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】章 公司《债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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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一百九?十四条 本法—所称公司债券是指】公司发行的》约定:。按期:还本付息的有价【。证券
!。 公司债《券可以公《开,发行也可以非公开】发行
! 公司?债券的发行和交【易应当?符合中华《。人民共?和国:。证券法等法律、【。行政法规的规—定
第—一百九十五条 公】开发行?公司债券应》当经国务院证券【监,督管理机构注册公】告公:司,债券募集办》法
】 公司债券募集办】法应当载明下列【主要事项
》。
》 (一《)公司名《称;
?
【(二)?债券募集资金的用】途;
?
》 (三)债—券总额和债券的票】面金额;
【 《。 (四?)债券利率的确【定方式;
】 , ?(五)还本》付息的期限和方式;!
— (六《)债:券担保?情况;
— (七)】债券的发行价—格、发行《的起止日《期;
】 (八)公—司净资产额;
】 (九)!已发行的尚未到【期的公司债券总【额;
— ? (十?)公司?债券的承销机构
】
第《一百九十六条 公】司以纸面形式发行】公司债券的应当在】债券上载《明公司?名,称、债券票面金额】、利率、偿还期【。限等事项并由—法定代?表人签名公司盖章
!
, 第一百九十七条!。 ,。。公司债券《应,当为记名债券
!。 第一百九十八条】 公:司发行公司债券应】当置备公司》债券:持有人名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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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发行公司债】。券的应当在公司【债券持有人》名册上载明下列【事项
》 《 (一)债券持有人!的姓名?或者名称及住—所;
】 (二)债—券持有人《取,得债券?的日期及债券的编】号;
】 (三)债券总】额债券的票面金【额、利率《、还本?付息:的期限和方式;
】
【(四)债《券的发行日期
【。
第一百—九十九条 》公司债券的登记结】算机构应当建立债】券登:记、存管、付—息、兑付等相—关制度
第】二百:条 :公司债券可》以,转让转让《价格由转让人与【。受让人约定
【 公司】债券:的转让?应当符合法律—、行政法规的—规定
第二】。百零一条 公司【债券由债《券持有人以背书方】式或者法律、—。行政法规规定—的其:他方式转让;转让后!。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!名或者名称》及住所记载于公【司债券持《有人名册
》
第二百零二】条 股份有限—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!者经公司章程、【股东会?授,权由董事会决—议可:以发行可转换为【股票:的公司债券并规【定具体?的转换办法》。上市公司发》行,。可转换?为股票的公司债券】应当经国务》。院证券监《督管理?。机构注册
》
: 发行可转!换为:股票的公《司,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!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!样并在公司债—券,持有人名册上载明可!转换公司债券—的数额?
第二百零三!条 :发行可转换为—股票的公《司债券的《公司应当按照—其转换办法向—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!但债券持有人对【转,换股:票或者不《转换股票有选择权法!律、行政法规另有】规定:的除外
第二!百零四条 公开发行!公司债券《的应当?为同:期债券持有人设立债!券,持,有,人会议?并在债券募集办【法中对债券》持有人?会议的召集程序【、会议规则和其【他重要?。事项作出规定债券持!有人会议可以对【与,。债,。券持有人有利—害关系的事项作出】决议
【。 除公司债券】募,集办法另有约定【外债券持有人会【议决议对同》期全:体债券持有人发【。生效力
— 第二百零五条【 公开发行公—司债券?的发行?人应当为债券持【有,人聘请债券》。受托管理人由其【。为债券?持,。有人办理受领清【偿、:债权保全、》与,债券相关的诉讼【以,及参与债务人破产】程序等事项
】 第二百零六条 】债券受托管》理人应当《勤勉尽责公正履行受!托管:理职责不得损害债券!持有人利《益
》 , ?受托管理人》与债券持有人存【。在利益冲突》可能损害《债券持有人》利益的债《券持有?人会议可以决议变】更债券受托管—。理人
】债券受托管理人【违反法律《、行政法规或者债】券持有人会议决议】损害债?券持有人《利益:的应当承《担赔偿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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