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二?章 规划和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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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七条 《市、县(市》)人民政府组织编制!国,土空间总《体规划时应当提出】海绵城市建设要【求保护?。。和利用城市自然【山,体,、河湖湿地》、耕地、林地、草】地等生态《空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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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市】、,县(:市)住房城乡建设部!门负责组织编制【海绵城市《专项规划报同级【人民政府批准后【组织实施
】 海绵城【市专项规划编—制应当以国土空间】总体规划《为基础与《其他专?项,规划:相协同?与详细规划相衔【接
!海,绵,城市专项规划应【当在调查《、勘察供水》。排水、电力通—讯、燃气热力—等现状管网和河湖】水系的基《础上合理确定—规划目标和指标明确!雨水滞蓄空间、径】流通:道和设施《布局
第【九条 编制详细规】划,时应当以国土空【间,总体:规划为依《据;编制道》。路,、绿地、广》场、水系、排—水防涝等相》关专项?。规划时应当把海绵城!市,。建设有关《要,求和内容纳入其【中
《 第十条 海绵城】市建设?要全域谋划、系【统施策、因地制【。宜、有序实施结合气!候、地?质,条件、场地条—件、规划目标兼顾科!学严:。谨和灵活多》样的:。原则选取海绵—城市设施增强—雨水就地消纳和【滞蓄能力重点解【决城市内涝》、雨水收集利—用、:。合流制?。溢流污?染等问题
】第十一条 》建设项目《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建!设海绵?。城市设施
【 ? (一)建筑与小!区注重源头减排【减少硬质铺装面积根!据需要?配套:建设雨水《收集:利用设施;
! (》二)道路、》广场和停《车场建设改》变雨水快排、直【排方式增强对雨【水的消纳功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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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《)公园和绿地除【了消纳?自,身雨水外还应当【为周边区域雨—水提:供滞蓄?空间提高内涝—防治水平;
【。 (【四)城市坑塘—、河湖、湿地—等水体合理》有,序开展?水系:连通:增强:水体流动性提—高雨:洪径流的调》蓄调配?能力;?
【 (五)工矿企【业和工业厂》区因地制宜建设雨水!收集、净化》、蓄存和利》。用设施;
【 (六)海!绵城市建设》的其他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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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【 建设项目》的设计应当》遵循相?关规范和标》准按照源头》减排和绿色设施【优先的原则》使用下?沉式绿地《、生物?滞留设施、透水铺】装等海绵城市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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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海》绵城市设计》应当加强与》供水排水、园林绿】化,、建:。筑、道路、电力通】。讯、燃气热力等专】业的融合确保景【观效果与《周,边,。。环境相协调应—当,针对松原的气候特征!选择简约《适用的海绵城市设】施减少后期运行【维护的难度和成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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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【。 建设项目》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、!初步设计应当明确】海绵城市《建设内容和指标要求!
— 建设项目—的方案?。设计、施《工,。图设计?应当设?置海绵城市专篇【
第十四【条 建设单》位应当组《织设计、施工、监】理,等相关参与单—位全面?落实海?绵城市设《施建设的相关—标准和技术规—。范不得降低海绵城】市建设?工程质量
】第十五条 设—计单位应当按照【海绵城市相关标【准和技术规范—开展:海,绵城市设计不得降低!海绵城市建》设管控的指标要求和!海,绵城市设施的建【设标准同时应当【就,审查合格的》施工图设计文件海绵!城市专篇向施—工单位、监理单位】作出详细说》明
第—。十,六条 施《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!施工图设计的海绵城!市专篇进行审查对】审查不合格的—项目不得发》放施工图《审查合格书
】 第:十七条 施》工单位应当重点履】。行,好海绵城市建设工】程下列?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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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(一)严格按—图施工落实场地【竖向要求确保雨水收!水汇水连续》顺畅不得擅自—去除、?降低或者削减设计图!纸,中相关海绵城市【设施的具体》功能、标准和内容;!
【 (二)《确,保工:程所需建筑材—料、:建筑构配件和设备】采购质量并按程序】进行检验和抽样【送检;
》 》 (三)做》好海绵城市设施【中的地下管网—、调蓄设施》等隐蔽工程的质量检!查和记录并在—工程隐蔽前通知工程!质量检测单位进【行检测
》 第?十,八条 ?。监理单?位应:当重点履行好海绵】城市:建设工程下》列责任
! (一)》对海绵城市设施中】的隐蔽工程提高巡】视频率加强监理力】度确保按《图,施工;
— (二【)加强对原》材料的见证取—样检测保证》进场原材料》先检后用检测不合格!材料必须进行—。退,场处:理;
】 , (三)《对施:工,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!陷和质量隐患应当要!求整改或者停—工整改
—。。 第十九条 建设项!目验收时《建设单?位应当在竣》工验:收报告中载明海【。绵城市建设工—程措施的落实—情况并提交竣工验】收,备案机?关备:案
!未按施工《。。图设计文件建设【海绵:城市设施的竣工【验收备案机关不予受!理,验收备案申请
第!。。二,十条 建设项目【的海绵?城市建设工程档案】资料应当在竣工验收!合,格后三个月内报送】。城建档案管》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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