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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六《。。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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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《条 违反《本条例规定的行【为,法律、法规已规【定法律责任的从其】规定:
第四—十,一条 违《反本条例规定饮【用水供水单位供【水水质不符》合国家规定标—准的由?市、县(市》、,区)人民政》府,。城乡供水主管部【门责:令改正可以处—二万:元,以上二十万元以下】的罚款;情节严【。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!人,民政府批《准可以?责令停业整顿
】 第?四十二条 本条例规!定的行政《处罚按照有关规【定属于综合行—政执法?范围的由综合—行政执法部门—实施
《第四十三条 城乡供!水主管部门和其他】有关部门《。及其:工作人员在城乡供】水管理工作中玩【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】、徇私舞弊的对直】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!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】。依,法给:予处分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《。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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