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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章 地名命名】申请与办《理 《 第十五条 自然】地,理,实,体的命名按照下【列程序申请与办【理     !。(一)涉及市外的】由市人民政府提出申!请按照国家》和省有关规》定办理; 【     (二)】市内跨县级市—、区:的由有关县》级市、区《人民政?府或者市有关部【门,提出申请报》。市人民政府》审批; 【。    (三)【区范围内的由镇人民!政,府、街道办》事处或者区》。有关部门提》出,申请报市人民政府审!批; 《     (四】)县级?市范围内的由镇【人民政?府、街道办事处【或者县级市》有关部门提出—申请报县级市人民政!。府审批   !  具?。有重要历史》文化价值、体现中华!历史文?脉,以及有重大》社会影响的国内【著名:自然:地,理实体的命名—按照国?家和省有关规—定办理 第十!六条 行政区划、区!域的命名按照下列程!序申请?与办理 《  《。   (一)—县级市、区行政区】划,名称由市《人,民政府提出申—。。请经省人民政—府审核后报国务院】审,批; 《     (【二)镇行政区—划名称由县级市【、区人民《政,府,提出申?请经市人民》政府审核后报省人】民政府审批; 】     —(三)?街道:。。行政区?划名称由县级市【、区人民政》府提出?申请报市《人民政府审》批;    ! (四)建制村【、,社区名?称由镇人民》政,府、街道《办事处提《出申请报县级—市、区人民政—府审批 《。 , 第十七条—。 具:有重要地理》方位意义的交通【运,。输、水利、电力、】通信:、气象等设施的【命,名、更名应当根据】情,况,征求所在地相—关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:的,意见由有关》主管部门批准— 第十八条 !公共场所、文化体】育设施名称由市、】县级市、区》。有关部门提出—。申请按照国家、省和!市,有,关规:定办:理 : , 第十《。。九条: 居民区和大型【建筑:物(群)《名称由建设单位【在办理建设工程【。。规划许可证》前提出?申请市、县级市住房!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】征求本级地名主【管部门的《意见后批《准 第二十】条 市政《设,施名称由建设单【位,提出申请经市、【县级市地《名,主,。管部门审核后报【。市、县级《市人民政府审批;】市政设施跨县—。级市、区的由主【要建设单位》与其他有关建—。设单位?协商一?致,后提:出,申请经市地名主管】部门审核《后报市人民》政府:。。审批 ? 第二十一【条 居民区和道【路两侧建《筑物门牌号的编排】由建设单位或者自建!房屋产权人向—所在地公安机关提】出申请?由公安机关负责【编排和审定 —。 ?第二十二条 地名命!名申请应当采—用书面形式》其,中申请居民区、大】型建筑?物(:群)命?名,的应当?填,写申请表并》提交: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!法律、法规规—定的其?他材:料 第二十三!条 市、县级市地】名,。主管部?门应当?自受理地名命—名申请之《日起二十日内提出】书,面,审核意见报审—批机:关;:组织专家论证或【者向:社会征求意见的【最长:不得超过《六十:日 ?     —市、县级市、区公安!机关应当自受理门】牌号编排申请之【日起:二十日?内完成编排和—审定工作 】第二十四条》 市、县级市人民政!府和有关部门对符合!地名命名规》定,和规范的地名应【当在三十日内予【以批准不予批准的应!当书面?说明理由 》 ?第二十五条 市、县!级市、区人民政【。府,。批准的地名报—送上一级人民政府】。备案备?案材料?径送上一《级人民政府地名【主管:。部门    ! 市:、县级市、区人民】政府:地名:主,管部门批准的地名报!。送上一级人民—政府:地,名主:管,部,门备案 《     其他!有关:部门批准《的地名报送同—级,人民政?府地名主管部—门备案 》 第二十六条【 地名更名应当【符,合地名命《名的:规定:和规范要求》。 ,    — 地名更《名,应当从严《控制可更名可不更】名、当地群众—。又难以接《受的不得《更名 第二十!。七条 地名更名依】照地名命名程序申请!与办理 【    有》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应当更名》 《。。 , ,  (一)行政【区划:、区域调整需要【。变更县级市》、,区、镇(街道—)、建制村、—社区等名称的;【。 ,。   》  (二)道—路发生变化需要变更!道路名称的; ! ,    (》三)道路《更,名需要变更门牌【号的;?  》   (四)社【会公众普遍要求更】。名的; 》     (【五)法律、法—规规定的其他应当】更名的情《。。形 》第二十八条 —行政区划的命名、更!名应当按照国务【院行政区划管理【条,例的规定提交风险】评估报告、专家论】证报告、征求社【会,。公众等意见报—告其他地名的命名、!更,名应当综合考虑社会!影响、专业性—、技术性以及—与群:众生活的《密切程度等因—素组织开展综合评估!、专家论《证、征求《意见并提交相关【报告 第二十!九条: 地名命《名、更名应》当按照规定程序申】请与办理任何单位、!组织和个人不得擅】自命名、更》名,或者编排门牌号 !。 第三十条 因自!。然变:化、行?政区划调《整、区域调》整、城?乡建设等原因消失的!地名:应当依照地》名,命名的程序和审批】权限予以销名 】    被销—名,。的地名不得》。再作为同《。类,地名:使,用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