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二章 规划建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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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条 市、县级人民政!府应当组织自然资源!和城镇绿化建设【。管理等部门编制城镇!绿化规?划并纳入国土—空,间规划
— ? 市、县级人民政!府城镇绿化建设【管理主?管部门应当》根据城?镇绿化规划编—。制年度?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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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:一条 ?城镇:绿化规划应当—确定城镇绿化目标和!布局按照相关—标,准规定各类城镇绿】地建设的控制—指标和城镇》绿化用地《面积营造独具宜宾】特色、富有文化意】境、贴近群》众生活?的多样性《绿地景观
【 第十二条 市、县!级人民政《府自然资源》。主管部门应当依法】合规划定各类城【镇绿地范围的控制线!(以下简称绿线)并!向社会公众公布【
】绿线不得任意调【整因公?共利益确需》调整: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!和,程序重新审批
! 因调【整绿线减少规—划绿地的应》当就近?补足相同等级、面积!的绿地规划用—地
》第十三?。条 城镇绿地建设】责任按照《下列规定确定
! 》(一)公园绿地、广!场绿地、防护绿地、!区域:绿地:、公共管《理与公用《设施用地附属—绿地:、道路?与交通设施用—地附:属绿地由其主—管部:门负责;
】 ? (二)单》位,附属:绿地由该单》位负责;
— (三)!旧城改造区、新开】发区居住区的城【镇绿地由改造或者开!发单位?负责
! 前款规定以外的】城镇绿地建设责任不!清或者有争议的【由所在地县级人民】政府确定
第!十四条 《。建,设单位应当按照经】批准的设计方案【进,行施:工图设计
】 《经批准的城》镇绿化工程设—计方案?不得任意改变确需改!变的应?当经原审批机关【同意并不得降低【绿化指标
【 第:十五条 城镇绿化】应当因地制宜优先使!用本地特色》鲜明、成本低、适应!性强:的乡土树种草—种,
: : 乡土树种】草种具体名》录由市人民政—府组织自然资源【、城镇绿化》建设管理《、林业部门编—制、公布并适时【更新
—。。第十六条 》市、县?级人民政府城镇绿】化建设管《。理,主管:部门应当《加强对本行政区【内城镇绿化工—程质量监督管—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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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市、县级人民政】府城镇绿化建设管理!主管部门《可以委托《具有相应资质的【质量监督机》构按照有关规定【对城镇绿化》工程进行质量监督】
《第十七?条 市、县级人民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】。城镇绿化相关建设工!程竣工?验收联合监》。督机制组织城镇【绿化建设管理—、自然资源等有【关部门依《。。法合规加强相关建设!工,程竣工?验收的监督管—理
《 城—镇,绿化工程《和建设项《。目附属绿化工程【的建设单《位应:当自建?设工程竣工验收合】格之日起《十五日?内将竣工验收资料报!送城建档案》部门备?案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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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第十八条 》因公共利《。益需利用城镇—绿地地?下空间的《应当依法合规并不】得破坏?原有地形地貌、水】体等园?林绿化景观》确保树木、》植,。被,正,常生:长需要
! 严格《控制城镇公园绿【地地下?空间商业《性,开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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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?九条 市、县级人】民政府城镇绿化建】设管理主管部—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划!加强各类城镇公园】绿地建设
! , , 城镇公园绿地建设!应当加大对》地域、历史》。、文化元素的挖掘利!用,原有地形《、地貌、水》体、植被等自然条】件规范设置休闲【游憩:、运:动健:身、普法宣传、【科普教育《、,文化:体验、防灾避险【等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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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】市,、县:级人民政府应当加】强道路绿《。化,。隔离带、《道路:分车带、《路侧绿地和行道【树等城镇道路—绿化建设
! 城镇道路绿化!建,设不得低于》国家和省的相关【标准并优先选用寿】命长、抗《逆性强、节》水耐旱、浓郁常绿】、安全环保的乔木】
: 《 鼓励支持城镇】更新改造腾出的小面!。。积土地建《设街头城镇》绿地
第【二,十一条 《高架桥?、立交桥、人行天桥!等市政公用设—施具备立体绿—化,条件的应当按照相关!标准和技术规范实】施,立体绿化
! ?鼓励单位《。和个人利用楼—体、墙?体、屋?顶等实施立体—绿化
! 立体绿《化不得?违反: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!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!不得影?。响建(构《)筑物安全》。。。。和公共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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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二条 市、县—级人:民政府应当推—进海绵型城镇绿地建!设充分发《挥绿地生态保护、】休闲游憩、》避险防灾、雨水吸】纳、净化空》气、降低《噪音等功能
! 城镇《绿地内道路、广场】等铺装应《当采:用透气、透水—的环保材料实—现雨水?自然积存《、,自然渗?透、自然净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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