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【二章 申报和审查 ! 第七条— 既有住宅加—装电梯以住宅单元为!单位一?户申请即可》启动所在《住宅单元加装电梯意!愿征询工作 】 第八条《 加装?电梯应当由》所在住宅单元—专有部分面积占【比三分之二以上的】业主且人数占比【。三分之二以上—的业主参与表—决并经?参与表决《专有部分面积四分】之,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!表决:人数四分之三以【上的业主同意— 第九条 】同意加装电》梯并出资的业—主是既有住》宅加装电梯的加装人!负责统一意见、筹】集资金、《采购:。设备:、组织竣工》验收、委托维护【管理等相关事项【  》   加装人可以】。书面委托业主代【表、:电梯企业、设计施】工单位、物》业服务企《业等代理《加装:电梯相关事项 【 第十》条 加装人应—当向:所在地?。县(市、区》)住房和城乡—建设部门提出—初步申请 —     县(市!、区)住房》和城乡建《设,部门应当在收到申】请之日起《10个工作日内【组,织自然资源》和规划、城市管【理等部门《现场勘查提》出加装电梯的可行】性意见 第】十一条 既有住宅】加装电梯所需—资金可以通过以下】途径筹?集  —   (《一):加,装人协?商分摊?;     !。(二:)符合条件的—。补,贴; 》     》(三)社会投资、】。社会捐赠等其他合】法资金   !  加?装人协商分摊的资】金可以使用符合规】定的住房公积金、】住,宅专项维《修资金 第】十二条 加装人【应当委托具有相【应,资质的设计单—位按照建筑设计【、结构?安全、特种设备【、消:防,。安,全等相关《技术规定编制加【装电:。梯施:工图设计文件 】 : ,。   ?设计:单位应当依据有关】法律、法规及—工程建设强制性【。标准进行专项设计并!对专:项设计的质量和安全!负责 》 第十三条 经加】装人提?出所在地居民委【员会应?当在拟加装电—梯的住宅单》元楼道口、小区【公示栏?等显著位《置公:示业主?同意加装电梯的证明!材料、?加装电梯的》设计方案等公示【期不少于10—。日  —   ?公示期满后居—。民委员会应》当出具公示是否符合!前款规?定的意见《 《第十四条 公示期】内本单元业》主或者因加装电梯】通行、采光、安【全等受?到直接影响》的其:他利害关系人—有,实名书面反对意见】的可以通过以—下方式解《决 》    (》一)相关《当事人协《商;   】  (二)居民委】员会组织调解;【 ?     (三)乡!镇人民?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】组,。织协:调会、听证会等; ! :    《 (四?)诉讼? 《    司法行政】部,门应当引导人民【调,解组织、基》层法律服务所、【律师事务所等参与既!有住宅加装电梯【的纠纷化解工—作  —   利《害关系人认为加装电!。梯影响住宅单—元,结构安全或者通【风,、采光的可以—委托专业单位、【技,术专家进行评—。估鉴定并出》具相关意见》 第十—五条 居民委员【会出具公示符—。合有关规定的—。意,见后加装人应当向】所在地县《(,市、区)住》房和城?乡建设部门提出加】装电:梯书面申请   !。  县(市、区)住!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收!到申请后应当组【织自:然资源和规划、市场!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!。审查并?在,1,0,个工作日内出具联】合审查意见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