位或者个人不【。得阻挠?业主:依法召?开业:主大会?会议或者成立—业,主委:员会:
? 第二十《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!议应:当对管理规约、【业主大会议事—规则:进行:。表决并选举业主委】员会:成员
《 首【次业主大《会,会,议未表决通过有关】事项的?按照如下规定处【理
】 ,(一)选举产—生业主委员会但是未!通过管理规约、【业,主大会议事规则的业!主委员会应当根据】业主大会《会议讨?论,情况对管理规约【、业主大会议事规】则,进行修?改并:再次组织业主大会】会议进行表决;
】。
, (【二)已经《通过管理规约和业主!大会议事规则但未选!举产:生业主委《员会的街道》办事处(镇》人民政府)应当协】助,组,织召开业主》大会会?议并组?织选举产《生,业主委员会;—
》 :。 (三)未通过【管理规约、业主大】会议事规则且未选】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!街道办事处(镇人民!。政府)?应当根?据业主的《申,请协助?组织:召开业主大会会议】通,过管理规约或者业主!大会议?事规:则选举产生业主【委员会
— : 经全》体业主?依法决定共同履行业!主大:会、:业主委员会》职责的不《受前款规定》限制
—第二:十一条 业主—大会会?议分为定期会—议和临时会议由业主!委员会或《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召!集
— 业主委员会或!。者,。物业:管,理委员会未按—照规定组织召开业】主大会会议的由街】道办事处(镇—人民:政府)?。责令限期组织召开或!者由街道办事处(镇!人民政府)组织召】开并通告全体业主
!
《 业《主大会会议召开时】物业服务人应—当予以协助并在【物业管?理区域内提供—相应的人力、场地】支持
—第,二十二条 》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业!主大会会议组—织者应当于会议召开!十五日前将会议【。通知、议题、表【决规:则等事项在物业【管理区域《的公:告栏等?显著:位置予?以公告并《以书面?或者信息化方式通知!全体:业,主
》 ? 因发生重大事【故或者物业》管理紧急情况需【尽快召开临》。时,。会议:的业主大会会—议组织者应》当,提前通知全》。体,业主并将相关情况】告知:居(村)民委员【会和街道《办事处?(镇人?民政府)
— , 第二?十三条 业主—大,会,会议可以《采用:电子投?票、书面《投票的?形式表决事项采【用,电子投票形式的应】当使用住房城乡【建设主管《部门建立的物业管】理电子?投票平台或者业【主大会议事规则规】定的投票平台进【行表决;采用书面投!。票形式的选票、表决!。票应当由有表决【权,的业:主签名或者》盖,章,
【 业主大会会议组】织者:应当自表决结—果产生之日》起三:。日内公?示表决结果公示时】间不少于十五—日并同时报告居【(村)民委员会
! : :业主对表《决结果有《异议:的应当?以书面形《式实名?向街道?办事处(镇人民【政府)提《出街道办事》处(镇人民政—府,)应当自《受理之日起三—十日内?进行核实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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