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第一章 总则!
第》一条: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!分类管?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!生态文明建设和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】展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!染环:境防治?法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循环经济促进—法山东省生》。活垃圾管理条例【等法律、法规结【合本市实际制—定本条例
第!二,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!生活垃圾《。的源头减量和分【类投放、收集、运】输、处理以及相关管!理活动适用》本条:例
第三条】 生活垃圾》分类管?理工作遵《循政府推动、全【。民参与、城》乡统筹、因地制宜、!系统推进的》原则促进生活—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!。和无害?化
《 第四条 市—、县(区)人—。民政府应当将生活】垃圾分?。类管理工作纳入【国民经济和社会【发展规划建立生活垃!圾分类管理工作协】调机制健全生活垃】圾,。。分,类投:放、分类收》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!处理:的全程分类》体系和社会服务【体系生?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!所需经费纳入本级】。财政预算
》
乡镇!。人,。民政府、街道办【事处负责辖区内生活!垃圾源头减量、分】类投放、收》集的宣传、监督【等日常?管理工作
— 村民委!员会、居民》委员会应《当协助乡镇》人,民政府、街道—办事处做《好生活垃圾》分类组织、》。动员、宣《传、指导工作
】 ? , 鼓励村民委员会!、居民委员会将生】活垃圾分类投放【要求纳入村规民【约、居?民公约
【第五:条 市、县(区)】人民政府城市管理】主,管部门负责生—活垃圾分类》管理工作的组织、】协,调、指导和监督
! ? 发展》改革:部门负责政府投【资类生活垃》圾收集、转》运、处?理等设施建设项【。目的立项审》批制定生活垃圾【处理收费标》准
:
》 自然《资源和规《划部:门负责生活垃圾分】类收集、转运、处理!等设施建设的规【。。划和用地管理工【作
《 生—态环境部《门,负责指导和监督【生活垃?圾处理污染防治工】作对生活垃圾—中分拣出的危险【废物:贮存和处理进—行,监督管理
》
:。 住房【城乡建设部门—负责督促、指—。导物业服务企业【和,房地产企业做—好,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!作督:导建筑施《工区域内的生—活垃圾?分类
— 商务部门负!责再生资《源回收体系建设会】同有关?部门合理布局回【收网点;指导生活】垃,。圾中可?回收物的回收—管理工?作,指导大型商场、超市!的垃圾分类工作
! : 教育—、民政?、财政、交通运输】、农:业,。农村、?海,。洋发:展、文化和》旅游、应急管理、】行政审批《、市场监督》管理、综合行政执】法、:大数据、机关—事务、海事》、邮政管理等部门按!照各自职责做好生】活垃圾分类管理相】关工作
【第六条 市、县人】民政府城市管理主】管部门?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!织编制城乡生活【垃圾:分类专项规划报本级!人民政府批准后【公布实施
》
: 城—乡生活垃圾分类专】项规划?编制应当与环境卫生!专项规划相》衔接确定《分,类收集、运》输和处置设施—以及再?生资源回收利用设】。施,。的总体布局
—
》 市、《县(区?)人民政府应—当将生活垃圾—分类设施建设所需土!地,纳入土地《供应计划城乡生活垃!圾分类专项》。规划确定的生活垃】圾分:类设施?。、,场所用?地未经法定程序【不得改?变,用途
》 第:七条 新建、改建、!扩建建设项目应【当按:照国家?和省有关《标,准要求配《套建设生活垃圾分】类收集、转运设【施并与建设项—目主体?工程同?步,设计、同步建设【、同步验收》。、同步交付使用分】期建:设的应当与》首期工程《同步交?付使用
《
》 新建住宅—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!当,在销售场所》公,示配套生活》垃圾分?类收集、转运设【施的设置位置、功能!。等内容?
》 已有的—生活垃圾《分类收?集、转运设》施不符合国家、省有!关标准和规范的应当!予,以改造
【第八条? 县(区《)人民政府乡镇人】民,政府:、街道办事》处应:当加强农村生活垃】。圾分类管理》工,作保护和改善农村】人居环境
》
, 县(—区)人?民政:府应当因地》制宜:确定:所辖农村《生活垃圾分类模式】完善农村《生活垃?圾收运处体系统筹】规划: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!施推进农村生—活垃圾依法》就近就地减量、【再生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