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四章 法律【责任
第二】十三条 违反本条】例规定?。的行为?法律、法《规已有处罚规定的】从其:规定
第二十!。四条 违反本条【例第十?四条规定在畜禽养】殖,禁止:区域内新建》畜禽养殖场(小【区)、?新,。。增畜禽养殖户—的由生态《环境:主管部门《。责,令停止违法行为;】拒不停止《违法行为的》对畜禽养殖场—(小区)处三万元】以上十万元以—下的:罚款对畜《禽养:殖户处三千元以【上三:。万,元以下的罚款并【报市、县(市—、,区)人民政府—责令拆除或者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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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!设畜禽养殖场—(小区)、新增畜】禽养殖户《的由生态环》境主管部门责令【停止违法行为对畜禽!养殖场(小》区)处十万元以【上,五十万元《以,下的罚款对畜—禽养:殖户:。处一万元以上五【万元以下《的罚款并《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!政府批准责令拆【除或者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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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【。条 违反本条例第】十五条规定》由生态?。环境:主管部?门责令停《止违法行为;拒不】停止:违法行为的对—畜,禽养殖场(》小区)处五千元以上!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!畜禽养殖户处二千元!以上一万元以下的】罚款并报市、县(】市,、区)人民》政府:责令拆除或者关【闭
第—二十六条 违—反本条例第十八【条第一款规定未及】时收集、贮存、【清运粪便、污水等畜!禽养殖废弃物的【由,。生,态环: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!对畜禽养殖场(小】区)可以处一—。万元以上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!畜禽:养殖户?可以处三百元以【上三千元以》下的罚款;情节严】。重,的报经有批准权【。的人民政府批准【责令停业《或者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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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,七条 违《反本:条,例第十八条第四款规!定未建设污》染,防治配套设》施或者?自行建设的配—套设施不合格—也未:委托他人《对畜禽养殖废弃物】进行综合利用—。和无: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!(小区)《即投入生产、使用或!者建设的污染防治】配,套设施未正》常运:行的对畜禽养殖【场(小区)》由生态环境》主,管部门责令停—止,生产或?者使用可以处—。一万以上十》万,元以下的《罚款
—第二十八《条, 违反本条例第十】九条规定排放畜【禽养殖废弃物不【。。符合国家或者地方】规定的污染物—排放标准或》者总量?。。控制指标《或者未经无》。。害化处理直接向【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!弃物的由生态环境主!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!对畜禽养《殖场(?小区)可以处五千元!。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!款生:态环境?。主管: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!定后应当会同—农业:农村等?有关部门对整改措】施的落实情况及【时进行核查》并向:。社,会公布核《查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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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:。 违》反本条例第十—九条规定畜禽养【殖废弃物未》经处理向环境排放的!由生态环境保护【主,管部门责《令改正对畜禽—。养殖户处三千元以】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!
第二十九—条 违反本条例第】二十条规定对染疫】畜禽及其排泄—物、染疫畜禽产【品等未按《照规定处置》的由农业农村主【管部门责令限期处】理;逾期不处—理的由农业农—村主管部门委托【有关单位代》为处理所需费用【由违法行为人承【担处五千元以上五】万元以下《的罚款对病》死或:者死因?不明的畜禽尸体【。等未按?照规定处置》的由农业农》村主管部门》责令:改正:处三千元《以上三万元以下【的罚款;情节—严重的责令停业【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!十万元以下的—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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