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,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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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—为,了加:。强生活垃圾分—类管理改善人居【环,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!。和经济社《会可持续发》展根据?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固:体废物污染环—境防治?法中:华人民共《和,国循环经《。济,促进法山东省生【活垃圾管理》条例等法律、法规】结合本市实际制【定本条例
— 第二条》 本市行政区域【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!量和分类投放、收】集、运输、处—。理以:及相关管理活动【适用本条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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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— ,。生活垃圾分》类管理工作》遵循政府推动、【全民参与、城—乡统:筹,、因地制宜、系统推!进的原则促》进生活垃圾》减量化、资源化【和无害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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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条》 市、县(区—)人民政府应当【将生活垃《圾分类?管理工作纳入—国,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!。划建立生活》垃,圾,分类管理工作—协调机制健全生活】垃圾:分类投?放、分类《收,集,、分类运输》、分:。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!系和社会服》务体系生《活,垃圾分?类管理工作所—需经费纳入本级【财,。政预算
! 乡镇《人民政府、街—道,办事处?负责辖区内》生活:垃,圾源头减《量、分类《投,放、收集的宣传、监!督等日常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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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村》。民委员?会、居民委员会应当!协助乡镇人》。民政府、《街道办事处》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组!织、动员、宣传、】指导工作《
【 鼓:。励村:民委:员会、居民》委,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!投放要求纳》入村:规民约、居民公【约
第五条 !市、县(区)—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!管部门负责生活垃】圾分:类管理工作的组织、!协调、指导和监【督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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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!改,革部门负责政府投】。。资类生活垃圾收【集,。、转运、处》理等设?施建设项《目的立项审批制【定生活垃圾处理【收费标准
— ? , 自然资源和规】划,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!。。类收集、《转,运、处理等设施【建,设的规划和用—地管理工作
! 生态—环境部门负责指导】和监督生《活垃圾处理污染防】治工作对生活垃圾】中分拣出的危险废】物贮存?和处理进行监督管】。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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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住房城乡【建设部门负责督促、!指导物业服务企业】。和房地产企业做好】生活:垃,圾分类管理工作督导!建筑施?工区域内的》。生,活垃圾分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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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商务部门负责再!生资源?回收体系建设会【同有关部门》合理:布,局回收网点》;指导生活垃—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!管理工作《指导大型商场、【超市:的垃圾分类工作
! —教育、民政、财政】、交:。通,运输、?农业:农村、海《洋发展、文化和旅游!、应急管理、行【政审批、市场—监,督管理、综合行【政执法?、大:数据、机关事—务、海事、邮政【管理:等部: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!生,活垃:圾分类管理相关工】作
第六条 !市、县人《民政府城市管—理主管部门应当会】同相关?部门组织编制—城,乡生活垃《圾分类专项》规划:。报本级人《民政府批准后—公布实施
! 城乡生活垃圾!分类专项规划编制应!当,与环境卫生专项规】划相衔接确》。定分类收集、—。运输和?处置设施《以及再生资源回收】利用:设施的总体布局
! : : 市、县》(区)?人民政府应当将【生活垃圾《。分类:设施建设所需—土地纳入土》地供应计划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!项规划确定的生活】垃圾分类设施、场】所用:地,未经法定程序不得】改变用途
— 第七条 新建】、改建、扩建—建设项目应当按【照国家和省有关【标准要?求,配,套建设生活》垃圾:分,类收集、转运设施并!。与,。建,设项目主体工—程同步设计、同步建!设,、同步验收、同步交!付使用分期建设的应!当与首?。期工程同步交—付使用
— ? 新建《住宅建设项目—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!场所公示配套生【活垃:圾分类?收集、转运设施的】设置位置、》功能等内容
【 已有的!生活垃圾分类—收,集、转运《设施不符合国家、省!有关标?准,和规:范,的应当予以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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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八条 县》(区)?人民政府《乡镇人民政府、【街道:办事处应当加强农】村,生,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!保护和?改善农村人居环【境
县(!。区)人?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!确定所辖农》村生:活垃圾分类模式完】。善农村生活垃圾收】。运处体系统》筹规划?建,设生活垃圾》分类设施《推进农村《生活:垃圾依法就近—就地减量、再生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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