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:三章 养《护与维修
】第十三条《 市政行政主管【。部门应?当定:期组织城市道—路的检测和普查【并,按照城市道》路的等级、数量及】养护、维修定额编制!。所管理的《城市:道,路的年度养护、【维修计?划和经?。费预:算经:会同有关部门综合】平衡后合理安排使】用城市道路年度养】护,、维修资金》
《 : , 区城市道》路年度大修工程计】划及工程《实施方案在报本【级人民政府批—准前应当《征求:市市政行政》。主管部?门的:意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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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《四条 政府投—资的城市道路的养护!、维修工作应当依法!通过招投标等—形式确定《养护、维修作业单】位市:政,行政:主管部门应当—与养护、维》修作业单位签订养】护、:维,修作业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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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五》。。条 市政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加《强对城?市道路养护、维修】作业单位的考核和】监督并按照城市道】路,养护、?维修技术标准及时对!城市道路的养护、】维修质量进行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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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六条 城】市道路养护、维【修作业?单位应当建》立健全城市道—路养护、《维修信息档案—及时、全面、—准确记载养护—、维修作业和—巡查、?检测等情《。况并每月报市政行政!主管部门《备案:
第十七条】 设置在城市道【。路上的各类管线【。。的,检查井(含井盖)、!箱盖或?者,城,市道路附属设施【应当:符合相关养》护技术?规范有?关产:权单位应《当加强日常巡查【与,维护发现破损、移】位、沉降、缺—。失等影响交通—和安全的应当立即设!立警示?标志并?及时予?以,更换、正位、修复】、补缺
【第十八条 各类建】设工程施《工可能损坏城市道路!的建设单《位,或者施工单位应【当在:。开工前与市政行【政主管部门》签订保?护,和赔偿协议》
? 第十九条 城市】桥梁经检《测,评估结?。构承:载能力下降》尚,未构:成危桥的《养护:、维修作业单位【应当根?据市政行政主管部】门要求及时变更【承载能力标志—和设置警示标志【并采取加固等安全】措施
》 ? 城?市道:路、桥?。梁,发生塌陷、》。断裂等影《响通行安全的养护、!维修作业单》位应当根据》养护、维《修合同的要》求立即?。采取措施设置警示标!志并:。向,市政行政主》管,部门和公安交—通管:理部门报《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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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条 《市、县?级市市?政,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制定城市道》路安全抢险应—急,。预案并负责》。。应,急预案的《组,织,实施:工作
【 城市道路养护!、维修作业单位【应当:根据养护、维修合同!和应急预案的要【求建立应急抢险机】制配备?应急抢险队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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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!或,者危及生命安—。全的情况时市政行】政主管部门应当立】即通知公安交—通,管理部门采取—临,时封闭城市道路【等交通管理措施【并立即报告市、县级!市人民政府和有【关部门?现场人?员应当服《从统一指挥
】 第:二十一条 企业、】其他组织或者—个人投资《。建设的城《市道路建设》单位应当按》照有关的《技术:规范和规《程进行养护、—维修并接受》市政行政主管部门】的,监督
】 鼓励将承担【城市交通功能的非政!府投资?建设和管理》的,道,路移交给市》政行政?主管部门进》行管理;移交的道路!应当符合《国家有关城市道路与!桥梁施工工程验收规!。范的条件
】 非政府投—资建:设和管理的道路根据!城,市交通发展需要承】担城市交通功能的应!当保持畅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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