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! 股份有限》公司:的股份发行和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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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!节 股份《发行
—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!司的资本《划分为股《份公司的全部股【份根据公司章程【的规定择一采用【面额股或者无面额股!采用面额《股的:每一:股的金额相等
】 公司可!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!定将:已发行的面》额股全部转换为无】面额股或者将—无面额股全》部转换为面额股
】
采用!无面额股的》应,当将发行股》份所得股款的二分】之一以上计入注册资!本
第一百】。四十三条《 股:。。份的:发行实行公平、公正!的原则?同,类别:的每一股份应—当,具有同等《权利:
》 , 同次发》行的同类别股份【每股:的发:行条件和价格应当】相同;认购人所认】购的股?份每股应当支—付相同价额
—
?第,一百四十四》。条 公司可以按【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发!行下列与普》通股权利不同的【类别股
! (一)优—先或者劣《后,分,配利:润或者剩余》。财产的股份》;,
? , 《。(二)每一股—的表决权《数多于或《者少于普通股—的股份;
【 (—三)转让须经—公司同意等转让受限!的,。股份;
— 《 (四)国务—院,规定的其《他类:别股
?
? , ?公开发行股》份的公司不》。得发行前款第二项、!第三项?规定的类别》股;公开发行—前已:发行的?除外
【。 公《司,发行:本条第一款》。第二项规定的—类,别,股的对于监事或者审!计,。委员会成《员的选举《和更换类别》股与普通股每—一股的表决》权数相同《
第》一百:四十五条 发行【类别股的公司应当在!。。公司章程中》。载明以?下事项
》 : ,。 ?(一)类别股—分配利润《或者剩余财产的顺序!;,
? ? (二)》类别股?的表决权数;—
: , , : (三)》。类别股的转让—限制;?
【 (四)保护中小股!东权:益的措施;
【。。。 ?。 (五)股【东会认为《需要规定的其他【事,项
第一百四!十六条 发行类别股!的公司有本法第一】百一十六条第三【款规定?。的事项等《可能影?响类别?股股:东权利的除应当依】照,第一百一十六—条第三款的》规定经股东会决议】外还应当经出席类别!股股东会议的股东】。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!二以上通过
【 , 》公司:章程可以对需经【类别股股东会—议决议的其他—事项作出《规定
第一百!四十七条 公司【的股:份采取股票的—。形式股票是公—司签发的《证明股?东,所持:股份的凭证》
,。
,。 ? 公司发行【的股票?应当为记名股—票
? 第一《百,四十八条《 面:额股股票的发—行价格可《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!。超过票?面金额但不得低【于,。票面金额
【 第一百四十—九条 股票》采用纸面形》。式或者国务》院证券监督管理【机构规定《的其:他形:式
【 股票采用—纸面:形式的应当载明下列!主要事项
! (一》),公,司名称;《
《。 ? (二)公司成立日!期或者股票发行【的时间?。;
!(三)股票种—类、票面金额—及代表的《股份数发行无面额股!的股票?代,表的股份《数
? 《 股票采用—纸面形式《的还应?当,载明股票的》编,号,由法:定代表人《签名公司盖章
】 发起人!股票采用纸面形【式的应当标》明发起人《股票字样
第!一百:五十:条 股份有限—。公司成立《后即向股东正—式交付股票公司【成立:。前不得向股东—交,付股票
【第一百五十一条【 公:司发行新《股股东会《应当对下列事项作】出决议
》 》 (一)新股种类及!数额;
— (二)】新股:发行价格;
】 (三)】新股:发行的起止日—期;
?
《 , ,。 (:四)向原有》股东发行新股—。的种类及《数额;?
(!五)发行无面额【股的新股发行所得】股,款计入?注册资本的》金额
《 ? ?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!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!务状况确《。定,其作价方案
!第一百五《十二:条 公司《。章程或者股东会可】以,授权:。董事会在《三年内决定发行【不超过已发行股份】百分之五《。十的股份但》以非:货币财产作价—出资的?应当经股东会决议
!
《 董事会—依照前款规定决定】。发行股份导》致公司注《册资本、已发行【股份数?发生变化的》对公司章程该项记】载事项的修改—不需再?。。由股东会表决
!。 第一百五十三【条 公?司章:。程或者股东会—授,权董事会决定发【行新股的董事—会决议应《当经全?体董事三《分,之二以?上通过
第】。一百五?十四条 公司—向社会公开》募集股份应》当经国务院》证,券监督管《理机构注册公—告招股说明书
! : 招《股说明书应当—附有公?司章程?并,载明下列事项
【
(】一)发行《的股份总数;
! (二【)面额股的票面金额!和发行?价格或?者无:面额:股的发行价格;
】
, —(,。三)募集资》。金的用途;
【 (四】)认:股人的权利和义【务;
》 》(五)股《份种类及其权利和义!务;
?
— (:六)本次募股的【起,止日期及逾》期未募?足时:认股:人可以撤回所—认股份的说明—
— 公?。司,。设立时?发行:股份:的还应当载明—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!
第一百【五十五条 》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!股份应当由依—法设立的《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!销协议
》 , 第一百《五十:六条 ?。。公司向?社会公?。开募集股份》应,当同银行签订代【收股款协《议
!代收股?款的银行应》当按照?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!向缴纳股款的—认股人出具收—款单据并负有—向有:关部门?出具收?款证:明的义务
【。 公司》。发行股?。份募足股款后应【予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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