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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九章 公司债券 ! 第一《百九十四条 本【法所称公司债—券是:指公:司发行?的约定按期还本付息!的有价证券 !    公》司债券可以公开发】。行也可?以非公开发行—    【 ,公司债券的发行和】交易应当符》合中华人民共—和国证券法等法律、!行政:法规的规定》 第》一百九十五条 【公开发行公司债【券应当经国》。。务院证券监》督管理机构注册【公告公司债券募【集办法 《     公司!债券募?集办:法应:当,载明:下列:主,要事项? :    》 (:一)公?司名称; —     (【二)债券募集资金的!。用途;  】   (《三)债券总》额和债券的票面【金额; 【    (》四)债券《利率的确定方式; !     (五!)还本付息的期限】和方式; 【 ,   ? (六)《债券:担保情况; 】    《。。 (七?)债券的发》行价格、发行的起止!日期; 》  ?   (《八)公司净资—。产额;   !  :(九)已《。发行的尚未到期【的,公司债券总额; !     —(十:),公司债券的承—销机:构 第一【百九十六条 公司】以纸面?形,式发行?公司债券的》。应当在债券上载明公!司名称、债券票【面金额?、利率、《偿还期限等事项并】由法定代表》人签名公司盖章【 第》一百九十七》条 公司债券应当】为记名债券 】 第:一百:。九十八条《 公司发《行公司债券应—当置备公司》债券持有人名册 】     发行!。公司债?券的应当在公司【债券持有人名册上载!明下列事项 —     【(一)债券持有人】的姓:名或者名《称,及住所; 【  :   (二)债【券持有人《取得债券的日—期及:债券的编号;—     】(三)债券》总额债券的》。票面金额、》利率、?还本付息的期限【和方式?;     !(四)债《券,的发行?日期 《 第一百九十【九条 公司》债券的登记》结算机构应》当建立债券登记、存!管、付息、》兑付等相关制度 ! 第?二百条 公司债券】可,以转让转让价格【由转让人《与,受让人约《。定  —   公《司债券的转让应当】符合法律《、行:政法规的规定 【 第二百零【。一条: 公司债券由债券】持有人以背》。。书方式或者法—律、行政法规—规定的?其他方式转让—;转让后由公司将受!。让人的姓《名,或者名称及住所【记载:于公司债券》持,有人:名册:。 《第二百零二条 股】份有限公司》经股东会《决议或者经公司章程!、股东会授权—由董事会决议可【以发行可转》换为股票的》公司债券并规定【具,体的转换办法—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!为股票的公》司债:券应当经国务—院证券监《督管理机构》注册    ! 发行可转换为【股,票的公司债券应【。当在债券上》标,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!样并在公司债券持有!人名册上载明可转换!公,司债券?的数:额 第二百零!三条 发行》可转换为股票的【公司债券的公—司应当按《照其转?。。换办法?向债券持有人换发】股,票但债券持有人【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!换股票有选择权【法律、?行政法规《另有规定的除—外 《 第二百零》。四条 公开》发行:公司债券的》应当为同期债券持】有人设立债券—持有人会议并在【债券募集办法中对债!券持: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!、会议规则和其【他重要事项作出规】定债券?持有:人会议可《以,对,与债:券持有人有利害关】系的事项作出决议】 ?   ?  除公《司债券募集办—法另有约定外债券】。。持,有人会议决议对【同期全体债券持【有人发生《效力: 《第二百零五条— 公:开发行公司债券【的发行人应当—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!券受托管理人由其】。为债券持有人—办理受?领清偿、债权保全】。、与债券相关—。的诉讼以及参与【债务人破《产程序等《事项 —第二:百零:六条 债券受托【管理人应当》勤,勉尽责公正履行【。受托管理职责—不得损害债券—持有人利益 】     受—托管理人与债—券,持有人存在》利益冲突《可能损害债》券持有?人利益的债券—。持有人会议可以【决议变更债》券,受托管?理人     】债券:。受托管理人》违反法?。律、行政法规或【者债:券持有人会》议决议损害债—券,持有人利益》的应:当承担赔《偿责任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