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! 股份有限》公司的?设立和组《织,机构:
】第一节 《设立
?
第九》十一条 设立股份有!限公司可以》采取发起设立或【者募集设立的方【式
【 发起设立—是指由发起人认【购设立公司》时,应发行?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!司
】 募:集设立是指》。由发起?人,认购设立公司—时应发行股份的【一,部分其余股份—向特:定对象募集或者向】社会公?。开募集而设》立公司?
第》。九十二条 设立股份!有限:公司应当《有一人以上二百人】以下为?发起人其《中应当有半数以上】的发起?。。人在中华人民—共和国?境内有住所
—
第九十三【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!起人承担公司筹【办,事务
?
【发起人应《当签订发起人协议】。明确:各自在公司设—立过:程中的权利和义务
!
第九十四【条 设立股份有【限公司?应当由发起人—共,同制:订公:司章程
《
, , 第九十五》。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!。程应:当载明下列事项
! , 》。(一)公司名称【和住所;
! (《二)公司经营范围】;
— (三)公司设!立方:式;
》 , : (四)公司注册!资本、已发行的股份!数和设立时发行【的股份数面》额股的每《股金额;
【 ,。 《(五)发行类别股】的每一?类,别,股的股份数及—其权利和义务;
】
:。 《 (六)发起—人,的姓名或者名称、】认购的股份数、出资!方式;
— 》(七)董事》会的组成、职权和议!事规则?;
】 (八)公司—法定代表人的—产生、变更办法;】
【 ,(九:)监:事,会的组成、职权【和议事规《则;
《 ?。 (十)公司利!润分配办法;
【
【(十一)公司—的解散事由》与清算办法;
】 (【。十二)公《司的通知和公告办】法;
】 (十三)股东】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!他事项
《
第九十六条 !股份:有,。限公司的注》册资本为《在公司?登记机?关登记的已发行【股份的股本总额在发!起人认购的股—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!募集股份
! ?法律、行政法—规以及国《务院决定对股—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!最低限?额,另有规定的从其规】定
:
第九十七条 !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!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!人,应当认足公》司章程规定的公司】设立:时应发行的股份【。
】以募:集设立方式设立股】份有:限公司的发起人认】购的股份不》得少于公《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设!立时应发行股份总数!的百分之三十五【;但是法律、—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!从其规定
【。 第九十八条— 发起人应当在公】司成立前《按照其?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!股款:
】发起人的出》资适用本法第四【十八条、第》四十九条第二款【关于有?限责:。任公司?股东出资的规定
! 第九十》九,条 发起人不按照其!认购的股份缴纳股款!或者作为出资的非】货币财产的实际【。。价额显著低于所认】购的股份的其他发】起,。人与该?发起人?在出:资不:足的: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!
? 第:。一百条 《发起:人向社会公》开募:集股:份应当公《告招:股说明书《并制作认股》书认股?书应当?载明本法第》。一百:五十四条《。第二款、第三款所】列,事项由认股人填写】认购的股份数、【金额、?住所并签《名,。或者盖章认股人应】当,按照所认《购股份?足额缴纳股》。款
? 第一百零一【条, 向社会公开募集】。股份的股款缴足后】应当经依《法设立的验资—机构验资并出—具证:明
第一百】零二条 股份—有限公?司应当制作》股东名册并置备于】公司股东《名册应?当,记载下列事项
【
, 《 (一)股东【的姓名或《者名称及《住所;
【 (二)各股!东,所认购的《股份种类《。。及股份数;
! (三)发】行纸面形《式的股票的股票的编!号;
— 《(四:)各:股东取得股》份的日期
— , 第一百零》三条 募集设—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!起人应当自公司【设,立时应发行股—份的:股款缴?足之日起三十日内】召开:公司成立大》会发起人《应当在成立大—会召开十五》日前将?会议日期通知—。。各认股人或者予【以公告成立大会应当!有持:有表决权过》半,数的认股人出席方】可举行
【 以发起设】立方式设立》股份:有限公司成立大会的!召,开和表决程序由公司!章,程或者发起》人协:议规:定
第一【百零四条 》。公司成立大会行使】下列职权《
,。
: (一【)审议发《起人关于《公司筹办情况的【报告;?
: (【二,),通过公司章程;【
— (三)选举董事!、监事;
! (《。四)对公司的设立费!用进:。。行审核;《
【 (五?)对发?起人非货币财产出资!的作价?进行审?核;
》 ,。 : :(六)发生不可【抗,力或者?经营条件《发生重大《变化直?。接,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!作出:不设立公司的决议
!
【成立大?会对前款所列事项】作出:决议应?当经出?席会议的《。认股人所持》表决权过《半,数通过
— 第一百零》五条 公《。司设立时应》发行的股《。份未募足或者发【行股份的股款—缴,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!内未召开《成立大会的认股人】可以按照所缴股【款并加算银行—。同期存款利》息要求发起人—返还:
发!起,人、:认股人缴纳股款【或者交付非货—币财产出资后除未按!期,。。募,足股份、发起—人未按期召开成立大!会或者成立大会【决议不设立公司的】情形外不得抽—回其股本
》
第一百零六】。条 董事《会应当授权代表【于公司成立大—会,结,束后三十日》内向公司登记机关】申请设立登记
】 第一百零七条】 本法第四十四条、!第四十九条》第三款、第五—十一条?、第五十二条、第】五十三条《的规:定适用于股》份有限公司
!第一百零《八条 有限责任【公司变更为股份【。有限公?司时折?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!得高于公司》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!司变:更为:股份有限公司—为增:加注:册资本公开发行【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!
,
第一百零九】条 股份有》限公司应当将公【。司章程、股东—名册、股东会会议记!录、董事会会议【。记,录、监事会》会议记?录、财务会计报告】、债券持有人名册】置备于本《公司
《 第?一百一十条 —股,。东有:权查阅?、复制?公司章?程,、股东名册》、股东会会议—记录、董事会—会议决议、监—事会:会议决议、财—务会: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!提出建?议或者质询
【 》 连续一百八十【日以上单独或者【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!三以上股份的股【东要求查阅公司的】。。会,计账簿、会计凭【证的适用本法—第五十七条第二【款,、第三款、第四【款的规定公司章【程对:持股比例有》较,低规定的从其—规定
【 股东要求查】阅、复制《公,司全资子公司—相关材料《。的适用?前,两款的规定
【 上》市公司?股东查阅《、复制相关》。材料的应当遵守中】华人民共和国—证券法等法律—、行政法规的—规定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