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第三章? 乡:村清洁规范 【 第十《八条:。。 实行乡《村清洁责任》区制度由《责任人?承担责任区》内的清?扫保洁?、,垃,圾分类投放的主体责!任 ?     乡【村清洁责任人按照】下列规定确》定  —   ?(一:)住宅庭院及房【前屋后、畜》。。禽圈舍、田》地、山林、》果园、?。水塘、滩《涂等区?域,实际使用人、承【包人或?者产:权人为责任》人;    ! (二)景》。区(点)、》餐饮、住宿、娱乐】、,商店以及农贸市【场等经营场所经【营,者、管理者》为责:任人; 《 :     (—。三,)广场、公园、【公共绿地、卫生公】厕等公共《场所管理者为责【任人; 【。。    (四)机】关、团体、学校、企!。事业单?位,以及其他组织驻地场!所,内部区?域及其周边区域所】在单位为责任人【;    】 (五)建设工程】施工工?地施工单《。位为责任人》。;待建地块业主为责!任人; 【    (六)村】组道路、桥》梁、河?道,、,水渠等?公共区?域,以及未?确定权属或者不能确!定使用人、管理人】的区域乡镇》人民政府(街道【办事处)为责任人 ! 第十》九条: 县级人民》政府应当建立城【乡生活垃圾一体化】转运处理体系—实行乡村生活垃圾】户分类、村(社区)!收,集、乡(《镇)转运、县(【区)处理《的机制  】   乡镇人民【政府(街道办事【处)应当根据乡【村生活?垃圾产生《量和成分及时将【。垃,圾清运出村》归入城镇生》活垃圾处理系统 】 第二十条 产!。生垃圾的单位和【个人应当按照有关】规定将生活垃圾【分类投放《至相应的垃圾收集设!施具:。备条件的地方可以】交由清扫保洁员处】理 : 第二》十一条 村(居)】民,应当将?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再!利用或者就地就近】填埋等?方式自行处理但不】得影响他《人权益和公共—利益不得《破坏环境不具—备自行处《理条件的应当—投放至建筑》垃圾收纳《场所或者临时堆放】点禁止随意倾—倒或者将建筑垃【。圾投放至生活—垃圾收集转运设【施 第二【十二条 大件垃圾】应当由产生者投放】至专门的大件垃圾集!散点:禁止随意弃置—或者将大《件垃圾投《放至生?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!     】乡镇人民政》府,(街道办事》处):应当适?时,将集:散,点贮存的大件—垃圾转运《至专门?的拆解处理》。场所 《。 第二十三条 】村(居)民》和其他农《业生产?经,营者应当妥善收集】和保管农药》包装物、废旧农膜】。等农业?生产废弃《物交回农资销售单位!设立的回收点—或者其他专业—回收服?务机构等禁止随意丢!弃农:药包装物、》废旧农膜等农业生】产废弃物 】第二十四《。条 :鼓励农业《生产经营者》依法对农《作物秸秆通过资源】化利用方式进行自行!处理:不能自行《处理的?应当投放至专门的】收纳场所或》者,交售农作物秸秆【综合利用经营者处理!。 第二十五条! 鼓励采取直接还】。田、堆肥等方式就地!就近消?纳易腐垃《圾、畜禽粪便和有】机废弃物不能自行】就,地就近消纳处—理的应当《投放至?专门的易《。。腐,垃圾和有机》废弃物处理》设施禁止在饮用【水水源?地及保护范围内或者!乡村公路、广场【等公共区域弃—置易腐垃圾、畜禽粪!便和有机废》弃物、设置》堆肥设施 》。 第二十—六条 ?工业固体《废物、医疗废物、】危险废?物及放射性污染物等!应当按?照国家有关规—定处置禁止混入生】活垃圾投放 ! ,   再生资—源回收?点、农资销》售单位、《其他生活垃圾收储】转运站回《收的有害垃圾—、农业生产废弃物】应当按照《国家:规定交有关专—。业机构处理》。 第二—。十,七,。条 乡镇《人民政府(街道办】事处)指导村(居)!民委员会建立清扫】保洁:制度可以根据实际】和相:关规定配备》清扫保洁员负责本村!(社区)公》共区域的清扫—保洁 ? ?    具》备条件的《地,方可以实行清扫保洁!市场化、《社会化?、专业化服务 】 第二《十八条 利用乡村】公共区域组织或【。者举办红白喜事【、乡村节会、商业促!销、:文艺演出、体育竞】赛等活动活动组织】者或者举办者应【当及时清扫活动场地!将,产生的垃圾》规范处置或者分【类投放至指》定的:设施、场所 —  《   ?在乡村开展野—餐、野炊、》露营、垂钓、研学旅!游等户外活动应【当在活?动结束后清理现【场不得遗留和随意丢!弃垃圾? 第二《十,九条 在春节、国】庆节、全国生—态日以及其他—重大节庆期间乡镇】人民:政府(街道》办事处)应》。当开展乡村清洁集】中,宣传活?动组织村(》居)民?委员会、相关—单位:、村(居)》民开展环境》卫生集中清扫行【动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