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四章 【 燃气?使用 第四】十三条 用户有】权向燃气企》业查:询与燃气相关的服务!、收费等信》息,燃,气企业应当及—时处理和答复 】    对处理结果!有异议或《者燃气企业不予处】理的用户《可,以向区燃气》主管部?门,或者有关部门—投,诉,区燃气主管部门或者!有关部?。门应当及时》处理:用户投诉事项并【在接到投诉之日【起十个?工作日内将处理情】况告知投诉人 【。 第四?十四条? :新建住宅《及其他需要》使用燃料的建—设项:目所:配,套的燃气管道及设施!或者相关设备应当安!装自闭阀等自动切断!装置鼓励既有—建筑管?道燃气用户安装【。自闭阀等《自动切断装置— ,     新建住宅!及其他需要使用【燃料的建设项—目,应当在燃气使用终】端安装智能》燃气计量表》等智能化设施—鼓励将既有建—筑的燃气计量表【更换为智《能燃气计量表 】    餐饮等【行,业的生产经营单位】。使用燃气的》应,当安装可燃气—。体报警装置并—保障其正常使用;鼓!励使用?智能可燃气体报警装!置,。鼓励居?民用户?安,装可燃气体》报警装置  【   ?用户应当按照安【全用气要求使用【带熄火保护装置的】燃气器?具和符合标准的【专,用燃具连《接软管 第四十五!条 推行燃气企业!。公众责任保》险制度鼓励》燃气企业对其生【产,经,营活动中可能发生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】和财产?损,失购买公众责任保险!     鼓【励用户购买》燃气意外《险 第四十六条 ! 单位?或者个人不得—有下列行为   !  (一)在不具】备,安全:条件的场《所,。。使,用、储存燃气在地下!或者:半地下建《筑物内?、高层建《筑内使用瓶装燃【气;    【 ,(二)向未取—得燃气?经营许可证的单位】和个:人购买燃气;  !   (三)盗用】燃气、破《坏燃气管道》及设施;   】  (?四)将燃气管道【作为负重支架—或,者接地?引线;    】。。 ,(五)擅自》安装、改装、拆【除燃气管道及设【施和燃气计》量装置;《    》 (六)擅自—。改变:燃气用途或》者转供?燃气;     !(七)擅自倾倒【燃,气气瓶残液或者用气!瓶相互倒《灌燃气;   】  (八)加—热、摔砸《、倒卧?。。、曝晒燃气气—瓶或者改换气—瓶检验标志;—     (【九):擅自操作《燃气管道公共阀门;!     —(十)安《装、使?用不:符合:气,源要求的燃气器具;!   《。  (十一)侵占、!压占、?毁损、擅自暗—埋或者移动燃气管道!及设施; 》     (十二)!法,律、法规禁止的其他!行为   —  燃气企》业发现单位或—者个人有前款规【定行为的《应当:告知其立即停—止相关行为并及【时,整改单位《或,。者个人拒不整改的燃!气企业应当报—告主:管部:门,或者其他有关—部,。门并可以采取—停止供气《。。。或者限制供气等相】应的安全保护—措,施涉嫌犯罪的应【当,报告公安《机关    【 完成整改》后申请恢复用气【。的燃气企业应当【在四十八小时内对】整,改,情,况进行核查达到【整改要求的》。应当在二十四小【时内恢复供气 】第四十七《条, :。非居民用《户应当与燃气企【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加!强对本单位人员【燃,气安:全,使用知识、》技能的培训》提高燃气安全意【识指定专人负—责本单位的用—气安全管《。。。理工作?定期进行《安全:自查 第四—十八条 》城市商?业综合体、集贸市场!等人员密《集场所的燃气安全管!理应:当,符合以?下要:求,     —(一)产权单位【及物业服《。务人应?当建立?健全燃气安》全管理制度制定燃气!安全事故《应急预案《建立可燃气体报警】监,控预:警机制指《定专人负《责燃气管道》及设:施、用气安》。全管理工作定期【组织开展燃》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!和应急演练; 】    (二—)燃气企业》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】燃气管道及》设施巡查、安全【检查、安全隐患排】查,及跟踪整改等工【作 : 第四十《。九条 主管部门和!其他:有关部门《在履行职责中发【现燃气供应和使【用的安全《生产事?。故隐患的应当责【令立即排除;事【故隐患?排,除过程中《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!责令停止《。使用相关燃气—管道及?设施和相关》设备或者暂时—停产停业;对—燃气使用的安全生】产事故隐患应当【同时通知《燃气:企业采取相》应措施 第五十条! :禁止生产、》销售、?。安装和使用国家、】省和市明令淘汰【的燃气?器具及配件》  ?   燃气器具【安装、维修企业和】人员应?当按:照,有关标准和规范安】装,、维修燃气器具及】配,件不得安装、维修不!符合标?准、达到报》废年限?或者与气源不适配】的燃气器具》及配件 《     燃—气器具等设施、设】备及配件《的,生产、销《。售单位应《当,设立或者委》托,设立售后服》务站点配《备经考核合格—的安装、维》修人员?。建立用?。户档:案负责售后的安装】。、维修?服务明示《服务收费项目和【标准   —  鼓励生产、销】售、安?装和:使,用节能?、高效、环保的燃】气器具及配件— 第五十一条【 销售的燃—气,器具应当符合燃气使!用要求并经具备相应!资质的检《测机构对气源适配性!进行检测在明显【位置标?注,气源适配性标—。识和报?废年限 第—五十:二条 房屋—出租人应当履—行下:列,燃气安?全责任  —   (一)确【保出租房《屋配套?的燃气管《道及设施、燃—气器具处《于适租状态》;     【(二:)将主管部门或者燃!气,企业制?定的用户安全用气】指引和安全用—。气手册?内容告知《。承租人;    ! ,(三)发《现承租人《有违反燃气安全规】定行为的督促—承租人整《改并及时《。报告所在辖区—街道办事处 —     承—租人向燃气企业提出!缴,费申请并办》。。理,缴费手续的出租人】应当予以配》合且不?得以高于政府制定的!管道燃气《。销,售,价格标准向》承租人收取燃气【费用也不得》。向,承租:人加:收,燃气:使,用,费、:管理费、代》缴费等不合理—费用     承!租人:应当承担《燃气使用安全责任】。房屋租赁合》。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!     承租【人入住和搬离房【屋时房屋租》赁双方应当对配套】的燃气管《道及设施和相关设备!安全情况进行确【。认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