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。 《。 第四章 标准【地名使用与服—。务 《 第三十一条 按照!规定程序《批准的地名以及本】条例实施前经市【、,县级市地名主管【部门:普查、补查认定编入!地名:工具书并仍在使用的!地名为标准地名 ! 第三十二条 地!名汉字书写应—当符合国《家语言?文字:管理机构公》。布,的汉字规范》门牌序?号应当使用阿拉【伯数字书写 !。  :  地名《罗马字母拼写—应,当符:。。合国家?公,布的汉语拼音方案和!中国地名汉语—拼音字母拼写—规则 第三十!三条 下列范围应当!使用标准《地名: ,  《  : ,(一)地名标志、】交通标志《、广告牌《匾等标识; —     【(,二)通过报》刊、广播、电视【等新闻媒《体和政府网》。站等:公共平台《发布的信息; 】    》 (三)法律—文,书,、身份证明、—商品:房预售许可证明、】不动产权属》证书等各类公文【、证件; —     (四】)辞书等工具—类以:及教材教辅》等学习类公》开出版物; !    《(五)向社会公开的!地图; 》     (六】)法:律、行政法规规【定应当使用标准地名!的其他情形 !第三十四《条, 居民区《和大:型建筑物(群)的商!品房预(销)—售许可证、不动产】权属证书《等标:注,的地名名《称应当与地名批准】。。文件上的名称一致】。 : 第?三十五条 应当【命名地名的建设【项目在未办理标准】。地名命名手续前需】要办理其他行政审批!事项:的应当使《。用,出让地块编号—作为暂用名》称;没有出》让地块编号的可【以使用其他暂用【名称:   —  使用其》他暂用名称的应【当加以注明》 第三—。十六条 地名主管】部门应当《根据地名《档,案,管理有关规定加【强地名档案管理工】作建立、《完,善地名档案》 第》三十七条 地名主】。管,。部门应?当向:社会公布《。标准地名《并做好下列服—务工作 【    (一)【编纂本行政区—域标准地名》出版物为社会使【。用地名提供便利;】 ?   ?  :(二)建立、—完善地名数据—库和备用地名—数据库组织地名普查!、补查更《新数据库信》息;  【   (三)建立】、完善地《名地理信息系—统并根据社》。会,。发展需要组织开【发地名公共产—品向社会提》供,地名信?息、:地名:查询等公共》服,务; 《。     —(四)及时与有【关部门互通信—息实现?地名资源共享— 第三十八条! ,有关部门应当加【强本:系统标准地名出版】物的:编纂和发《行,配合地名主管—部门共同做好标【准地名服《务工作  —   有关单—位编绘出版地图、】。电话号码簿和—邮政编码簿等—出版物涉及地—名的应当以地名主】。管部门公布》的标准地名为准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