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五,章 : 燃气管道》及,设施保护
第!五十三条 —市燃气主管部门应】当会同市规》划和自?然,资源部门按照国家有!关规:定和标准划定燃气管!道及设施安全—保护范?围和安全控制范【围,并向社会公布
】 管道燃【气企业应当》绘制燃?气管网图并与—市、区人民》。政府相关部门、【街道:办事处?实现信息共享—
第五十四条【 , 市规划和》。。自然资源部门对建设!项目:。进行用地规划—许可时应当按照有关!法律、?法规、?标,准和规?范的要求《控制拟建《设项目与燃气管道及!。设,施之间?。的安:全距离
【 在高压、次【高压:以及市政《中压主干《管网周边的》建设项目建设单【位应当按照》规定组?织开展燃气管—道及设?施,安全影响评价
【
第:五十五条 —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!得在:。燃气管道《及设施?。安,全保护范《围内实?施下列危《。害,。。行为
【。 (一)进行钻探、!机械挖掘、》爆破、取土》等作业;《
(【二)建造建(构)】筑物;
— (三》)堆放重物、易【燃易爆?物,品;
》 (四)倾【。倒、排放腐蚀性物质!;
》 :(五)种植深根植】。物;
】(,六)在穿越河流的管!道上方或者下方【进,行抛锚、拖》锚、:挖泥、采沙等作业】;
(七!)法律?、法规?规定的其他禁—止行为
《
第五十六条— 任何单》位或者?个人在进行地—下施:工作业前应当在施】工前向城建档案管】。理机构、规划—和自然资源》部门或者管道—燃气企业查询施工范!围及施工影响范围内!的燃气管道及—设施信息并会同【管道燃?气企业现场》核实管道《燃气企业应当配合
!
第:。五十七条 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!。者个人应当履行【燃气管?道及设施安全保护】责任
》 (一)在燃气!管道及设施安—全,保护范?围内实施顶进—、非机械挖掘—等可能影响燃气管】道,及设施安全的—行为;?
? (《二)在燃气管道及设!施安全控制范围内从!事建:设工程勘察、—施工等?可能危害燃气管【道及:设施安全的行为
! 《实施前款行》为的建设《单位应当会同施工、!监理等相《关单位与《管道燃气《企业签订安全保【护协议现场人—工探明?燃气设施具体位置】制定燃气管道及设】施安全保护方案采取!安全保?护,措施在实施动土作业!前建设单《位应:当按照?规定程?序组织签定动土【作业确认表
—
因—工程:。施工确需改》装、:。迁移或者拆除—燃气:管道及设施的建【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!管,道燃气企业同意按照!。第二款?规,定,履行安全保护责任并!承,担,相,关费用
》 ? 住房建《设、交通运》输、水务《等部门及街道—办事处按照各自【职责:对所:。属监管项《目履行燃气管道及】设,施保护监督管理职】责
第五十八条】 :管道燃气企业履行下!列燃气管道及设施安!全保:护责任?。
? (一》)建立健全并组织实!施企业内部燃—。气管:道及设施安全保【护规章制度和岗【位操:作规程?;,
,
(—二,)制:定本企业燃气管【道及设施安》。全事故应急》预案并?报主管部《。门备案;
【 (三》)组织?开展燃气管道及【设施:的巡查维护》、安全检查、维修更!新等:。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!安全隐患;
【。 , (四)建立】健全燃气管》道及设施运营档案】;
《 ?(五)法律、法规规!定的其他《安全保护责任
第!五十九条 —任何:单位或者个人—造成燃气管》道及设施损坏的【应当立即采取—紧急措施《并告知?管道燃气企业配合】进行抢修;造—。成损失的依法—予以赔?偿;造成事故的依】法承担?法律责?任
:。
: 任何单位或】。者个人?发现:有损坏燃《气管道及设施—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!、制止;《经劝:阻、制止无效—的应当立即告—知管:道燃气?企业或者向主管部门!。。、街:道办事处报告—
:第六十条《 轨道交通、高】压输电项目》等可能产生杂散电】流,对地:下燃气管道及设【施造成?腐蚀影响的建设【单位应当按照燃气管!道,及设施保护》相,关标准?和规范在设计阶【段进行分析和—评价在施工和使用阶!段做好?设计效果验证并采取!相应:保护措施
第六】十一条 燃气【企,业,应当按照有关—建设:工程标准《和安全生产管理【的规定设置燃—气管道?及设施防腐、绝缘】。、防雷、降压、【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!全警示标识定—期进行?巡查:、,检,测、维修和维护
! 任何—单位:或,者个人不《。得,毁损、覆《盖、涂改、擅自拆】除或者移动》燃气管?。道及设施安全—警示:标识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