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八章 》公司董?事、:监事、高级》管理人员的资格和】。义务:
第一百【七,十,八条 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不得担任】公,司的:董事、监事》、,高级:管理人员
】 : (一)无民【。事行为能《力或者限制民事行】为能力;《。
(!二)因贪污、—贿赂、侵占财产【、挪用财产》或者破坏社会主【义市:场,经济秩序被》判处刑罚或者因犯】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!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!告缓刑的自缓—刑考验?期满:之日起未逾二—年;
【 (三》)担任破产》。清算的公司、—企业的董事或—者厂:长、经理对》该公司、《企业的破产负有【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!、企业破《产,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!三年;
》。 》 (四)担任因违】法被吊销营》业执照、责令关闭的!公司、?企业的法定》代表:人并负有《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!、企业被吊销—营业执?照、责?令关闭?之日起未逾》三年;
《
(五!)个人因所》负数额较大债—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!法院列为失》信被执行人
】 违反前】款规定选举、委【派董事、《监事或者聘任高【。级管:理人员的该选举、】委派或者聘任无效】
【 董事、监事、高级!管理人员在任—职期间?出现本条第一款所】列情形的《公司应当解除其职】务
第一百】七十九?条 :董,事、:监,。。事、高?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!法律:、行政法规和公司章!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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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八十条! 董事、监事、高】级管理人员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!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!身利:益与公司利益—冲,。突不:得利用?职权:牟取不正《当利益
— , 董事—、监事、高级管【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勤!勉义务执《。行职务应当为—。公司:的最大?利益尽到管理者通】常应:有的合理注意—
【 公司的控股—股,东、实际控制人不】担任公司董事但实】际执行?公司事务的》适用前两款规定
】
第一百八十一!条 董事《、监事、高级—管理人?员不得有下列—行为
】 (一)侵—占公司财产、挪【。用公司资金;
! (二)将!公司资金以其个人】名义或者《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!账户存储《;
— (三)利用职!权贿赂或者收受【其他非法收入;
! —(四)接受他人与公!司交易的佣金—归为:己,有;
【 (五》)擅自披露公司秘密!;
《 (六)违!反对公司《忠实义务《的其他行为
!第一百八十二条 】董事、监事、高级】管理:人员:。直接或者间》接与本公司订立合】同,或者进行交易应当就!与订立?合,同或者?进行交易有关的事项!向董事会《或者:股东会报告并按【照公:司章程的规》定经董事会或者股】东,会决议通《过
!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!理人员?的近:亲属董事《、监事、高级—。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!属,直接或者间接控制】的企业以及与—董事、监事》、高级管理人员有其!。他关联关系的—关联人与公司订【立合:同或者进行》交易适?用前款规定
】 第一百八十三【条 董事、监—事、高级管理—人员不得《利用职务便利为自】己或:者他人?谋取属?于,公司:的商业机《会但是有下》列情形?之一的除外》
】(一)向董事会或者!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!。司章程的规》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!会决议通过;
】 : (二)【根据法律《、行政法规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】定公司不能利用该商!业机会?
第》。一百八十四条 董事!。、监事、《高级:管理人员未向—董事会?或者股?东会报告并按照公】司章程?的规:定经董?事会或者股东—会决议通过不得【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!与其任?。职,公司同类《的,业务
第【一百八十五条 董】事会:对本法第一百八十二!条至第?。一百八十《四条规定的事项决】议,时关联董事不得参与!。表决其?表决权不计入表决权!总数出席董事会【。会议的?无关联关《。。系董事人数不足三】人的应当将》该事项提交股—。东会审议
— 第?一百八十六条— ,董事、监《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】违,反本法第《一百八十一条—至第一百《八十:四条规定所得的收】入应:当归公司所有
【。
, :第一:百八十七《条 :股东会要求董事、监!事、: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!议的董?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!人员应当列席并【接受股东的质—询
第一百八!十八条 董事、监事!、,高级管理人员—执行职务违》反,法律、行政法规【或者公司章》程的规定给》公司造成损失的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】
第一百八十!九条 董事、高级管!理人员有前条规定的!情形的有《限责任公《司的股东、股份有】限公司连续一—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!者合计持有公司百】分之一以上》股份的?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!事会向人民法院提】起诉讼;监事—。有前条规《定,的情形?的前述股《东可:以书:面请求董事会向【人民:法,院提起诉《讼
》 监事会【或者董事会收—到前款规定的股【东书面请求》后,拒绝提起诉》讼或者?自收到?请求:之日起三十》日内:未提起诉《讼或者情况紧急、】。不立即提起诉讼【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!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!。款规定的股东—。有权:。为公司利益》以自己的名义—直接向人民法—院,提,起诉讼
《
— 他:人侵犯公司合—法权益给公司造成】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!定的股东可以依照】。。前两:款的规?定向人民《法院提起诉讼
】 —公司全资《子公司?的董事、监》事、:高级管理人员—有前条规定》情形或者《他人侵犯公》司全:资子公司合法权益】造成:损失的有《限责任公《司的:股东、股份有限【公,。司连续一百八十日】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!有公司?百分之一以上股份】的股东可以依照【前三款规定书面请求!全资子公司的监事】会、董?事会向人《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!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!人民法院提起诉【讼
第一【百九十条 董—事、高级管理—人员违反法律、行】政法规?或者公司章程的规】定损害股东利—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!法院提起《诉讼
第一百!九十一条 董—事、高级管理人【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!成损害?的公司应《当承担赔《偿责任?;董事、高》级管理人员存—在故意?或者重大过失的也】应,当承担赔《偿责任
《
第《一百九十二条 【公司的控股股—东、实际《控制人指示董事【、高级管理人员从】事,损害公司或》者股东利《益的行为的与该董】事、高级管》理人:员承担连带责—任
第—。一百九?。十,三条 公司》可以在董事任职期】间为董?事因执行公司—职务承担的赔偿责任!投保责任《保险
》 公《司为董事投保责任保!险或者续保后董事会!应当:向股东会报告—责任保险的投保金】额、承保范》围,及,保险费?率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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