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! 总:则
第一条 !为了贯彻落实习【近平生态文明思【想改善生态环境【美化:人居环?境增进人《民身:心健康根据相关【法律法规结合宜宾市!实际制定本》条例
第二条! 本条例适用—于本市行政区—域城镇开发边—界内的城镇》绿化规划、建设、】保护:和管理活《动
】 ,本,条例所称的城—镇绿:化是指在城镇开发】边界内进行的植树、!种,草,、栽花、育苗及【养护管理等绿化活】动,
》 ?古树名木的保—护管理按照相—关法律法规》。的规定?。执行
《 第三条》 ,城镇绿化工》作坚持科学规划、生!态优先、建》管并重?、节:约,资源的原则注重【文化、生态、—景观协调统》一体现地方风貌特色!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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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市】、,县级人民《政府应当加强对城镇!绿化工?作,的领导?将城镇绿化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!社会发展规划科【学确定城镇绿化目标!保障城镇绿化—投入提高城镇绿化水!。平,
》 乡(》镇,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!事处按?照职责做好本辖区的!城镇绿化工作—
第五—条 市、县级人【民政府城《镇绿化建设管—。理主管?。部门:负,责本行政《区域:城镇绿化《建设、保护、管理】工作
《 —市、县?级人民政府其他【有关:部,门按照各自职—责做好城镇》绿,化相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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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— 机:关,、企事业单位—、,。居(村)民委员会】、,学校和新闻媒体【等,应,当加强城《镇绿化的宣传教【育普及绿《化科学知识倡—导,绿色生态理念增强社!会爱绿植《绿护绿意识
【 第七条 —城镇中的《单位和有《劳动能力的》公民:应当依照国家和【省的相关规定履行植!树,或者其?他绿化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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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?八,条 鼓励《。单位和个人以投资】、捐资、《认养、植树纪念等】形式参与绿化建【设和管护捐资、认养!的,树木:可以设?置标志牌《
:第九条 市、—县级人民政府对在城!镇绿化工作中作出】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!。人,依,照国:家和省的相关规【定给予表彰》或,者,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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