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《 第三章》 ,保护:管理 第二十!三条 市、县级【人民政府城镇绿【化建设管理》主,管,部门应当《对城:镇,绿地种类《。、分布?、权属、养护等【情况进行定》期普查建立数字【化,绿化资源档案并【及时更新 【 第:二十四条 城镇绿化!管理养?。护,责任按?。照下列规定确定【   —  :(一)公园绿地、】广场绿地、防—护绿地、道路附【属绿地?由城镇绿化建设【管,理主管部门》及相:关责任单位负责;】    【 (二)单位附【属绿地由该单位负】责;:    【 ,。(三)居住区附【属绿地实行自主【管,理的:。由业主共同》负责;?实行委托管理—的由:物业:服务企业或者其他】管理人负责; 】     —(四)?苗圃、草圃》、花圃等《区域绿地由》其经:营单位负《责; 》     (—五)建设工程范【围内保留的城—镇绿地建设期—间由建设单位负责;!  》   ?(六)开发区的城镇!绿地由开发单位或者!开发区内《的土地使用权—单位负责; —     (七!),其他类型城镇—绿地:由其使用权》人或者?管,理人:负责 ?。。  《  : 前款规定以外【的绿化管理养—护责任不《清或:者有争?议的:。由所在?地县级人民政—府确定?。 , 第二》十五:条 市人民》政府:城镇绿?化建设管理主管【部门应当依法组织】制定绿化养护—技术:规范并向社会公布】后施行 《     【管理:养护责任人应当按】照绿:。化,养,护技术规范》做好绿化设施—维,护和树?木花:草养护工作 】 第二十六条 市、!县级人民政府应【当严格保护树—木,道路改造、》绿地改?造、:城市更新等项目【应当制定树》。木保护方案保护原有!树,木和绿化景观—。保留城市记忆提升生!活品质? : 第二十七条 】。修剪公园绿地、广】场,绿地、防护绿—。地、附属《。。绿,地等公共《区域内树木的应当】执行树木《。修剪:。技术规范不得—过度、?超强度修剪不—得,毁坏树木 —。     管理】养护责任人》应当定期检查树【木生:长,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!。的应当按《照,兼顾:公,共安全和《树木:正常生?长的原?则及时组织修剪【 :     —(,一,)因树木生》长,严重影响他人采光】、通风且利害关系人!提,。出修剪要求的;【。     (!二)遮蔽道路照【明设施?遮挡:交通信号灯》、交通标志标线或】者,监控:设备的;《 《    (三)影响!架空线、管》线、交通设施等公共!设施使用安全—。或者:交通秩序管理—。的;  【   (四)树木自!身养护需要的—;     !。(五)存在其他安全!。隐患的 《  《   因不可抗【力致使树木倾倒【危及公共安全的【。。管,。理养护责任》人或者其《他有关单位可以先】行修剪或者扶正及时!排除安全隐患并在】三个工作《日,内,报告城?镇绿化建设管理主】管部门 【第二十八条》 任: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!自,移植城镇树木—因城:。镇建:设、居住安全和设】施安全?。等原因确需移植【树木的应《当按:。照下列?规定办理《  》   (一)—一处移?植胸径六厘米以上】且不足二《十厘米树木或者一】。处移植胸径》二十厘米《以上且不足二十【株,树木:的由所在地县级【人民政府城》镇绿化建设管—理,主,管部门批《准;:  》   (二》),一处移植《胸径二十厘米以上且!二十株以上树木【的报所?在地县级人民—政府城镇《绿化建设管理主【管部门?批准;县级人民【政府城镇绿化建设】管,理主管部门批—准前应当组》织专家进行论—证或者召开》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!意,见批准?后五个工作日内报】市人民政府》城,镇绿化建设》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!     移植!。前款规定树木的【同一建设《项目及其附》属工程?为一处应当按照【规划确定的范围一】次性报批 【     经批准移!植树木?未,成活的?。。应当:进行补植或者—采取其他补救措施】。     城!镇绿化?建,。。设管理主管部门应当!对批准移植的—树,木建立?台账 第二】十九条 任何—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!砍伐城镇树木 !     下列树木!。的砍伐应当按照【相关:权限经城镇绿化建】。设,管理主管部门批准 !     (一!。)已经?死亡的; 【  :   (《二,)存在危及公共安全!。隐,患的:;   【 , (三)发》生检疫性病虫—害或者其他严重病】。虫害的 【    《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!倾斜:危及管?线安全时管线管理单!。位可以先行扶正或者!砍伐但应《当及:时报:告城:镇绿化建设管理主】管部门?和管理养护》责任人 —。。 第三?十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:不得擅自占用城【镇绿化用《地 《 ,   ? 因建设或者其【他特殊需《要临:时占用城镇绿化用】地的应?当经县级《人民政府城镇绿化建!设管:。理主管部门同—意并:按照有关规定办【理临时用地》。手续:、支付费用 】     临时占】用绿:化用地不得超过一】年期满后确需继【续,占用的经批准最【长可以延期一年【。。  》   ?。临时占用期满后【应当恢复原状或者向!城镇绿化建设管理主!管部门交纳》。。所需:费用由城镇绿—化建设管理主—管部门组织》恢复 第三十!一条 市、县级人】民政:府城镇绿化》建设:管理主管部门应当】会同相关《部门:加强城镇《绿化:植物的病虫》害防治指《导推广生物防治技术!建立:健全植物病》虫害疫情《监,。测和预报网络以【及有:害生物预警预防【控制体系编制灾【。害事件应急预案做好!植物检疫工》作, 第三—十二条 市、—县级人民政府应【当组织城镇》绿化建设管理、林】业、自然资源—、,农业:农村等?。有关部门《开展城镇山》体生态修《复工作加强城镇山】体自然风貌》保护因地制宜采【。。取科学的《工程:措施恢复自然形态 ! 第三十—。三条 市、》县级人民政府应当】组,织林业、水利、自然!资源、城《镇绿化建设管理、】农,业农村等有关部门】开展江?。河,岸,线景观生态修复工】作依托自然》生态、人文特色打造!依水建?林、以林涵水、林水!相融的?岸线生态景观 【 第三十四条 !禁止在城镇》。绿地内从事下—列行为 》     (一】)穿行绿篱、—爬树、摇树、攀枝、!采花、采果、—剥皮、摘笋或者刻划!树木; 《 : ,。    (二—),采用钉钉子等—损害树木的方—式固定树木以—及在树木上架—电线、拴《绳,挂,。物或者拴系》牲畜:;  —   (三)倾【倒热:水,、热油、化学—品、垃圾《污物或者其他损害树!木正:常生长的物质;【  》   (四》)取:土、挖沙、采—。石、铲草、捕鸟【、葬坟、饲养畜禽】或者种植《蔬菜;  】   (五)停放】车辆、堆放物料【。、,倚树:堆物搭棚《或者:圈围树木; 【  :  (六)其—他损害?城镇绿化的行为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