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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章 :治理与?综合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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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市】、县(市、区)人】民政府以《及功能区《。管委会应《当鼓励和支持—研究、?推广、应用先进【技术和装备》提高畜禽养殖污【染防治以及》畜禽养殖废弃物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】。处理水平
【 第十八条 畜禽养!殖场:(,小区)、畜禽—养殖户应当根据养】殖,规模和污染防—治需要建《设相:应的畜禽粪便、【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!畜禽粪便《、污水的贮存设【施并确保正常运行】及,时收集、贮存、清运!粪便、污水等—畜禽养殖废弃物【防止恶臭气体排【放和畜禽《养殖废弃物渗出、泄!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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畜】禽养:。殖场:(小区)《除符合前《款规定外还应当【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!防治需要建设相【应,的综合利用》和,无害化处《理,设施设备并确—保正常运行
】 鼓励【畜,禽养殖户自行建设畜!禽养:殖废弃?物综合利用》和,无害化处理设—施
】 未建设《污染防治配套设【施、自行建设的配套!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!托,他人对畜禽》养殖废弃物进行【综合利用和无害【化,处理:的畜禽养《殖场(小区)不得】投入生产或者使用】
: 第十九条 向环!境排放经《过处理的畜禽养殖】废,弃物应?当符:合国家和地方规【定的污染物排—放标准和总量控【。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!。物未经?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!排放
第二十!条 畜禽养殖场【(小区?。)、畜禽《养殖户应《当按照有关法律、法!规和国务院农—业农村主管部门的】规定对染疫畜禽以及!染疫畜禽排》泄物、染疫》畜禽产品、病死【或者死因《不明的?畜禽尸体等病害畜】禽养: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!处理;各级人民政府!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!。好无害化处理的【宣传引导和》推动落?实
】 禁止?随,意丢弃、非法出售】。畜禽尸体或者将其】。作,为饲:料再利用
】第二十一条 鼓【励和支持《畜禽粪便、污水集中!收集、?统一处理《采取制取《沼气:、制:造有机肥、制—造基质等资源利用】方式对畜禽》养殖废弃物进行综】合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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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将农田、园地、!林地等用作消纳【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应!。当根据?需要配套建设贮存设!施,、输:送管道、运输车辆、!浇灌:。设施:等,设施设备并保—证其正常运行
! 畜禽粪】肥还田利《用应:当符合畜禽粪便无害!化处理和还田技【术要求配套土地面积!应当达到畜禽粪便、!污水土地承载力测算!要求的最小》面积粪肥《用量不得超出—土地消纳能力不得】造,成环境污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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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县】(市、区)人民政府!、功能区管委会应】当根据畜禽养殖污】染治理需要》。规,划,。建设畜禽粪便、污】水处理中心培育相关!社会化服务》组,。。织提供?畜,禽,粪便、污水》综合利用和无害【化处理的社会化服务!;,乡镇人民政府—(街道办事》处)应当根》据需要扶《。持建立畜禽养殖【废弃物?收运服务体系—组织建设田间贮【。。粪池、输送》管,网等设?施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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