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章! :燃气使?用 第—四十三条 》 用户有权向—。燃气:。企业查询与燃气相】关的服务、收费【等信息燃《。气,企业应当《及,时处理和答复—    》 对处理结果有异议!或者:燃气企业不予处【理的用户可以向区燃!气主:管部门或《者有:关部:门投诉区《燃气主管部门—或者:。有关部门应》当,及时处理用》户投诉事《项并在?接到投诉之日起【十个工作日》内将处理情况—告知投诉《人 第四十—四条 《新建住宅及其他需要!使用燃料《的建:设项目?所配套的燃气管【道及设施《或者相?关设备应当安装【自闭阀等《自动切断装》置,鼓,励既:有,建筑管道燃气用户安!。装自闭阀等自动切断!装置 ?  : ,  新?。。建住:宅及其他需要—使用燃料的建设项目!应当在燃气使—用终端安装智能燃】气计量表等智—能化设施鼓励—将既有建筑的燃气计!量,表更:换为智能燃气计量】表     餐】饮等行业的》。。生产经营单》位使用燃气的应【当,安装可燃气体报警】装置并保障其正【常使用;《鼓励使?用智能可燃气体报警!装置:鼓励居?民用户?安装可燃气体报【警装置  —   ?用,户应当按照》。安全用气要求使用带!熄火保护《装置的燃气器具和符!合标准的专用—燃具连接软管 【 第四十五条 】推行燃气《企,业公众责任保险制】度鼓励燃气》。企业对其生产经营】活动中可《能发:生的第三《。者人身伤亡和财产】损失购买公众责任】保险 《。    鼓》励用:户购买燃气》意外险 第四十六!条 单位或者【个人不得有下—列行:为   》  (一)在不具】。备安全条件的—场所使用、储存燃气!在地下或者半地【下建筑物内、高层】建筑内使用瓶装燃】气,。; ?    (二)【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!可证的单位和—个人购买燃气;【     (三)!盗用燃气、破坏燃】气管道?。及设施;   】。  (四)将燃气管!道作为负重支架【或者接地引线;【    》 (五)擅自—安装、改《装、拆除《燃气管道及设施【和燃气计量装置;】。     (六)!擅,自改变燃气》用途或者转供燃气;! :    (七)擅】自倾倒燃气气瓶残液!。或,者用气瓶相互—倒灌燃?气; ?     (八)加!热、摔砸、》。倒卧、曝晒》燃气气瓶《或者改换气瓶检【验标:志;    【 (九)擅》自操作燃气管—道公共阀门; 】  :  (十)安—装,、使:用,不符:合气源?要求的?燃,气器:。具; ?     (—十一)?侵占、压占、—毁损、擅自》暗,埋或者移动燃气管道!及设:施;     (!十二:)法律、法规—禁止的其他》行为    【 ,燃气企业《发,。现单位或者个人【有前款规《定,行为的应《当告知?其立即?停止相?关行为?。并及时整改》单位或者个人拒不】整改的燃气企业应】当报告主管部门或】者其他?有,。关部门并可以采取】停,止供气或《者限:制供气等相应的【安全:。保护措施涉嫌犯罪】的应:当报告公安机关【    》 完成整改》。后申请恢《复,用气的燃气企—业,应当:在四十八小时—内对整改情况进【行,核查达到整改—。要求的?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!恢复供?气 第《四十七条 —。非居民用《。户应当与燃气企业签!订供用气合》同加强对本》单位人员燃气安全】使用知识、技能的培!。训提高燃气安全意】识指:定专人负《责本单?位的:用气:安全管理工作—定期进行安全自【查 第四十八条】 城?市商业综合》体、集?贸,市场等人员密集【场所的燃气》安全管理应当符【合以下要《求     (一!)产:权,单,位及:物业服务《人应当建立健全【燃气安?全管理制度制定【燃气安全事故应急】预案建立可燃—气体报警监控—。预警机制《指定专人负》责,燃气管道及》设施:、用气安全管理工作!定,期组织?开展燃气安全隐患】排查整?治和应急《演练; 》 ,。   (二)燃气】企业应?当指定专人负责燃】气管道及设施巡【查、安全《检查:。、安全隐患排—查及跟踪整改—等工作 第四【十九条 主管部门!和其他有关部—门在履行职责中发】现燃气供应和—使用的安全生产事故!隐患的应当》责令立?即排除;事故隐患排!。除过程中无法保【证安全的应当责令】。停,止使用相关燃—气管道及《设施和相关》设备或者暂》。。时停产停业;对燃】气使用的安全生【产事故隐患》。应当同?时通知燃气企业采】。取相应措施 第】。五,十条 《禁止生产、销售、安!装和使用国家、省】和市明令淘汰的燃气!器具及配《件   》  燃气器具—。安装、维修》企业和?人员:。应当按照《有关标准和》规范安?装,、维修燃气器具及】配,件不:得安:装、维修不符合标】准、达到报废—年限或者与气源不适!配的燃气器》具及配件  【。   燃《气器具等设》施、设备及》配件的生产、销【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!委托设立售后服【务站点?配备经考核合格【的安装、维修—人员建立用户档案】负责售后的安装、维!修,服务明示服务收【。费项目和标准 】    鼓》。励生产、销售、【安装和使用节能【、高效、环保的燃】气器:。具及配件 第【五,。十一条 销售的】燃气器具应当—符合燃气使用要求】并经:具备相应资质的【检测机构对气源适配!性进行?检,测在明?显,。位置标注气》源适配性标识和【报废年限《 第五十》二条 房屋—出租人应当履—行下列燃气安全责任!    》 (:一)确保出租房【屋配套的《燃,气管道?及设施?、燃气器具处—于适:租状态;  【   (二)将主管!部门或者燃气企【业制定的《用户安全用气指引】和安全?用气手册内容告【。。知承租人《;   》  (三)发现承】租人有违反燃气安】全规定行为的—督促承租人整改并及!时报告?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!     承【租人向燃气企业提出!缴费:申请:并,办,理缴费手续》的,出,租人应当予以配合且!不得以?高于政府《制定的管《道燃气销《售价格标准向承租】人,收取燃气费用—也不得向承》租人:加收燃气使用—费、管理费、代【缴费:等不:。合理费用《    》 承:租,。人应当承担燃—气使用安全责—任房屋租赁合同【。另有:约定的除外》   《  承?。租人入住和搬—离房屋时房屋租【赁,双方:应当对配套的—燃气管?道及设?施和相关设》备安全情况进—行确认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