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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六章 《股份有?限公:司的股份发行—和转:让 】。 第一节 股份发行! 第一—百四十?。。二条 公司的—资本划分为股份公】司的全部股》份根据公司》章程的规定择—一采用面额股—。或者无面《额股采用《面额:股的每一《股的金额相等—   —。  公司可以根据公!司章程的规》定,将已发行的面额【股,全部转换为无面额】股或者将《。无面:。额,股全部转换为面【额股    ! 采用无面额股的】应当将发行》股份所得《股款的二分之—一以上计入注册【资本 —第一百四十三—条 股份的》发行实行公平、公正!的原则同类》别的每一股份应当】具有同等《权利 《 :  : , ,同次发行的同类别】股份每股的》。发行:条件和价格应当相】同;认购《人所认购的股份每】股应当支付相同价】额, , 第一》百四十四条 —公司可以按》照公司章《程的规?定发行下列与普通】股权利不同的类【别股:     (!一)优先或者劣后分!配利润或者剩—余财产的股份;【。     (!二)每一《。。股的表?决权数?多于或者少于普【通股的股份;— :     (三】),转让:须经公司同意—等转让受限的股【份; —    (四)国务!。院规定的其他—类别股 【    公》开发行股份》的,公司不得发行前款】第二项?、,第三项规《定的类别股》;公开发行前—已发行的除外 !   ?  :公司发行本》条,第一款第二》。项规定的类别股【的对于监事或者审】计委员会《成员的选《举和更换类》别股与普《通股每一《股的表?决权数相同 】 第一百《四十:五条 发行类别【股,。的公:司应当在公司章程】中载明?以下事项 】 ,   (一》)类别股分配利润】或者剩余财产—的顺序; 【     (二)类!别股的表决权数; !     【。(三)类别股—的转让限制; 】    》 (四)保》。。护中小股东权益【的措施;  ! ,  (五)股—东,会认:为,。需要规定的其他事】。项 第一百四!十六条 发行类别】股的公司有本—法第一百《一十六条第三—款规定的事项等【可能影响类》别股股东权利的除】应当依照第一百【。。一十:六,。条第三款的》规定经股东》会决议外还应当经】出席类别《股股东会议的股东】所持表决《权的: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】 ,     【公司章程《可,以,对,需,经类别股股东—。会议决议《。的其他事项》作出规定 【。 第:一百四?十七条?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!票的形?式股票是公司签【发的证明股东所持】。。股份的凭《证    】。 ,公司发行的》股票应?当为记名股票— : 第?一百四十八条 【。面额股股票的—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!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!金额但不得》低于票面金》额 ? 第一百四十【九,。条 股票采》用纸:面形式或者》国务院?证券监督《管理机?构规定的其》。他形式  】 ,  股票采》。用,纸面形式的应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! ? ,。    (》一):公司名?称;:   —  (二)公司【成立日期或者—股票发?行的时?间; ?     (】三)股?票种类、票面金额及!代表的股份数发行无!面额股的股票—。代表的股份》数 : :     股—票采用纸面形式【的还:应当载明股票的编】号由法定代》表人签?名公:司盖:。章 》  :。 , 发起人《股票采?用,纸面形式的应当标】明发起人股票—字样: 第》一百五十条 股【份有限公司成—。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!付,股,票公司成《立,前不得向股》东交付?。股,票 第—。一百五十《一条 ?公司发?行新股股《东会应当对下列事】项作出决议 !    《(一)新股》种类及数额;—     】。(二)?新股发行价格;【     (!三)新股发行—的起止日期; 】     (四】)向原有《股东:发行新股的种类【及数额;《。   —  :(五)发行无—面额股?的新股发行所得股】。款计入注册资—本的金额 —    》 ,公司发?行,。。新股可以根据公【司经营情《况和财务状况确定】其作价?。方案: 第一百五十!二条: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!会可以授权董事会】在三年内《决定发行不》超过已发《行股份百分之五【十的股份但》以非货币财产—作价出资的应当经】股东会决议 !    董事—会依照?前款规定决定—。发行股份导致公司】注册资本《。、已发?行股份数发生变化的!。对公:司章程该项记载事项!的修改不需再由股东!会表决 》 第一百五十三条! 公司章程或—。者股东?会授权董事》会决定发行新股的董!事会决议应当—经全:。体董事?三分之?二以上通过 【 第一百五十四条! 公:司向社会公开—募集股份应当经国务!。院证券监督管理机】构注:册公告?招股说明书》   —  招?股说明书应当附【有公司章程并—载明下列《事项:    【 (:一)发行的股份总】数;    ! (二)面额股的票!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或!者无面额股的发行】价格; —     (三)】募集资金的用—途;:。     (!四)认?股人的?权利:和义务?;  —。   (《五)股份种类及其】权利和义务; 【     (六!。)本次募《股的起止日期及【逾期未募足时—。认股:人可:以撤回?所认股份的说明【 ,    — 公司设立时发行】股份的还应当载明发!起人:认购的?股份数 《 第一百五十】。五条 公司向—社会公开募集股【份应当?由依法设立的证【券公司承销签订承】销协:。议, ?。 ,第一百五十》六条 公司向社会公!开募集股《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!收股款?协议  【   代收》股款:的银行?应当按照协议代收】和保存?股款向缴纳》股款的?认股人出《具收款单据并负有】向有:关部门出《具收款?。证明的义务   !  :公司:发行股份《募,足股款后应予公告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