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,第,六章: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!份发行?和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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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一节 股份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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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二!条, 公司的资本—。。划分为股份公—司的全?部股份根《据,公司章程的》规,定,择一采用面额股或】者无面?。额股采?用面额股的每一股】的金额相等
! 《公司可?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!定将已?发行的面额股全部转!换为无面《额股或者将无面额股!全部:转,换为面额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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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采用无面额股的【应当将?发行股?份所得股款的二分之!一以上计入注册资本!
第一—百四十?三条 股份》的发行实行公平、公!正的:原则:。同类别的每一股【。份应当具有同等权】利
《。 ? 同次发行的同】类别股份每股的发】。行条件和价格—。应当相同;认—购人所认购》的股份每股应当支】付相同价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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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。第一百四十四条 】公司可以《按照公司章程的【规定发行下列与【普通股权《利,不同的类别股
【
: (一)优!先或者劣后分—配利润或者剩余【财产的股份;
【
(二!)每一股的表决【权,数多:于或:者少:。于普通股的股份;
!
(三!)转让须经公司同】意等转?让受限的股份;【
【。 (四?)国务院规定的【其他类别《。。股,
: 公开】发行股?份的公司不得发行】前款第?。二项、第三项—规定的类别股—;公开发行前—已发行的除外
】 ? , , 公:司发行本条第一【款第:二项规定的》类别:股的对于监事—或者审?计,委员:会,成员的选举和更换类!。别股与普通股每一股!。的表决?权数相同
】。第一百四十五条 】发行类别股的公司应!当在公司章程—中载明以下事—项
《。 《 (一?)类别股分配利润或!者剩:余财产的顺序—;
? ? , (二)》类别:股的表决权数—;
《 ?。 :(,三)类别《股的转让限制;【
(!。四)保护中小股【东权益?的措施;
【 ? (五)股东会认!为需:要规定的其他事项】
第一—。百四十?六条 发行》类别股的《公司有本法第一【百一十六条第—三款规定的事项等】可,能影响?类别股股《东权利的除应当【依照第一百一十【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经!。股东会决《议外还应当经出席】类别股?股东会议的》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!分之二以上通过
】
【公司章程可以—对需经类《别股股东会议决议】的其他事项作—出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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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一百四十》七条 公司》的股:份采取?股票的形式》股票是公司签—发,的,证明股东所持股【份,的凭证
【 公司发【行的:。股票应当为记名股】。。票
:。
第一百四【十八条 面额股股票!的发行价格可以按】。票面金额《也可: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!得低于票面金额
! 第?一百四十九条 股票!采用纸面形式—或者国务院证券监】督管:理机构?规定的其他形式【
》 股票采用【纸,面形式?的,应当载?明下列主要事项
! : , , (一)公司名】称;:
— (二)公—司成立日期或者【股票发行《的时间;
】 《(三)股《票种类、票面—金,额及代表的股份【数发行无面》额股的股票代表的】。股份数
— 股—票采用纸面形式【的还:。应当载?明股票的《编号由法《定代表人《签名公司《。盖章
】 发起人股—。票采用纸面形式【的应当标明发起【人股票字样
【 第一百五十【条 股份有限公司】成立后即向》。股东:正式:交付股票公司—成立前不《得向股东交付股【票
? 第一百五十一】条 公司发行新【股股东会应》当对下列事项作出】决议:
? : (一》)新股种类及—数,额;
!。 (二)新股发【行价格;《
】(,三):新股发行的起—止日期;
— : ? (四)向原—有股东发行新股的】种类及数《。额;
— :。 (?五)发行《无,面额股的新股发行】所得股?款计入注册资本的金!额
》 公司—发行新股可以根据】公司经营情》况和财务状况确定】其作价方案》
? 第一百五》。十二条 公》司章程或者股东【会可以授权董—。事,会在:。。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!过已发行股份百分】之五十的股》。份但: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!资,的应当经股东会决】议
—。 : 董:事会:。依,照前款规定决定【发行股份导致公【司注册资本、已发】行,股份数?发生变化的对—公司章程该项记载】。事项的修改不需再】由股东会表决
】 第一百五—十三:条 公司章程—或者股?东会授权董》事,会决定发行新股【的董:事会决?议应:当经全体董事三分之!二以上通过
【 第一百五十四条! 公司?向社会公开募集【股份应当经国务【院证券监督管—理,机构注册公》告,招股:说明书
】 招股》说明书应当附—有公司章程并载明】下列事?项
:。
【(一)?。发行的股份总数【;
— , (二)》面额股的票面—金额和发《行价格或者》无,面额股的发行价格;!
《 (三)募集!资金的用途;
】 (四】),认股人的权利和义务!;
】 (五)股》份种类及《其权利和义》务;
! (六)本次—募股的起止》日期及逾期未募【足时认股人》可以撤回所认股份】的说明
—。 》公司:设立时发行股份的】还应当载明发起【人认购的《。股,份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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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五十】五条 公司向社【。会公:开,。募集股份应当—由依法设立的—证券公?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!
第一—百五十六《条 公司向社会公】开募集股《份应当同银行签【订代收股款协—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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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代收: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!协议代收和》保存股款向缴—。纳股款的《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!并负有向有关部门】。出具收款证明的【义务
》 公司发行股】份募足股款后—应予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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