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第五章 设【施,管理与维护 【 第?三,。十四条 供水设施维!护,责任以计量水表为】界计量水表用—。。水端以前的供水设】施(含计量》水表)由供水单【位,负责维护管理;【用水端以后》的供水设施由—产权:人或者用《水户负责维》护管理 》     城乡供!水,单位和用水户另有约!。。定的从其约》定 》。第三十五条》。 供水单位应当建】立健全?。城乡:供,。水,设施:管理、维护制—度按照相关技术标】准和规程要求—。进行维?护、巡查、清洗消毒!组织抢险《演练确保《供,水设施安《全,运行   】  供水单位应当】。按,照有关职业》技能标准的要求加】强村:镇供:水员队伍建设提高供!水设施管护水平 ! 第三十》六条 ?供水单位应当—建立供水《管线信息系统实行动!态管理并将新建、改!建,、扩建、废弃—的供水管线信息及时!报送城建档案—管理机构 》  《。   城建档案【管理机构应当将【供水管线信息纳入地!下管线管理 】 第三十七条 【。供水单位应当—根据城乡供》水管道及《。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!护范围和保护—要,求设置明显警示标】志,、采取防护》措施 《     在规】定的安全保护范【围,内禁止?进,行下列活《动     !(一)开展》影响供?水设施运行和危害供!水安:全的采石、爆破【、打:桩或者顶进作业;】   —  (二《)挖坑取土或者修】建建:筑物、?构筑物等危害—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!; 《  :   ?(三)?。生产、?加工、储存易燃【、易爆、剧毒、【放射性等危险物品】;,。 ,  《   (四)排【放有毒有害物质【; :     【(五)其他》损害城?乡供水设施、危害城!乡供:水安全的《。活动 ? 第三十八【条 :在,城乡公?共供:水管网?覆盖范围内》的工程项目开工【前建设单位或者施】工单位应《当向城乡《供水单位查》明地下供水管网情】况施工涉及城乡公共!供,水,设,施安全的建设单位】或者施工单》位应当与城乡供水】单位:商定相应的保—护措施由施工单【位,负责实施  ! , , 任何单位和个【。人不得擅自拆—除、改装或者—迁移城乡公共供水设!施,。因工程建设》需要拆除、改装或】者,迁移城乡《供水设施《的建设单位》应当报经县》级以:上人民?。政府城?乡,规划主管《部门和城乡供水【主管部门《批准:并采取相应的补救】措施 《 第三十九条 供!水设:施,发,生故障或者》。损坏时供《。水,单位应当立即组织】抢修同时通知用【水,户并报告城乡供水】主管部门《 《    对影响抢】修作业的《设施或?者其他妨碍物可以先!采取必要的处置【措施并?及时通知产权人或者!使用权?。人抢修?作业完成后供水【单位应当恢复原状】造成损失的依法【予以赔偿  【   供《水单位?抢修供水设施时相】关部门和用水户应】当予:。以支持和配合任何】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!抢修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