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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节 股【。份转让 》 第一《百五十七条 —股份有限公》司的:股东持有的股份可】以向其他股》东转:让也可以《。。向股东以外的人转】让;公司章程对股】份转让有限制的其】转让按照公》司章程?的规:定进行 》 :第一百?五十八条 》股东转让其股—份应当?。。。在依:法设立?。的证券交易场—所进行或者》按照国务院》规定的其他方式进】行, , 第一百—五十九条 》股票的转让》由股:东以背书方式或【者,法律:、行: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!式进行?;转让?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!姓名或者名称及住】所记:载于股东名册 !     股—东会:会,议召开?前二十日《内或者公司决定分】配,股利的基准日—前五日内《不,得变更股东名—册法:律,、行政法规或者国】务院证券监》督管理机《。构对上市公司—股东名册变更另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! 第一百六【十条 公司公开【发行股?份前已发《行,的股份?自公司?股票在?证券交易所上市【交易之日起一年【。内不得转《。让,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!国务:院证券?监督管理《机构对上市公—司的:股东、实《际控制人转让其所持!。。有,的本公司股份另有规!定,的从其规《定 ?     公司】董事、?监事:。、高级?管,理人员应当向公司】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!的股份及其变动【情况:在,就任时确《定的任职期间每【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!过其所持有本公【。司股:份,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!;所持本公司股份】自公:司,股票上市交》。易之日起《一年内不《得转让上述人员离】职后半年内不得【转让:其所持?有的:本公: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!。对公司董事、监事】、高级?管理人员转让其所】持有的?本公司股份作出【其他限制性规定 ! ,   ?  股份在法—律、:行政法规《规定的限制转让【期限内出质的质【。权人:不得在限制转让期限!内行使质权 !第一百六十一条 】有,下列情形之一—的,对股东会该项—决议投反对票的【股东:可以请求公司—按照合理的价格收】购其股?份,公开发行股份—的公司除《。外     !(一)公司》连续五年不向股【。东分配利《润而:公司该五年连续盈】利并且?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!利润条件; —     (二!)公司转让》主要财?产; 》     (—三)公司章程规【定的营业期限届【满或者章程》规定的?其他解散《事由出?。现股:东会通过决议修改】章程:使公司存续 —   》  自股东会决【议作出之日起六十】日内股东与公—。司不能达成股份【收,购协:议的股东《可以: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!。日起九十日内向人】民法院提起诉讼【。 《 ,   公司因本条第!一,款,规定的情《形收购的本公—司股份应当在六个月!内,依法转让或》者注销 》 第?。一百六十二条— 公司不得收购本】公司:股份但是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除外 【     【(一)减少公—司,注册资本《; ?     —(二:)与持?有,本,公司股份《的其他公司合并;】    【 (三)将股—份用于员工》持股计划《或者股权激励; !     (四)!股东:因对股东会作出【。的公:司合并、分立决议持!异议要求公司收购】其股份; 【。    《 (五?),将股份用于转—换公司发行》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!。司债:。。券;   】。  (六)上市【公司为?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!权益所必需 】  :   公司》因前款第《一项:、第二项规定的【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!的应当经股东会【决议;公司》因前款第三项—、第五项、第六项规!。定,的情形收购本公【司股份的可》以按照公司章程【或者股?东会的授权经—三分:之,二以上董事出席的】董,事会会议《决议 》     》公司依照本条第【一款规定收》购本公司股份—后属于第一》项情形的应》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!内注:销;属于第二项、第!四项情形的应当【在六: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!;属于第《三项、?第五项、第》六项情?形的公司合》计持有的本公—司股份数不》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!股份总数的百—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!内转让或者注销 】  《   上《市公司?收购本公司》股份的?应当依照《中,。华人民共和国证【券法的规定履行【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!司因本条第一款第】三项、第《五,项、第?六项:。规定的情形收购【本公司股份的应【。当通过?公开的集《中交易方式进—行 :     公司!不,得接受本公司的股份!作为质权的标—的 : 第一》百六十三条》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!得本公司或者—其母公司的股份提】供,赠,与、:。借款、担保》以及其他财务资【助公司实施员工【持股计划的除外【  》 ,  为公《司利益经股》。东,会决:议或者董《事会按照公》司章:程或者股东会的授】权作出决议公司可】以为他人取》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!司的股份提供财务】。资助但财务》资助:的累计总额》不得超过已》发行股本总额的百】分,之十:。董事:会作出决议应—。当,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!二以上通过 ! ,。   ?违反前两款规—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!负有责任的》董事、监事、高【级管理人《员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】 《第一百六十四条 】股票被盗、遗失或者!灭失股?。东可以依照中华人】民共和?国,民事诉?讼,法规定的公》示催告?程序:请求:人民法院宣告该股】票失效?人民法院宣告该股】票失效后《股东:可以向公《。。司申请补《发股票 》。 第一百六十五】条 上市公》司的股票依照有关】。法律、?行政:。。法规及证券交易【。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! : 第一百六十六条! 上市公司应当依照!法律、?行政:法规的规定披露相关!信息 第一百六】十七条 自然人股】东死亡后《其合法继承人可【以继承股东资格;】。但是股份转让受【限的股份有限—公司的章程另—有规定?的,除外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