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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章 国家出!资公司组织机构【的,特别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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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六十八【条 国家出》资公司的组织机构适!用本章规定》;本: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!法其他规定
】 ? 本法《所称国家出资公司】。是指国家出》资的国有独资公司】、国有资本控股公司!包括国家出资的有】限责任公司》、,股份有限公司—
第一百六十!九条 国家出资公司!由国: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!府分别代表国家依法!履行:出资人职责享—有出:资人权益国务—院或者地《方人民?。政府可以授》。权国:有资:产监督管理机构【或者其他部门、机】构代:表,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!出资公司履行—出资人职责
】 , 代表—本级人民政府—履行出资人职责【的,。机构、?部门以?下统称为履行出【资,人职责?的机构
第】一,百七十条 》国家出资公司中【中国共产党》的组织按照中—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!发挥领导作用研究讨!论公:司重大?。经营管?理事:项支持公司的组织机!构依:法行使职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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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:一百七十一条 国有!独资公司章程由【履行:出,。资人:职责:的机构制定》
《第一:百七:。十二条 国》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!会由:履行:出,资人职责的机构【行使股东会职权履行!出资人?职责的机构可—以授: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!东会的?部分职权《。但公司?章程的?制定和修改公司【的合并、分立、解散!、申请?。破产增?加或者减《少注:册资本分配利—润应当由履》。行出资人《职责的机构》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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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一百七十三条—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!事会依?照本法规《定行使职《。权
【。 国有独资公司】的董事?会成员中应当过【半数为外部董—事并应当有公—司职工代表
【 董事】会成员由履行—。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!派;但是董事会成】员中的职工代表由】公司职工代》表大会选举产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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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董—。事会设董事长一【人可以设副董—事长董事长、—副,董事长?由履行出《。资人职责的》机构从董事会成员】中指定?
? ,第一百七十》四条 国有独资公】司的经?。理由董事会聘任或】者解聘
》 经【履行出资人职—责的机构同意董事】会成员可以》兼任经理
第!一百七十五条 【国有独?资公司的《董事、高级》管理人员《未经: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!构同意不得在其【他有限责任公司【、股份有限公—司或者?其他经济组织—兼职
《 , 第一百七十六条 !国有独资公》司在董事会中设置】由董事组成的审【。计委员会行使本法】规定的?监事会职《权的不设监》事会或者《。监事
第》一百七十七条 国】家出资公司应—当依法?建立健全《。内部:监,督管理和风险—控制制度加强内部】合规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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