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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!的股份发行》。和转让? 】第一节 股》份发行? 第一百四】十二:条 公司的》资本:划分:为股份?公司的全部股份根据!公司章程的规—定择:一采:用面额股或者无【面额股?采用面?额股的每一股的【金额相?等,    【 公:司可以根据公司章】程的规定将》已发行的《面额股全部转换【为无面额股或者【将无面?额股全部《转换为面额股 !     采用【无面额股的》应当将发行股份所得!股款的?二,分之一以上》计入:注册资本 》 ,。 第一《百四十三条 —股份的发《行,实行公?平、公正的》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!份应:当具有同等权利 !     同【次发行的同类—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!件和价格应当—相同;?认购人?所,。。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!支,付相同价额》 , 第一百四十】四条: 公司可以》按照公司《章程的规定发—行下列与普通股权】。利,不,同的类别股 】     (—一):优先或者劣后—。分配利润或者剩余】财产的股份; 【 ,     (二】)每一股的表决权】数多于或《者少于普《通股的股份;— ?     (三)】转让须经公司同意等!转让受限的股—份;    !。 (四)国》务,院规定的其他—类别股   !  公开发》行股份?的公司不得发行前】款,第二项、第》三项规定的类别股】;公开发行前已发】。行的:除外  【   公司》发行本条第一款第】二项规?定的类?别股的对于监—事或者?审计委?员会:成员的选举和更换类!。别股与?。普通股每一股的【表,决权数相同 !第一百四十五条【 发行类别》。股的公司应当在公】。司章程中载明—。以,下事项 —     (一【)类别?股,分配利润或者—剩,余财产?的顺序;  !   (二)类【别股:的表决权数;— ,   》  (三)》类别股的转》让限制;  !   (四)—保护中小股东—权益:的措:施; 》     (—五)股东《会认为需要》规定的其他事—项 : 第一百四十】六条 ?发行类别股的公司】有,本,法,第一百一十》六条第三款规—定的事项等可—能影响类别》股股:东,权利的除应当—依,照第一百一》。十六条第三》款的规定经股东会】决,。议外还?应当: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!。议的:股东所?持表决权《的三分之二以上【通过 —。  :  公司章程可以】对需经类别》股股东会《议决议?的其他事项作出规定! , 第一》。百四十七条》 公司的股》份采取股票的形式】股票是公司签发的】。证明股东所持股【份的凭证《。。   —  公司《。发行的股票应—当为记名《股票 》 第一百四十八条】 面额股股》票的发行《价格可以按票面【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!金额但不得低于票】面金额 — 第一百四十九【条 股票采用纸面形!式或者国务》院证:券监督管《理机构规定的—其他:形式   】  股票采用—纸面形式的应当载】明下列主要事项 !     (【一)公司名称—; 》    (》二)公?司成立日期或者股票!发行的?时间; 【   ? (三)《股,票,种类、票面金额及代!表的股份数发—行无面?额股的股票代表的股!份数 —    股票采【用纸面形《式的还应《当载明股票的—编号:由法定代表人签名】公司盖章 【     发起人股!票采:用纸面形式的应【当标:明发起人股票字样】 第一百五】十条: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!后即向股东》正,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!前不得向股东交【。付股票? , 第一》百五十?一,条 公司《发行:新股股东会应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】决议 —    (一—。)新股种类及数【额; 》 ,  :  (二《)新:股发行价《格;  【   (三)新【股发行的起》止,日,期,;     !(四)向原》有股:东发:行新股的种》类及数额; 】     (—五)发行无面—额股的新股发行所】得股:款计入注册》资本的金额 】 ,    公》司发行新股可以【根据公司经营—情,。况和财务状况—。确定:。其作:。价方案 【第,一百五十二条 公】司章程或《。者股:东会可以授权董【。事会在?三年:内,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!。行股份百《分之:五十的股份但以【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!的应当经《股东会决议 】  :   董事》会依照?前款规?定决定发行股份【导致公司注册资【本,、已发行股份—数发生变化》的对公司《章,程该项记载事项的修!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!决 : , 第一《百五十三《。条 :公司章程或》者股东会授》权董事会决》定发行新《股的董事会》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!三分之?二以上通过 【 第一百五—十四条 公司向【社会公开募集股份】应当经国务院证券】。监督管理机构注【册公:告招股说明书 !     》招股说?明书应当附有公司】。章程并载明下列【事项   】  (一)发—行的:股份总数;》 : :  :  (二)面—额股的票面金额和】发行价格或者无面额!股的发行价格; 】     【(三)募集资金【的用途; 】   ? (四)认股人【。的权利和义务;【 ?    《 (五)股份种类及!其权利和义》务;    ! (六)本次—募股的起止日—。期,及逾期未募足—时认股?人可以撤回》所,认股份的说》明     !公司设立时》发行股份的还应【当载明发起人认购】的股份?数 第一百】五十五?条 公司向社—会,公,开募集股份应当【由依法设立的证【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!。协议 ? 第一百五十六!条 公司向社会公开!募集:股份应当《同银行签订》代收股款《协议 —    代收股【款的银?行应当按照协议【代收和保存》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!股,人,出具收款单》据并负?有向:有关部门出具收款】证明的?义务     】公司:发,行股份募《足股款后《应予:公告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