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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三章? 监:督管:理 第二【十四条 《市和县(市、区)人!民政府应当将农【业面源?污染防治《纳入:考,核,评价制定考核评价】范围、指标、内容和!方,式考核评价结果应当!向社会?公开 》 第二十五条 市】和,县(市、《区)人?民政府应当建立【农业面?源污染防治》联席:会议制度《。统筹协调农》业面源污《染防治重大问题研】究部署信《息共享、联合—执法、?应急预?警、善后处理—等工作 — ,第,二十六条 生态环】境主管部门依法履行!下列职责 【     (一)编!制实施畜《禽养:殖污染?防治规划; 【 :    (二)【监督指导畜禽—养殖场、养殖小【区、养殖专》业户、?水产养?殖场开展环境监测】;     !(三)规范》陆基设施水产养殖尾!水,排污:口设置监督》养殖尾水达标排【放;   】。  (四《)开展环境影响【评价与排《污许可审《批涉及农业》面源污染《的应:当,征求相?关部门意见; !  :   (五)会【同农业农《村、:水,利和:湖泊等主《管,部门:对农业面源污染控】制断面生态环境【质量:。进行动?态监测并向》本级人民《政,府报告监测结果【。;     !(六)?法律:、法规规定的其他】职责    !。 生态环《境主管部门依照中】华人民?共和国行政处—罚法:可以在其《法定权限内书—面委:托符合法《定,条,件的组织《实施:行政处罚 】第二十七条 农业农!村主管部门依法履】行下列?职责 《     (一)!对农:业投:入品使用进行监【督,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使!用,制度指?导农业生产》。经营者?科学使用; —     (二!)开展农业废弃物】的资源化利》用建:设废弃物回收—利用体?系,引进、示《范、推广相关技术与!服务;?。。   —  :(三)负《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!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!制定指导性意见加强!对,畜,。禽养殖的监督管【理指导畜禽生产经营!者改善畜禽繁—育、饲养、运输、】屠宰的条件和环【境建设与畜禽粪【污无害?化处理和资》源化利用相适应的设!施设备在职责范围内!做好畜禽养》殖污染防治相关工】作;  【 ,  :(四)根据养殖水域!。滩,涂规划科学》确定水产养殖—范围、规模、品种】、密度和方》式推广标准》化水:产,养,殖技术和健康养殖模!式; 》 ,    《(五)推进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评!估探:索推广区域农—业面:源污染综合治理模式!;     !(六)以《丹江口水库、汉江干!流沿线区域为—重点会同生态环【境主管部门探索开展!农田氮磷流失试点监!测、区域《农区农业面》源,污染在线监测; 】。 ,。     (七】)法律、法规规【定的其他职》责 《 ,第,二十八?条 县(《市、区)人民—政府应当明》确农村生活污水【处理设施运行维护】的主管?部门建立管》理和考?核制度设施》运行维护主管—部,门负责设施的运行维!护管理?。工作对设施运—行,维护情况进行监管及!考核    ! 乡(镇)人民政】府、街道办》事,处应当指导和—支持村规民约(居民!公约:)对农业投入品和】生活垃?圾,及生活污水》源头减量、农业废】弃物回收《与利用、生活垃【圾分类投《。放以及奖惩》措施等作出》规定 第二】十九条? 负有农业面源污】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!的主管部门》有权对造《。。成农业面源》污染的生产经营【者,进行现场检查被【。检查:者应当如实》反映情况提供—必要的资料》现场:检查人员应当—为,生产经营者保守【商业秘密 —第三十?条 对农业面源污染!问题突出《、,。防治工作不》。力、群众反映强烈】的县(市、区—)市人民政府生态】环境主管部门应【当会同农《业农村等有关主【管部门约谈该县(】。市、区)人民政府及!其有关?部,。门负责人要求—其采取措《施及时整改》约谈整改情况应【当向社会公开—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