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八章 公司—董事、监《事,、高级?管理人员的》资格和义务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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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八条】 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不得】担任公司《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!管理人员
】 : (一)无—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!制民:事行为能力;
! , (二)因】贪污、贿赂、—侵,占财产、挪用财产或!者破坏社会》主义市场经济秩序】被判处刑罚或者因】犯罪被剥夺政治权】利执行期《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!刑的: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!起未逾二《年;
! (三)《担任破?产清算的公司、【。企业:的董事或者》厂长、经理对—该公司、企》业的破产负有个【人责任的自该公【司、企?业破产清算完结之】日起未逾三年—;
《 (四)担!任因违法被吊销营】业执照、《责令关闭的公司、企!业的法定《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!任的自?该公司、企业被吊销!营业执照、》责令关闭《之日起未逾三—年;
》 (五【)个人因所负—数额较大债务到期】未清偿被人民法院】。列为失信被执行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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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!。前款规定《选举、委派董事、监!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!人员的该选举、委】派或者聘任无效
! ? 董《事、: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!在任职?期间出现本》条第一款所列情【形,的公司应《当解除其职务
! 第一百七十—九条 董事》、监事?、高级管《理人员应《当遵守法律》、行政法《规和公司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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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百《八十条 董事、【监事、高级管理人】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!务应当采取措—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!司利益冲突不得【利用职权《牟取不正当利益
】
—。。 董事、监事、高级!管理人员对公—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!职,务应当为《公,。司,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!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!意
? ? 公司的控【股股:东、实?际控制人不担任【公司董事《但实际执行》公司事务《的适用前两款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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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一百八十【一条 董《事、:监事、高《级管理人《员不得有下》列行为
! (一)侵—占,公司财产、挪用公】司资金;
》
? (二)将公!司资金以其个人【名义或者以其他个】人名义?开立账?户存储;
! (《三)利用《职权贿赂或者—收受其?他非法收入》;
? 》 (:四)接?受他人与公》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!有;
! (五?),。擅自披露公司秘密;!
,
: (—六)违反对公—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!为
》。第一百八《十二条 董事、【。监事、高级管理【人员直接或者间接与!本公司订立合同【或者进行交》易应当就《与订立合《同,或者进行交》。易有关的事》项向董事《会或者?股东会报告并按照】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!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!通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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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董事、监【事、:高级管理人》员的近亲《属董事?。、监事、高》级管理人员或—者其近亲属直—接或者间接控制【的企业以及与董事、!监事、高级管理人】员有其?他,关联关系的》关联人与《公司订立合》同或者进行交—易适用前《款规定
第】。一百八十三》条 董事、监事【、高级管理人员【。不得利用职》务便利为《自己或者他人谋取】属于公?司的商业机会但【是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除外
【 ? (一)向—董事会或者股东【会报告并按》照公司章程》的规定?经董事会或者—股东会决议通过【。;
【 (二)根据【法律、行《政法规或者》公司:章,程的:规定公司不能利用】该商业机《会
? :第一百八十四条【 董事?、监事?、高:级管理人《员未向董事会或者】股东会?报告并按照公司【章程的规定》经董事会或者—股东会?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!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!职,公司同类《的业务
【第一百八《。十五条 董事会对本!法第:。一百八十二条至【第一百八十四条【规定:的事项决议时关【联董事?不,得参与表决其表决】权不计入《表,。决权总数出席董事】会会议的《无关联关《。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!的应:当将该事《项,提交股东会审议【。
第一百八】十,六条 ?董事、监《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】违反本法《第一百?八十一条至第一【百八十四《条规定所得的收入】应当归公司所有【
第》。一百:八十七条 股东会要!求董事、监事—。、高级管《。理人员列席会—议的董事、》监事、?高级管理《人员应当列席—并接受股东》的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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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》百,八十八条 》董事、监《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执!行职务违反法律、行!政法:规或:者,公司章程的》规定给?公司造成损失的应】当承担赔偿责任
! 第一百八十九条! 董事、高级管【理,。人员有?前条:规定的?情形的?有限:。责任公?司,。。。的股东、《股份有限公》司连续一百八十【日以上单独或—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!之一以?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!面请:求监: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!诉讼;监事有前条】规定的情形的前述】股东:可以书面请求董事】。会向人民《法院:提起:诉讼
》 , 监事会或】者董事?会收:到,前款规定《的,股,东书:。面,请求后?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!收到请求之日起三】十,日内未提起诉讼【或者情况紧》急、不立即提起诉】讼将会使公司—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!损害的前款规—定的股东有权为公司!利益以自己》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!。院提起诉《讼
?。 《 :他人侵犯公司—。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!损失的本《条第一款规定的股】东可:以,依照:前两款的规》定向:人民法院提起诉【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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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司:。全资子公司的—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!。理,人,员有前条《规定情形或》者他人侵犯》公司全?资子公司合法权益造!成损:失的有?限责任公《司的:股东、股份有—。限,公司连续一百—。八十日?。以上单?独或者合《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!以上股份的股东可】以依照前三款—规定书?面请:求全资子《公,司的监?事会:、董:事会向人民法院提】起诉讼或《者以自己的》名义直?接向人民法院提起】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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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【。十条 董《事、高级管理—人员违反法》律、行政法规—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!损害股东利益—。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!院,提起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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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》百九十一条 董【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】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!损害:的公司应《。当承:担赔偿责任》;,董事、?高,级,管理人员存》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!。的也应当承》担赔偿责任
【 , 第一百九十—二条: 公司?的控:股股:东、实际控》制人指示董事、【高级管理人员从事】损害: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!行为的与该董事、高!级管:理人员?承担:连带责任
— 第一百九十【三条 公司》可以在董《事任职期间为董事】因,。执行公?司职务承担的—赔偿责任投保责【任保险
— 公司为董【事投保?责任保险或》。者续保后董事会【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责!任,保险的?投保金额、承保【范围及保险》费率:等内: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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