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七章 附则
】
第:四十四条 》本条例所称城乡【供水是指利用—公共供水管道及其】附属设施向城乡【居民:和单位提《供生活、生产—用水以及其他用水】的活动;农田灌溉】除外
— 本条例所称!供水单位是指依【法登记注册利—用公共供水管道及】。其,附属设施从》事城乡供《水生产经营承—担供水的《企业和单位
】 ? 本条例所称二次!供水是?指对超过城乡供水管!网正常?服务压力《。。要求的建筑物在【入户前?再,。。。次通过储存、加压等!设施向用水户提供】供水:的,方式
?
本】条例所?称计量水表是—指城乡供水单位【与用水户《之间直接用于—水费结?算的计量器具
】第四十五条 本【。条例自2024年】1月1?日,起施行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