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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章 物业《管理区域及》设施:
《第十条 《。建设单?位应当根据》建设用地规》划许可?证确定?的红线图范围结合】物业共用设施设【备,、建筑?物,规模、社区建设等】因素:按照下列规定划定物!业,管理区域
— 》 (一)《建设:。用地规?划许可证确定—的红线图范围—划定为一个》物业服务区域—但红线图《范围内的城》镇,公共道路、城—镇公共绿《地、城镇河道等不得!划入物?业管理区域》;
— (二)分【。期开发或者两—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!建设的物业其配套设!。施设:备和相关场地—共用的应当划定【为一个物《业管理区域》;配套设施设备和】相关场地能够分割、!独立使?用,的或者被道路、河】道等分割为两个以】上,自然区域且能够明确!共用设?施,设备管?理、维护责任的【。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!业管理区域;
! (三)】已经投入使用—。的毗邻物业规—模较小?的经各自的业主【大会:同意后可以》划,定,。为一个物业管—理区域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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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】城区、城中村等【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!建,。成居住区需要实【施物业管理》的,。由街道办事处(镇】人民政府)》征求相关业主意见】后确定?物业:管理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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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物业管理区—。。域的:划定应当按》照省、市有》。关,规定向区(县)【住房城乡建》设主管?部,。门备案
【 : 需要调整—物业管理区域的由】区(县)《住房城乡《建设主管《部门会同街道—办事处(镇人民政府!),结合前款《规定调整
— —对物:。业管理区《域划定有《。。争议的区(县)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!门应当征《求街道办事》处(镇?人民政府)、相关业!主、居?(,村)民委员会以及】。自然资?源,等,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!并将确定的物业管理!。区域:向,全体业主公》示公示时间不少【。。于十五个工作—日
第—十一条 建设单位】应当在物业管—理区域内提》供符合功能要求的物!业服: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!人办公用房和—业主委?员会办公用》房
? 《 , 物业?服务用房应当按【照下列?规定配置
! , :(一)物业》服务用房总》建筑面积按照—不少于物业管理区域!总建:筑面积千分之二【的比例且最低—不得:少于八十平方米配】置;:分期开发建设的住】宅物业?应当在先期开发的区!域按照不少于—先期:开发建筑面积千【分之二的比例—配置
— ? (二?)地面以上的独立成!套装修房屋具备通水!、通电?。、采光、通风—等基本设施和办【公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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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三)没有配置—电梯的物业》物业服务用房所在】的楼层不得高—于三层
》 (四】)物业服务》。。人办公用房和业主委!员会办?公用房从物业服务】用房:。中,安排其?中物业服《务,人办公用《房不得少于六十【平方米业主委员会】办公用房不》。得少于二十平—方米
》 物业【服务用?房属于全体业—主,共有分别交》由物业?服务人和业》主委:员会无偿使用任【何组织和个》人不:得擅自变《更用:途不得分割、转让】。、,抵押:
第十—二条 新建住宅【物业内?供水、供电》、,供气等专业经营设施!设备计量装置应【。当实行专有》部分一户一》终端结?算表共有部分独【。。立计量表《;,。安全防范、消防【、环卫、邮》政、通信等设施设】备的配置应当符合】物业使用《的基本条件以—及相关技术标准和】规范
》 《 供水、《供电、供气、通信、!有线电视等专业经】营,单位应?当承担?物业管理区》域内相关管》线和设施设备管理、!维修、?养护和?。更新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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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区(县)人民政】府,组织对老旧住宅小区!进行改造的专业【经,营单位应当》予以配合业主、【物业服务人》应当为改造工作【提供便?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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