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四章 路政】管理
第【二十二条 城市【道路: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!
? 《 (一)烧、砸、轧!、刮:和,污损城市道路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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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)】偷盗、?挪,动、毁损城市—道路附属设施—;
—。 (《三)机动车在—桥,面上:停放或者试刹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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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—利,用桥梁、隧》。道设:施进行牵《。拉、吊装等作业;】
— (五)法律【、法规禁止的其他】损,害、侵?占,。城市道路的行—为
第二十三!条 未经《市政行政主管部门】和公安交通管理【部门批准任何—单位或者《个人不得占用或【者挖掘城市》道路
【 需《要占用或《者挖掘城市》道路的应当向市政行!政主:管部门和公》安交通管理》部门提?出书面申请》市政行政主管部【门和:公安交通《管理: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!之日:起,十个工作《日内:作出批准或者—不予:批准的书面》决定不?予批准的书》面说明理由
! 埋设在城】市道路下的管—线发生故障需—要紧急?抢修:的可以先行破路【抢,修并同时《通知市政行政主管部!门和公?安交通管理部门【。在二十四《小时内按照规定补】办审批?手,续
? 第二十四条 】经批准占用或者挖】掘城市?道路的应当按照【批准:的位置、面积、【期限占用或》者挖掘
》 —需,要移:动,位置:、扩:大,面积、延长期限的应!当向原批准》部,门申请办理变—更或者延期手续
】
,。 第二十五条【 占用或者》挖掘由市政行政主】管部门管《理的城市道路的应】当,按照:省财政、价格—主管部门规》定的收费标准向市】政行政主《管部门交纳城市道】路占用费或者—城市道路《挖,掘,修复费
— 城市道路!占,用费和挖掘修复【费应当专款专—用
第—二十六条 下列城市!道路范?围内禁止占用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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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一)公交站台两!侧二十米范围内【;
【 (?二):医院、学校、幼【儿,园、敬老院门前两】侧各五十米范围内;!
【 (三)道路交叉】路口及?其视距?三角形范围内和铁道!路口、弯路三—十米内?及桥面;
— 《 (四)》消防通道及消—防设施周边十米范】围内;?
《 (五—)人行天桥、—人行地?下通道及《其,周边十米范》围内;
》 (【六)地下管线闸【阀、检查井》、,雨水井、收水—井的使用和操作【范,围,内
— 因市政、园林!绿化、?供水:、供:电、燃气、电信、】。交通等城市基础设】施的建设《、养护、维修—。需要经批准占—用城市道路的—可不:受前款规定》限制
第二十!七条: 禁止占用快—速路:。、主干路作为—经营性场所和机动】车停车?。场所:;禁止占《用宽度不足三米的人!行,道搭建临时建(【构,)筑:物
第二十】八,条 严格《控制占用城市次【干路、支路作—为经:营性场所确》。需占用的应当—经市、县级市—人民政府批准;未】经批准占用的市政】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,责令限期清退恢复城!市道路功能
】 》严,格控制占用城—市次干路、支路、人!。行道设置《。机动车停车》场所确需占用的【市政行政主》管部门?和公安交通管理等部!门应当会同城市管】理等有关部门进行论!证符合设置条件的】。方可批?准占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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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人行《道经批准占用的不得!超过人行道宽—度的二分之一不【得挤占盲道》;确需多占用—人行道的《应当保留不小于【一点五米宽度的人行!路面
》 第二十九条 临】时占用?城市道路的》期限不得《。超,过,六个:月期满?后,经批准继续占用的最!。。长占用期限不得超】过一年
》 : 工程—建设项目临时占【用城市道路的期限】不得超过施》工期限?
占!用城市道《路不得损坏城—。市道:路不得改变批准占用!的用:途或者转《让
第三【十条 经批准—占用城市道路设【置电话亭、书报【。亭、广告《牌等设施的》竣工:后应当接《受市政行政主管部】门和公安交通管理等!部,门,检查验收
】第三十?一条: 在法定《节日假期及全市性】重大公共活动期【间,不得挖?掘城市道路
! 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城市道!路不得挖《掘,
(!一)属于城市快速路!和主干路的;
! ? (二)新建、】扩,建、改建道路交付使!用不满五年的;【
》 (三》),大修:道路竣工后不满三年!的
《 因特殊情!况需要挖掘的应当经!市、: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!
第三十二】条 需?要挖:掘,城,市道路?埋设地下管线—的应当?于,。每,年三月底前向市政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当!年管线埋设施工计】划
? 市政】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会同有—关部门?统,筹安排避免重复挖掘!
第三十【三条: 严格限《制在:城市道路规划红【。线,范围内设置门前台】阶、坡?道,及其他?开设路口的行为【确需在城市道—。。路上修筑出入通道口!的应当提交自然资】源规划部门审定通】过的有关设》计文件到公安交【通管理部门》。、市政行政主管部】门办理有关》手续并按照批准【的要求进行》修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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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条 !挖,掘城市道路的单位】和个人?应当遵守下》。列规定
! , ,(一)在施工地段】设置围栏等安全防围!设施和?必要:的导向、《警示标志《夜间设置照明警示】标志;
! (二)在道【。路的:醒目处设置标牌【标明:施工单位、批准挖掘!时间和范围、城【市道路挖掘许可证】编号等内容;
】 《 (三《)挖掘工程实施【分段施?工主要道路口和横】穿道路的《挖掘:工程尽可能夜间【施工:白天采取措施恢【复交通;《
】(四)不得擅自【移动、拆除城市【道路附属设施—和交通安全设施;】
(!五,)施工结束后及时清!理施工现场》接受:市政:。行政:主管部门检查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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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】 市政行政主管【部门应?当根据不同》结构、不同类—型,的,城市桥梁、》隧道专业技术论【证数据划定城—市桥梁、隧》道安全保《护区域的实际范【围并向社会公布
! 第三《十,六条 在城》市桥:梁、隧道安全—保护区?。域内不得从事影响桥!梁、隧?道功能和安》全的活动
】 : 确需在城市桥】梁、隧道安全保护】区域:内从事河道》疏,浚、河道《挖掘、建《筑打桩、《地下管道顶进、爆破!、基坑开挖等作【业的应当制定保护安!全措:施并经市政》行政主管部门—同意后?方可:。。施,工
《 第:三,十七条 《需要依?附于城市桥梁设【。置各种?管(杆)线、声屏障!等设施的应当提供】原桥梁设计单位的】技术安全《意见经市政行政【主管部门批准—后方可?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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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:因特殊情《。况无法提供原桥梁设!计单位?技术安全意见的由市!政行政主管部门【组,织有:关部门、单位—。和专家进行可行性论!证
【 因养护、维修城!市桥:梁需要拆《除随桥架《。设的管(杆)—线、声?屏障等设施的应当】无偿拆除
】第,。三十八条 》城市道路桥》下,空间:利,用应当符合》有关:法律、?。。法规规定确保城【市桥梁安全》。符合城市《桥梁养护技术标准不!得,影响城市桥梁的【日,常检测、《养护、维《修;:桥下空间利用工程的!施,工技术方案应当经市!政,行政主?管部:门审查?
—城市道路桥下空间利!用工程?完工后建《设单位?应当确定管理责任单!位;管理《责任单位不明确【的由所在地县级市】、区人民《。政府予以明确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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