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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分类!投,放
第—九条 生活垃圾【分为以下四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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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, (一)可【回,收物是指适宜回收】利用的生活垃—圾包括?废弃的纸类、塑料】、金属、玻璃—、织物?等;
》 (—二):有害垃?圾是指对人体健康】或者自然环境造【成直接?或者潜在危害的【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!充电电池《、纽扣电池、荧【光,灯管、含汞温度计、!药品、杀虫剂、消毒!剂和油漆等;
! (三)厨!余垃圾是指易—腐的、含有机质的】生活垃圾包括家庭日!常生活中产生—。的食材废料、废弃食!物等家庭厨余垃【圾相关企业》和公共机构在食【品加工、饮食服务、!单位供餐等活动【。中产生的餐》厨垃圾?农贸市场、农产品批!发市场?。产生的蔬菜瓜—果垃:圾、腐肉、》水产品等其他厨【余垃圾;
! : (:四)其他垃圾是指】除可回收物、有害垃!圾、厨余垃圾以【外的:其他生活垃》圾
!市人:民政府城市管理主】管部:门应当根据分类标准!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具!体目录报《市人民政府批准后】公布
第十条! 县(?区)人民政》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!应当建立生活垃【圾定时定点》投放制度确定生活】垃圾具体投放时间段!
: , 第十一条》 产生生活》垃圾的?单,位、家?庭和个人应当—依法履行《生,活垃圾分类投放【义务将生活》垃圾分类投放—至指定地点或者指】定,收集:容器、设《施按下列规定方式分!类投放
】 (一)可【回收物投放至相应】的收集容器、预约】上门回收或》者交售至《再生资源《回收经营者》;,
? (二【)有害垃圾》应当按照收集容器的!标识分?类投放废《弃药品?应当投放至》市场监督管理部【门公:布的家庭废药品【收,集点;
】 (三)厨余垃!圾,应当沥除油水后【投放至相应的收【集,容器不得混入废餐具!等,。不,利于后?期处理的《杂物;
【 废旧家【具,。等体积大《、整体性强》。。或者需要拆分再处】。理的大件垃圾应当投!放至指定地点或者预!约大件垃圾收集单】位上:门收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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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?任何单位《。和个人不得随意【倾倒、抛撒、堆放】。或者焚烧生活垃【圾不得将园林—。绿化垃圾、建筑垃】圾、工?业固体废物》、农业?。固,体废物?等,与,生活垃圾混》合投: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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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十二条 —实行生?活垃圾分类投放【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!垃圾:分类投放管理责任】人按照下列》规定确定
【 (一【)机关、部队、【企业事业单位、【社会团体及其他【组织的?管理区域管理单【位为责任人;
! (二【)机场?、火车?站、客?运站、公交场站【、码头、文化体【育场馆、展》览馆、公《。园、旅游景区等公】共设施、场》所管理单位为责【。任人;
】 (三)宾馆】、,饭店:、购物?中心、超市、集贸市!。场、农产《品批:发市场等经营场所】经营管理《单位:为责任?人;
》 (四【)建设工地》的施:工现场?。施工单位《为责:任人;
】 (五)城市主!次干道、广场和人】行过街桥、人—行地下?过街通?道,管理单位为责任人;!
【。 (六)实行—物,业管理的《居住区物业服务人为!责任人;未实行物】业管理的城市—居住区单《位自行管《理的由单《位负责没有物—业服务人和》单位的由居》民委员会《负责;未实行物业管!理,的农村集《中,居住区由村民委【员会负责
】 按照前【款规定不能》确定生活垃》圾分:类投放管理责任人】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!政府、街道办事处确!定生活?垃圾分类管理—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!
第》十三条 业主和其】他产生生活》垃圾的单《位、个人应当接受】物业服务人或者【。其他管理责任人对】生活垃圾分类—投放的管理要求业】主委员会应当配合物!业服务人或者其【他管理责任人做好】业主的组织、—动员等工作
】 生活【垃圾分?类投放、《收集的相关要求应】当纳入物业》管理区域管理规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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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《。。四条 生活》垃,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!人应当履行下—列职责
! (一)建立生活!垃圾:分类投放日常管理】制度公示生》活垃圾的投放时间】、地点和投放要【求;
!。 (二)在责—任,范,围内指导、》监督单位《和个人进行生活垃】圾分类;
】 (三)按照!相关规定设置—生活垃圾分类收集】容器并保《持,收集容器完》好和整洁出》现破旧、《。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!及时维修《、更换、《清洗或者《补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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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—四,),将生活垃圾交由【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!收集、运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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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!)法律?、法规规定的其他】。职责
第【十五条? 建立生活垃圾【分类投放督导—员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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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县(区—)人民政府》城市: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制!定督:导员工作《规范由乡镇》人民政?府、街道《办事处组织物业【服务企业、志愿【者组织等根据—需要安排《物业服?务企业员《工、志愿者》等担任督《导员引导居》民按照要求分类投放!生活垃?圾组织物业服务【人安排督导员的可以!采,。用购:。买服务的《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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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六条 生活垃【圾分类投放管理【责任人发现投—放人不按《照分类标准投放【的有权要求其改正;!拒不:改正的管《理责任?人应当?向县(区)人—民政府城市管—理主管?部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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