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: 第四章 燃气使!用 《 第:四十三条《 用户有权向【燃气企业查询与【燃气:相关的服务、收费等!信息燃气企业—应当及时处理和【答复 《    对处理结果!有异议或者燃气企业!不予处理的》用户可以向区燃【气主管部《门,或者:有关部门投诉区燃】气,主管部门或者有【关部门应当及时【处理用户投诉—。事项并在接到投【诉之日?起十个工作日—内将处?理情况?告知投诉人 第】。四十四条 —新建住宅及其他需】要使用燃料的建【设项:目所配套的》。燃气管道及设—施或:者相关设备应当安装!自闭阀等自动切断】。。装置:鼓励既有建筑—管道:燃气用?户安装?自闭阀等自》动切断装置  】   新《建住宅及其他需要使!用燃料的《建设:项目应当《在,燃气使用终端安装】智能:燃气计量表等智【能化设?。施鼓励将既有建筑】的燃气计量》表更换为智能燃【气计量表  【   餐饮等行【业,的生:产经营?单,位使用?燃气的应《。当安装可燃气体报】警装:置并保障其正—常使用;鼓励—使用智?能可燃气《体报警装《置鼓励居民用户安装!可燃:气体报警装置 】    《用户应当《。按照:安全用气要》求使:。用带熄火保护装【置的燃气器具和符】合标准的专用燃具连!接软管 第四十】五条 推行燃气企!业公众责任保险制度!鼓励燃气企》业对其?生产经营活》动中可能发生的第三!。者,。人身伤亡《和财产损《失购买公众责任保险!     鼓励用!户购买燃气》意外险 第四十六!条 单位或者【个人不得《有下列行《为     (】一):在不具备《安全条件的场所【。。使用:、储存燃气在—地下或者《半地下建筑》物内、高层建筑内使!用瓶:装燃气?;   》  (二)》向,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!证的单?位,和个人?购买燃气;  】   (三》)盗用燃《气、破坏燃气管【道及:设施; 《     (四)将!燃气管道作》为,负重支架或者接【地引线; —    《(五)擅自安—装、:。改装、拆除燃气【管道及?设,施和燃气计量装置】;  《。   (六)擅自】改变燃气《用途或者转》供,燃气;    】。 (七)擅自倾倒燃!气气瓶?残液或者用气瓶【相互倒灌燃气—;    — (八)加热—。、摔砸、倒》卧、:曝晒燃气气瓶或【者改换气瓶检—验标志; 》     (—。九)擅自操作燃【气管道公共》阀门;  —   (十)安装、!使用不符《合气源要求的—燃,气器具; 》     (十一】)侵占、压占、【毁损、擅自暗埋【或者移动《燃气管道及设—施; ?     (十二)!。法律、法规禁止的其!他行为  —   燃《气企业?。发,现单位?或,者个人有前款规定行!为的应当告知其立】即停止相关》行为并及时整—改单位或者个人【拒不整改的燃气企业!应当报告主管部【门或者其他有—关部:门并可?以采:取停止?供气或者限制供气】等相应的安》全保护措施涉嫌【犯罪: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!   《  完成整》改后申请恢复用气的!燃气企业应当在四】十八:小时内对整改情况进!行核查达到整改【要求的应当》在二:十四小时内恢复供】。。气 :。 第四十七条— , 非居民用》户应当与燃气企业签!订供用气合同—。加强对本《单位人员燃气安【全使用知识、技能】。的,培,训提高?。燃气安全意识—指定:专人负?责本单位的用气安】全管:理工作定《期进行安全自—查 第四》十八条? 城?市商业综合体、【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!场所的燃气安全【管,理应当符《合,以下要求  【   (一》)产权单位及物业服!务人应?当建立健全燃—气安:全管:理制度制定燃—气,安,全事故应《急预案建立可—燃气体报警监控【预警机制指定专人负!责燃气管道及—。设施、用气安—全管理工作定—期组织开展燃气安全!。隐患排查整》治,和应急演练; 】    (二)【燃气企业《应,当指定专人负责【燃气:管道:及设施巡查、安【全检:查、安?全隐:患排查及跟踪整【改等工?作 第四十—九条: 主管部门和其他!有关部门《在履行职《责中发现燃气供应和!使用的安全生—产事故隐患的应【。当责令立即排除;事!故隐患排除过程中无!法保证安全的应【当责令停《止使用相关燃—气管道及设施—和相:关,设,备或者暂《时停产停业》;对燃气使》用的安全生产—事,故隐患应当同时通知!燃气企业《采取相应《。措施 《第五十?条 禁止生产、】销,售、安?。装和使用国家—。、省和市明令淘汰】的燃气器具及—配,件   》 , 燃气器具安装、】维修企?业和人员应当按【照有关标准和规【范安装、《维修燃?气器:具及配件不》得安装、维》修不符合《标,准,、达到报废年限或】者,与气源不适配的【燃气器具及配件 !。。    燃气器具等!设施、设备及配件的!生产、销售单位应当!设立:或者委?托设:立售后服务站点配】备经考核合》格的安装、维修【人员建立用户档案】负责售后的安—装、维修服务明【示服务收费项—目和标准    ! 鼓励生产》、销售?、安装和使用节【能,、高效、环保的燃气!器具及配《件 第《五,十一:条 销《售的燃气器具应当符!合燃气使用要求并经!具备相应资质—。的检测机构》对气源适配性进行检!测在明显位置标注】。气源适配性标识和】报废年限 —第,五十二条 —房,屋出租人应当—履行下列燃气安全责!任  《   (一)确保出!租房屋配套的燃气管!道及设施、》燃气器具《处于适租状态; !    (二)【将主管部门或者燃】气企:业制定的用》户安全用气》指引和?安全用气手》。册内容告知》承租人; —    (三)发】现承租人有违反【燃气安全《规定行?为的督促《承租人整改并—及时报告所在辖【。区街道办事处 】。    承租—人向燃气企业提出缴!费申请并办理缴费手!续的出租人应当【予以配合且不得以高!于,政,府制:定的管道《燃气销售《价格标准向》承租人收取》燃气费用也不得【向承租人《加,收,燃气使用《费、管理《费、代缴费等不合理!费用  》  : 承租人应当承担燃!气使:。用安全?责任房屋租赁合同另!有约定的除外—  ?   承租》人入住和搬离房屋】时,房屋租赁双方应当对!配套的燃气管道【及设施和《相关设?备安全情况进行【确认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