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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章 :股份有限《公司:的设立和《组,织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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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— 设: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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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—一条 设立股份有】限公司可以采取发】起设立或《者募集设立》的方式
! 发起设立是指由!发起:人认购设立公司时应!发行的全部》股份而?设立公司
】 募》。集,设立是指由发起人】。认购设立公司时【应发:行股份?的一:部分其余股份向【特定对象募集或者】向社会公《。开募集而设立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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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》十二:条 :设立股份有》限,公司:应当:有一人以上》二百人以下为发【起人其中应当—有,半数以上的发起【人,在中:华人民共和国境【内,有,住所
《 第九十》三条 ?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!承,担公:司筹办?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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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发起人《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!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!过程中的权利和义】务
第九十四!条 设?立股份有《限公司应当》由发起?人共同制订公—。司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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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九十五条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!应当载?明下列事项》
— (?一)公司名》称和住所;
! (》。二)公司经营—范围;?
】(三)公司设—。立方式?。;
!(四:)公司注《册资本、已发行的】股份数?和设立时发行—的股份数面额股的】每股金额;
—
【(五)?发行类别股》的每一类别股的股份!数,及,其权利和义务—;,
》 (六)发起】。人的姓名或者名【称、认购的股—份数、出资方—式;
!。 (七)董》事会的?组成、职权和议事】规,则;
》 《 (八)公司法【定代表人的》产生、变更办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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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(九:)监事会的组成、】职,权和:议事规?则;
》 (十)公!司利润分配办法;
!。
(十!。一)公司《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!法;
! (:十二)?公司的通知和公告】。办法;
》 ? : (:十三)股《东会认?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!项
第九【十六条 股份—。有限公?司的注册资》。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!登记的已发》行股份的股本总额在!发起人认《购的:股份缴?足前不得向》他人募集股份—
: 法【律、行政法规以【及国务院决定对股】。份有限公司》注册资本最低限额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!
: 第?九,十七条 以发起设立!方式设立股》份有限?公司:的发起人应当认足】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!设立时应《发行的股份
】 : 以募》集设立方式设立股】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!认购的股份》不得少于公》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设!。立时应发行股份总数!的百分之三十五;但!是法律、行》。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!其规:定
? 第?九十八条 发—起人应当在》公司成?立前按?照其认购的股份全】。额缴纳股款
【 《 发起人的出【资,适用本法第四—十八条、第》四十九条第》二款:关,于有限责任》公司股东出资的【规定
》 第九?十,九条 发《起人不按照其认【购,的股份?缴,纳股款或《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!。财产的实际价额【显著:低,于所认购的股—份,。的其他发起人—与该:发起人在出》。。资不:足的范围内承担【连带责?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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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一百条 发起人向!社会公开《募集股份应》当公告招股说—明书并制作认股书】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!第一:百五十四《条第二款、第三款所!列,事项由认股人填写】认购的股份数、金】额、住所《。并签:名或者?。盖章认股人应当【按照所认购股份【足额缴纳《。股款
第一百!零一条? 向社会《公开募集股份—的股款缴足后应当】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!构验资并出具—证明
《。 第?。一百零二条》 股份有限公司【应当制?作股东名册并—置备于公司股东名册!应当记?载,下列事项
【 (一)股!东的姓名或者名【称及住所;
【 (二)!各,股东所认购的股份】种类及股份数;
】
《 (三)发行】纸面形式的股—票,的股票的编号;
! —(四)各股东取【得股份?。。。。的日期
第一!。百零三条 》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!司的发起人应当自】公司设立时应发【行股份的股款缴足】之日:起三十日内召开【公司成立大会—发起人应当》在成立大《会召开十五日前【将会议日期通—。知各认股人》或者:予,以公告?成立:大会应当有持有【。表决权过《半数的认股人出席】方可举行
】 以发起设立!方式设立《股份有限《公司成立大会的召】开和表?决程序?由公司章程》或者发起人协议规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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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百零四条【 公司?成立大会行使下列】职权
! ,(一)?审议发起人关—于,公司筹办情况的报】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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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(?二)通过公司—章程:;,
】(三)选举董事【、监事;
【 : (四)对公司!的设立费用》进行审核;
【。 (五】)对发?起人非?货币财?产出资?的作价?进行审核;
! (》六)发生不》可抗力?或者:经,营条件发《生重:大,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!立,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!司的决议
— 《 成立大会—对前款所列事—项,作出决议应当经出】席会议的认股—人所:持表决权过》半数通过
】第,一百零五条 公司设!立时应?发行:的股份未募》足或者发行股份【。的股款缴足后发起】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!成立:大会的认股人可【以按照所《缴股款?并加算银行同—期存款利息要求【发起人返还
! ?。 发起人、认股【人缴纳股款》或者交付非》货币财产出资后除】未,按期募足股份、发起!人未按期召开成立】大会:或者成立《大会:决议:不设立公司》的情形外不得抽【回,其股本
【第,一百零六《条 董事会》。。应当授权代》表于公司成立—大会:结束后?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!机关申请设立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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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第,一百零七条 本法第!四十四条、第四十】九,条第三款、》第五十一条》、第五十二》条、第五十三条的规!定适:用于:股份有限公司
】 第?一百零?八条 ?有限:责任公司变更为股】份有限公司》时折合的《实收股本《总额不得高》于公司净资产—额有:限,责任:公司变更为股份有】限公:司为增加注》。册资本?公开:发行股份时应当依】法,办理
第【一百零九条 —股,份有限公司》应当将?公,。司,章程、股东名—册、股东会会议记】录、董事会会议记】录、:监事会会议记录【、财务会计报告【、债券持有人名【册置:备于本?公司
《 第一百一十【条 股东有》权查阅、《复制公司章程—、股东名册》、股东会会议记录】、董事会会议决议】、监事会会议—决议:、财:。务会计报《告对公司的》。经营提出《建议或者质询—
》 连续一百【八,十日以上单独或【者合计持《有公司百《分之三?以上: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!公司的会计账簿、】会计凭证《的适用本法第五十七!条第二款、》。第三款、第》四款:的规定公司章—程对持股比例有较低!规定的从《其规定?
【 ,股,东要:求查阅、复制—公司全资子公司【相关材料的适用前】两款的规定
【 , , 上?市公司股东查阅【、复制相关材料【。的应: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!。国证券法等法—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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