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第五章 设施【管理与维护 【 , 第三十四》条, 供水设施维护【责任以计《量水表?为界:计量:水表用?水端:以前的供水设施(含!计量:水表)由供水单位负!责维护管理;用水端!以后的供《。水设施由产权人或】者用水户负责—维护管理 】    城乡供【水单:位和用水《户另有约定》的从其?约定 第三十!五条 供水单位应】当建立健《全,城,乡供水设施管理【、,维,护制度按照相—关,技术:标准和规程要求进行!维护、巡查》、清洗消毒组—织抢险演《。练确:保供水设施安—全运行 《 ?    供》水单位应当按照有关!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!加强村镇供》水员队伍建》设提高供水设施管护!水平 》 第三十六条— 供水单位应当【建立供水管线信息系!统实行动态》管理并将新建—。、改建、扩建、【废弃的供水管线【信息及时报送—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! , ,     》。城建档案管理机【构应当将供水—管线信息纳入地下】管线管理 — 第三《十七条 供》水,单,位应当根据城乡【供水管道《及其附属设》。施的:安全保护范围和保】。护要求设置明显警示!标志、采取防护措施!  》  : 在:规定的安全》保护范?围内禁止进行—下列活动 —     —(一)开展影响供水!设施运行和危害【供水安全的采石、】爆破、打桩或者顶】进,。作业; 》     (二)!挖坑:取土或者修建建【筑物、?构,筑物等危害供水设】。施安全?的活动?; 《     (三)生!产、加工、》储存易燃、易爆、剧!毒、放射性等—危险物品; 】     (四)排!放有毒有害物质【;  —。   (五)—其他损害城乡供水设!施、:危害城乡供》水安全的《活动 第三十!八,。条 在城《乡公共供水管网覆】盖范:围内的?工程项目开工—前建设?。。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!。当向城乡供水单【位查明地下供水管】。网情况施《工涉及城乡公共供水!设施安全的建设单】。位或者?施,工单位应当与—城乡供水单位商定相!应,的保护措施由施工】单,位负:责,实施 《     —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擅自拆—除、改?装或者?迁移城乡公共供水设!施因工程建设需要】拆除、改装》或者迁移《城,乡,供水设?施,的建设单位应当报】经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和城乡供】水主管部门批准并采!取相应的补救措施】。 ,。 ?第三十九条》。 供水设施发生【故障或者《。损坏时?。供,水,单位应当立》即组织抢修同时通】知用水户《并报告城《乡供水?主管部门 【   ?  对影响抢修作】业,的设施或者其他妨】碍物可以《先采取必要的处【置措施并及时通知】。产权人或者使用权人!抢修作业完成后供】水单位?应当恢?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!法予:以赔偿?。  ?   供水单—位抢:修,供水:设施时相关》部门和用《水户应当予以支持】和配:合任何单《。。位和个人不得妨碍】抢修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